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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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着想着天就亮了,我却始终没有勇气给骏伟打个电话或者发条短信。
我决定上网去,也许能碰见骏伟。
“在干吗?来我家玩吧?”骏伟看见我了,跟我说。
“什么也没干。”
“那来我家吧。”
“好。”
一个星期以后,我终于再次看见我日思夜想的骏伟,我深爱的男人,他还是那样,似乎还是那样。
“进来吧,别再门外傻站着。”
“哦,这几天你都干嘛去了?”说这话的时候我低着头,不敢看他。
“去我姥姥家了。”
整个下午,我跟他的对话都很少,我也不敢看他的眼睛,我们眼睛对视的时候,我赶紧把目光挪开,我不敢看他。他什么都知道,可是他什么都没说,他尽力的想改变这种尴尬的气氛。
不过,我可以肯定的是,骏伟,最少还愿意跟我说话。
这个假期,是我最糟糕的一个假期。
作者有话要说:
☆、熟悉的陌生人
大三开学以后,我和骏伟之间很少联系了,我们很少发短信,也很少打电话了。我们之间有了那种尴尬,就再也没有办法回到从前了。但最少,他还会跟我说话,我给他打电话他也愿意给我聊天,他也愿意给我回短信,甚至还会主动给我发。但我们之间那种客气,显得有点太过了。一旦曾经熟悉的朋友之间忽然变得客气,那就代表着,我们之间什么都没有了,之所以现在还联系着,只不过想着给对方留一个面子,让他觉得对得起对方曾经为之付出的友谊。
想起余秋雨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奄奄一息的友情还不如没有友情,对此我们深有体会,在大街上,一位熟人彬彬有礼地牵了牵嘴角向我们递来一个过于矜持的笑容,为什么那么使我们腻烦,宁肯转过脸去向一座塑像大喊一声早安?在宴会里,一位客人伸出手来以示友好却又在相握之际绷直了手指以示淡然,为什么那么使我们恶心,以致恨不得到水池边把手洗个干净?
是啊,奄奄一息的友情还不如没有友情。
我每天都过得很压抑,每天都会想此时的骏伟会在做什么,骏伟还会不会把我当作最好的朋友。可是我不敢再问了,我想,我已经失去了这个提问权利。
每天晚上睡觉前,我还是会在右手手背上咬一下,狠狠的,比以前更狠。因为我比以前更爱骏伟。
生活没有目标,没有盼头,没有乐趣。日子平淡的像白开水,只是再也没有调皮的气泡。老老实实的上了半年课,也老老实实的想了半年骏伟。我想过放弃骏伟,放弃我曾经爱过他的五年的日日夜夜,但是我还是失败了。我忘不掉,即使是我们曾经吵架的瞬间,我都记得清清楚楚,然后我跟自己说,原来,吵架也那么让人留恋。我抽烟、喝酒,希望用酒精和烟草麻痹自己,可我越麻痹,我就越清楚自己,我永远都忘不了骏伟。他不是我脑子里的一个信号,我过两天就会忘记。他是我心底的一个烙印。我越想挣扎着把它抹掉,它就越清晰的呈现在我面前,血淋淋、赤裸裸,无时无刻不在提醒我这几年我是怎么多么如何的爱他。
人就是这样,你越是努力忘掉的东西越是忘不掉。记忆太清晰,你就会希望自己变成一个傻子。只有傻子不会难过,只有傻子不会思念。在傻子的世界里只有喜欢与不喜欢,今天你对他好,他就喜欢你,明天你对他不好,他就不喜欢你。我想做一个傻子,这样骏伟对我不好的时候,我可以很潇洒的对骏伟说:我不喜欢你,你对我不好。
可我不是傻子,我也做不成傻子。所以,我还是不能忘记骏伟。
还是会梦见骏伟,每次梦见之后,总要心情沉重好久。
大三的生日骏伟依旧是忘记了。我无比难受的等了一整天,等来的是一盆眼泪。
忘记就忘记吧,你还能希望他怎么样呢?他会给你寄礼物吗?不会,男孩子只会给自己爱的人寄礼物的,你是谁啊,只是他的朋友而已,不,或许,连朋友都算不上。他现在能跟你发短信,能认真的听你打电话,你应该很知足了。
我一遍又一遍的听《十年》,听着听着泪流满面。
如果那两个字没有颤抖
我不会发现我难受
怎么说出口
也不过是分手
如果对于明天没有要求
牵牵手就像旅游
成千上万个门口
总有一个人要先走
怀抱既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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