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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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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在郑曦本人没有意识到的时候,他却已经开始做了起来。

某日的中午,苗添到宿舍找郑曦谈事情,在楼下正好遇到回来的江源,两人一起上楼进了宿舍。

郑曦正在小厨房的灶边看书,房间里弥漫着一股有些古怪的香气。

苗添一边懒洋洋的换上他的专属拖鞋,一边大爷似的指挥老友:“正好我饿了,老郑,来一碗。”

江源作为该宿舍的原住民,相对于长了一身懒筋的苗大少爷,他显得更有自觉性,直接从橱柜里拿了碗,走到灶边去丰衣足食,可一见锅里煮着的东西,面上便满是古怪之色,最后颇有些羞愧兼咬牙切齿的苗添感叹:“我现实算是知道了,有些人就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太他娘的奸诈了。唉,想当初,我怎么就没想到这招呢!”说着又神神叨叨的念念有词起来:“嗯,这点要记下来,以后肯定能用上。”

被白晓棠称为老狐狸精的苗添自然是个聪明人,一听江源这话便知道这锅里的东西爬山有名堂,摸着下巴悠悠一笑,意有所指的望向老友,眼神带着点打趣的味道:“这东西是给谁的?”

郑曦看了他一眼,淡淡的回了一句:“这东西不适合你。”

不适合苗添的,却是适合白晓棠的。

自从白晓棠到B市以来,两人一向是彼此互相照顾的,安全出行,阴晴冷暖自不用说,最亲近的兄妹也不过如此。

可是,有些事亲哥哥难免会想不到,就是想到了,也不好意思去过问,比如每个月的那几天。

再健康的女孩子在那几天也难免会不舒服。

白晓棠一向会照顾自个儿,身体向来不错。可惜,有一样,这货跟某位苗姓大爷一样,生了一身的懒筋,运动细胞又贫乏得可怜,难免会气血不畅,一来二去,那几天的时候,算不得要生要死,却也绝不会好受,一般情况下,没有特殊的事要劳动她的大驾,此人都窝在床上挺尸装死。

这种时候,就体现出有个学中医的男友的好处来,某位好学生心思敏锐,话不多,想知道的事却总能不费力气的心中有数。

说起来,不过是“调理”两个字,气血畅通,自然病痛全消。

就算再难受,白晓棠只要是见了吃的,也依然热情十足,更何况是郑曦亲自为她熬的汤汤水水。

虽说药味是足了点,但该色鬼一见她的美人哥哥那关注的眼神,哪里还顾得了那么许多,就着郑曦脸上的美色,二话不说,马上就将他亲手递过来的汤水喝了个一干二净,抹抹嘴:“好喝,还要。”

郑曦当然不会再给她,过犹不及,哪能让这吃货放开了胡闹。

于是,某饭桶就那么稀里糊涂的活蹦乱跳起来。

不过,气血充足,皮肤和气色自然就会表现出来,爱臭美的白晓棠倒是立刻便察觉到了。

她只是迷糊,却并不傻,再加上一直对吃吃喝喝上心,想了想,也就明白了郑曦给她吃了什么。

不过,若是指望白晓棠感到害尴尬的话,那是注定要大失所望的。

她一反应过来,不好意思的没有,倒是马上美得冒泡泡,坐在那里一个不停的傻乐。

正是午后,阳光满地,她就那么坐在初夏耀眼的阳光里傻笑个不停,好像那一瞬间,这阳光不是洒在房间,而是铺满了她的整个心房,暖洋洋的,让人有种美丽的晕眩般的幸福感。

好容易让人头晕目眩的劲头过去,白晓棠立刻从椅子上跳起来,冲到厨房去做大餐,然后带着那个超大号的保温桶杀去郑曦的宿舍。

白晓棠坐在桌边,专注的看着郑曦一口一口的吃着她做的饭。

平时,每次给郑曦送饭,她都要问一句:“哥哥,好吃吗?”

今天,她却忘了,也不去碰自己的那份,只是半眯着眼睛,目不转睛的盯着郑曦。

郑曦被她看得有些好笑:“不吃饭,看我干什么?”

我想亲亲你!

白晓棠眼巴巴的望着秀色可餐的美人哥哥,突然特别特别想抱抱他,亲亲他,这个念头来得突然而强悍,汹涌激烈到让她感觉好像饿了三天没吃饭似的,饥渴异常。

按照某色鬼的性格,念头刚一转,便应该毫不犹豫的大声要求着说出来,成不成的再说,哪怕先是在嘴头上占占便宜也是好的。

可是,这一次,不知怎么的,尽管心里的念头如此的强烈,她却没有说出口,就好像有一颗不知名的花种被她悄悄的,悄悄的埋在心口,莫名所以,却小心翼翼的守护着,谁也不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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