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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格外高贵的女人。短暂的沉默之后,赛场上的掌声和喝彩便又如潮水滚滚不绝阵阵涌起。
而另一边的卧风堂,手中握着长杆红缨枪的刘旸靠在墙角喘息不定,汗水不断从额头上落下,高挺的鼻梁上也已汗水密布,一声玄色劲装背部都已汗湿,□□在外的一段手臂青筋暴起,那肤色和脖颈一样,都因血液迅速流动交换而微微发红。
盾巴该的状况似乎也没有好到哪里去,他的双手汗津津的握着一把弧度夸张的弯刀,刀身明亮如水,因为饱饮鲜血而渗着寒气。面对这么一把刀,这么一双杀人的手,谁都不敢轻敌,刘旸选择了百兵之祖的枪。一寸短一寸险,他选择了长兵器。那样砂锅大的拳头,挨一下可就麻烦了,不让对方近身是基本原则。
然而现在对打攻防已经持续了快半个时辰,再拖下去,就真的出问题了。他的左臂上已经有了一道刀口,衣服被划破,外漏着暗红的凝固的血浆。
对方还有余力可贾?
纵然做如实猜想,他的外表也还是一如既往的镇定,汗水让武器有些打滑,他再次用力握紧了手中的枪杆,紧紧盯着对方的眼睛,瞳孔中是对方再次聚力的身形威猛高大,笼罩过来几乎像一只强壮野兽,同样被汗水浸湿的衣服勾勒出了对方那雄壮而发达的肌肉轮廓—凝眸,定睛,刘旸反而放心了,从肌肉块的伸缩来看,这也是对手最后一次爆发了!他的耐性实在是太好了。
眼看着弯刀拦腰劈过来,刘旸抬手,枪尖猛的向前一送,就在对方做出闪避的一刹那,忽然丢了枪,就地滑铲,从对方刀下滑过,紧接着头也不回,手臂一挥,一道寒芒闪过又消失“啊!”随着盾巴该一声大叫,好不容易止住冲过去的趋势,膝盖窝那里才有红色的血线迸射了出来。
眼瞧着盾巴该扑倒在地,刘旸这才松了一口气,同样扑通一声,大字状摊在了地上,一根小指都不想再动。
真他娘的累死了!北戎顶尖壮士,果然不是盖的。这架打得一点都不帅。
然而偏偏这时候,王曲一溜小跑着来报:“殿下,荣宜县主来了。”
刘旸转过汗迹斑斑狼狈不堪的脸,表情用两个字可以概括:我艹
☆、第112章 北戎来使·承
随便找了个借口;离开观武楼;书衡四下瞧了瞧;也不让人带;也不让人跟;自己跑去卧风堂。那背影轻健而迅捷,仿佛初春之兽满满都是活力。那朱红上衣的窄窄袖口被她挽了起来,露出一小节雪白藕臂,那手腕上还有细细小小一个铃铛叮铃铃作响,小靴子敲击在大青石甬道上清脆悦耳,随着奔跑,小辫子都飞了起来青春气息泼泼洒洒的洋溢,真是一点都不端庄。
“县主,县主。您慢点。”站在卧风堂外的王曲大老远看到了,同样一溜小跑接过来,到她面前,刹住车,挡了路,强迫书衡慢下来,甚至还把一只手递过去让她扶着:“您仔细摔着。”
书衡很无奈。我今天又没有穿长裙,怎么会摔倒呢?要是让你知道我在江东时候,日日爬山登高,那你不得惊掉眼球?然而无奈归无奈,书衡还是骄矜的伸出一只手,小指兰花般微微一抬,搭在了他的手背上缓慢而优雅的,尊贵而傲慢的,小步小步踩蚂蚁一样朝着近在眼前的卧风堂飘过去。
“总管大人,王爷在卧风堂吧。”
“对对,是的,一早就在了。”王曲对书衡十分恭敬:“县主不用这么客气,称呼小奴王曲便是。”
“现在呢?现在怎么样了?其实他一个人还是太冒险了,我们大夏从来都不信奉单打独斗。不在同一个重量级,没必要勉强的,又不丢人。”书衡把话讲明白。其实武侠剧或者电影里,格斗搏击都被表现的玄之又玄神乎其神,然而说到底,真人格斗中,力量,速度,才占最大比重,力量尤甚,不然在非洲大陆上吃素的大象为啥成了草原管理员?搏击战士,吨位决定地位。一力破十会,是屡试不爽的真理。
王曲听书衡这么说,似乎放了点心:“确实非常艰苦。但也还好。盾巴该是要于殿下较量一番,但狼性的戎族,虽然凶悍,其实也算正直。”
他的语调慢慢悠悠,书衡也不好太急切,只好把语速降的半死不活:“哦?这么说来,你主子使诈了?”
“那到没有。”王曲急忙道:“两人事先说好了,兵器格斗,都可以挑自己趁手的使。
书衡表情有些古怪:“所以,你的意思是盾巴该非常正直的亮出了武器,就差狂炫酷拽的喊出一句‘我允许你反抗,看你能支撑到什么时候’?”
“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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