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受欢迎的罗森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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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骑枪长度在5米左右,用木杆子制作。
枪头是铁制的,枪头下面一点点,做了一些处理,很容易断掉。
骑枪属于是一次性武器。
在扎到敌人身上的时候,枪头会被拧断。
防止反作用力,把自己也推下马。
看着朝自己冲过来的詹姆,罗森的嘴角微微一撇。
“不自量力!”
他一夹马腹,也朝着詹姆冲去。
在枪的长度方面,骑枪的确比他手上的大枪要长,攻击距离更远。
但是如果打不到人,同样也没有意义。
两人迅速接近。
詹姆斯慢慢的俯低了一点点身子,双眼死死的盯着罗森,并且不断的微调着枪尖的指向。
在即将接触到罗森的时候,詹姆奋尽全力的往前一捅。
而罗森只是眼珠一动,强大的念动力涌出,直接将骑枪的方向给带偏了。
当然只是带偏了一点点,然后他拿起自己手上的大枪,直接一个横扫。
几吨重的力量发挥了出来,这把骑枪直接被打飞了。
詹姆根本就没有反应过来,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刚想抽出腰间的长剑,但这个时候罗森的攻击已经到了。
枪刃只是轻轻一划,詹姆的右臂就直接飞上了天。
瞬间达成成就,神雕侠侣。
同时强大的动能也将他带到了地上。
罗森从马上跳了下来,三下五除二拿出绳子将他捆了起来,放在自己的马背后面。
接着继续开始冲杀。
“此人是谁的部将,感觉比魔山还要勇猛!”
那些大大小小的贵族看到罗森一枪一个,有时候甚至一枪三五个的表现,都惊呆了。
有几个在感叹的时候差点被人偷袭。
在战场上面士气是很重要的。
达到30%的战损率,如果还坚持作战的话,那绝对是精锐中的精锐了。
詹姆带过来的就是这种精锐。
可是当达到过半的战损率的时候,再怎么精锐也受不了了。
除非拥有无比强大的信仰和战斗意志。
剩下的人就只能逃了。
在战场上面一个骑兵如果真的想要逃,其实是很难追到的。
因为在逃跑的时候,他们可以把自己从重骑兵变成轻骑兵,速度直接上升一个档次。
有一句成语叫做丢盔弃甲,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毫无疑问,对于罗柏这一方来说,这是一场大胜。
首先就是歼敌5000多。
还抓了几百个俘虏。
战马的话因为有些逃了,有些死了所以最终收拢了一下,也有2000匹。
还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罗森把詹姆兰尼斯特抓了。
这个人有多重要,罗柏是知道的。
御前铁卫的首领,当今太后的双胞胎哥哥,凯岩城公爵的继承人。
这三个身份,一个比一个来头大。
当然他们也不是没有任何的损伤,对面毕竟是精锐。
不过他们的损失相对要小,重伤的包括已经死亡的,总共损失战斗力3000人不到点儿。
其中罗森击杀了将近200人。
被他杀死的人实在是太好辨认了。
要么就是被扫枪,打得筋断骨折,或者头部直接拍碎的。
要么就是身上被扎了一个大洞的。
这种伤口和一般的大剑,长剑造成的伤口比起来完全是不一样的。
就连艾莉亚也用自己的短枪杀了十几个人。
虽然说是短枪吧,但长度也达到了两米。
无论什么长剑也长不了两米,所以它的攻击距离非常远,再加上本身非常的灵活,而且心脏还进行过强化的。
艾莉亚在战场上面还真没遇到过什么特别像样的对手。
一般能跟她过个十几二十来招的都已经算是精锐。
晚上大家进入奔流城。
奔流城也是徒利家族。
罗柏的母亲叫凯特琳.徒利,所以二者是姻亲家族,关系密切。
这一次大胜之后,大军在奔流城也是受到了非常隆重的款待。
一般的士兵,自然是在外面军营里面吃饭,至于那些大大小小的贵族,以及史塔克家族的家臣,则是进入了城堡里面的宴会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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