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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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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5)王杲就擒,明廷大喜,幼君御殿宣捷,祭告太庙,并行献俘大典,百官称贺,有功诸臣皆获厚赏,李成梁由署都督同知,世荫千户,晋左都督,世荫都指挥同知。海西塔山前卫都督王台加授勋衔,特封龙虎将军,二子并进都督佥事。阿台之灭,明帝御皇极门宣辽东大捷,祭告太庙,群臣欢庆。宁远伯李成梁岁加禄米一百石,荫一子为本卫指挥佥事世袭,巡抚兼右佥都御史周咏升总督兼右都御史,总督吴兑升兵部尚书兼右都御史,周咏、吴兑还各荫一子锦衣卫千户,巡抚李松升右副都御史,荫一子入监,辽海东宁参政张崇功升按察使,开元兵备佥事靖四方进右参议。大学士亦缘功奖赏,元辅张居正荫一子锦衣卫世袭指挥同知,次辅张四维荫一子锦衣卫世袭百户。从征官兵,亦各赏银币。觉昌安、塔克世既向导有功,而且“有殉国忠”,理应得获重奖,海西酋长王台可封龙虎将军,二子荣授都督佥事,觉昌安的子孙自然也可援例封授官职,领取奖银,至少也可当个都指挥乃至都督佥事。如果这样办理,努尔哈赤家便可逢凶化吉,因祸得福,有了明帝的厚赏擢升和支持,他们几个二十多岁的有为青年,便可乘机招兵买马,扩大势力,称雄建州女真了。但是,不知什么原因,这种可喜图景并未出现,相反,努尔哈赤弟兄陷入了逆境,险遭灭门之祸。

第三节 癸未起兵(4)

《武皇帝实录》卷一,对努尔哈赤家的处境,作了如下的叙述:

(万历十一年二月)…被尼康外郎唆使大明兵,并杀觉常刚父子。后太祖奏大明曰,祖父无罪,何故杀之。诏下,言汝祖父,实是误杀。遂还其尸,仍与敕书三十道、马三十匹,复给都督敕书。太祖曰:杀我祖父者,实尼康外郎唆使之也,但执此人与我,即甘心焉。边臣曰:尔祖父之死,因我兵误杀,故以敕书马匹与汝,又赐以都督敕书,事已完矣。今复如是,吾即助尼康外郎,筑城于甲板,令为尔满洲国主。于是,国人信之,皆归尼康外郎。其五祖子孙,对神立誓,亦欲杀太祖以归之。尼康外郎又迫太祖往附,太祖曰:尔乃吾父部下之人,反令我顺尔,世岂有百岁不死之人。终怀恨不服。《武皇帝实录》的这段叙述,有些地方不够准确,如所谓“诏下”,“给都督敕书”,等等,并无其事,叫场、塔失当时还是人微资浅,其名未能载于奏疏上达帝君,亦无授予都督的特旨,直到六年半以后努尔哈赤才因功、因势、因祖和父“殉国忠”而由都指挥进封都督佥事。但是,总的来看,它对努尔哈赤一家处境的表述,还是大体符合实际的。

第一,它载明努尔哈赤得罪了明朝边臣,栽下了祸根。当时,辽东大捷,强“酋”就擒,明朝君臣踌躇满志,趾高气扬,蔑视“东夷”。在这样的气氛下,明边臣承认是“误杀”,送回叫场、塔失之尸,给予敕书、马匹,允许努尔哈赤袭封都指挥,这对天朝大帅来说,算是念其向导之功,从优奖赏,恩赐够为隆重了。可是,他们没有料到,一个二十五岁的小小女真努尔哈赤,竟然要求执送尼康外郎(又写为尼堪外兰),以报杀害父、祖之仇。

这个要求,本来是合理的。努尔哈赤很清楚,父、祖之死,不管是误会,还是尼康外郎的挑唆,或者是蓄意所为,总是死于明兵之手,明朝君臣就是他的仇人,此仇不报,有何颜面生于世间。但是天朝“圣皇帝”威严无比,辽东守臣,“自视其身,如在霄汉”,直到三十一年以后,努尔哈赤已经成为辖地数千里,臣民数十万的女真国聪睿恭敬汗时,致书辽东巡抚郭光复,仍尊郭为“地方之主”,比为“太阳”,自居阿哈。这样贵贱悬殊强弱显异的局面,微弱小部酋长努尔哈赤,他敢向明帝索报父仇吗?那无异是以卵击石,飞蛾扑火,自取灭亡。怎么办?是忍气吞声,屈于威势,置父仇不顾,而谄事明帝,图求个人安乐,升官晋爵,当一个不孝之子无耻之男,还是不畏强暴,挺身而起,直斥明朝君臣,披甲上阵,浴血奋战,宁可玉碎,不为瓦全,做一个有血性、有骨气、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和笃孝的义子?或者是既要牢记大恨,誓死报仇,又要讲究策略,在力不能及之时,暂时克制,不把矛头指向明朝,而将怒火引及次要之敌,一则略释心头之恨,二则尽可能地避免明廷的敌视,从而蓄积力量,待机而动?刚毅聪睿的努尔哈赤采取了第三种方针,向明朝讨索仇人尼康外郎。不料,这一正当的要求,竟惹恼了骄横跋扈的明朝边将,被他们视为无理取闹,严词训斥,一口拒绝了。真是,祸不单行,父、祖既死,又开罪于明帅,不仅得不到天朝的恩赐和支持,反将受其打击迫害,努尔哈赤的希望完全落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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