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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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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的周围的幸存者就向这里聚集,而那些幸存者同样是男的少,女人多,这和郑远清意识到的情况一模一样。于是那里就从一个三百多人的小村落变成了一个一千多人的小型聚集地,反正黄土地上哪都可以挖个睡觉的小窑洞。至于吃的,村里面的青壮年在一些老猎户的带领下去附近各村各乡打粮食,倒也能顾得住这些孤儿寡母的。

“唉,活死人刚出来的时候,俺村的汉子都以为自己能冲出去,一个个的都向外冲,结果呢?外面是一眼望不到边活尸体,再能冲还能冲到哪?能杀得了一个杀得了一百个?结果反而是俺这不敢跑的和婆娘们活下来了,唉,真是世道变了。”高大汉子抹了把辛酸泪,原来他不是那个村子的常住民,也是逃难逃过去的。

郑远清这次肯定了自己的想法,多年来的电影小说都告诉了民众打丧尸要爆头,于是很多青壮年男人很自然地想到用尖锐的长物体扎丧尸的眼窝、捅下颌骨、钻耳朵等等方法,而且只要有把子力气、胆儿够大确实能杀死丧尸,于是他们就认为丧尸并不多可怕,结果就向外冲,要么是逃命的,要么是想冲出去寻找救援的,然后一头扎进茫茫尸海从此杳无音信。

但是体质娇弱、胆小怕事的女人却因为没法跑、不敢跑,只能躲,然后就躲过了尸乱刚爆发时的群尸扫荡,当丧尸集群散去之后,她们就成了幸存者,于是造成了女人比男人多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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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尸扫荡后的小山村生活倒也安全,但是这样的生活在半个月以前被打破了,一群拿着步枪的男人在深夜攻占了这个小山村,枪杀了好几个带头反抗的汉子,还搜罗了一批外来户中的败类入伙,然后他们的头就号称“天水王”,分封手下什么“大元帅、大将军”的,并且给每个人封地,男人当奴隶、女人当丫鬟,漂亮的当他们老婆,开始了占山为王的生活。

昨晚那批人是昨天刚从天水市、甘南市逃到村子里的,来的时候穿金戴银的衣服料子都很好,虽然破破烂烂的饿得发虚但明显不是穷人。结果见那些人的样子,手里还有枪,这些人也没进村撒腿就跑。于是“天水王”派人追,趁此机会村子里的几个附近村子逃来的外来户也偷偷跑了,结果被发现被追杀。

“俺们就是饿死了也不在那地儿待了,那畜生们都不把人当人,他们每天吃饭干啥的那饭桌上剩的饭菜让俺都心疼。可俺们只能一天一个窝头一碗粥。尤其是婆娘们可遭殃了,天天晚上开什么‘帕替’,胡吃海喝的,多好的大闺女啊,衣服都不让穿,光着腚得给他们当丫鬟,好几个大闺女都让他们搞死了,还不让埋,就那么光着腚的绑电线杆子上挂着。”那个中年妇女一边哭着一边说道。

从他们的叙述中郑远清大致明白了怎么回事:会用56式,说明这些人受过民兵训练,起码见过如何装弹开枪;能说得出“问鼎中原”这话不是因为他们被洗脑,而是他们已经和外面的社会严重脱节,除此之外什么都不知道,除了一些评书外再也不知道其他的了,而“天水王”就来自当年风靡一时的、单田芳老先生的评书《童林传》,包括什么病太岁、什么三等轻车都尉,应该都和这有关,郑远清的大伯就特喜欢听这个。

这一切都说明了这些人至少被关押了20年,和可能就是上世纪八几年严打时被抓进去的重刑犯,普遍会玩枪的也就那一代男人了,当过兵的、受过民兵训练的、什么小口径、双管猎枪,那一代男人有没有是一码事,但都玩过起码见人家玩过;也只有那一代男人无人不知“天水王”的威武霸气。只是这些被关押了这么久的人心理已经不正常了。

对于“天水王”这种小蚂蚁,郑远清根本不放在心上,他关心的是里面的女人,女孩究竟有多少,需要从那里面带多少个出来,带什么样的出来。

“村子里的女人有多少?”郑远清问道。

“军爷,您也要婆娘么?俺们那多着呢,好些都是市里面跑过来的,昨晚您带走的那小闺女就是从西安跑来的。不知道咋地从城里面跑来的小闺女都挺瘦,那帮畜生看不上。”一个虽然脸色蜡黄却仍然能显示出丰润身材的女孩略带恨意地说道。

“嗯,我们就要那瘦瘦的。我们不喜欢胖胖的。”郑远清笑了笑,心道:都是饿瘦的,你一年半载的饥一顿饱一顿的你也得皮包骨头,皮包骨头谁喜欢?还不够硌得慌呢。

“村里的光棍娶了媳妇,还剩下五六百,都是知道念好、懂事的;像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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