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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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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经过这么一闹,我满心希望吴原能够良心发现,吃完饭稍稍逗留片刻,哪怕只有十分钟,应付一下也好。

然而适得其反。叛逆的他来吃饭用的时间更短了,吃饭时第一碗先端给他,他坐下就吃,其狼吞虎咽状像个恶鬼;等我们把饭端上,他已经吃了一半了;我们刚吃到一半时,他已经吃完了;吃完后把碗一推,闷声不响去门口换鞋,连句告别的话都不说扭头就走。

随着“砰”的一声关门巨响,我们三口面面相觑,不知道又做错了什么?

对于丈夫的表现,我气愤得要命,父母也颇为不满,但是考虑到他家人远在石家庄,吴原一个人也挺可怜的,还是不要招惹他吧!

我妈为了让女婿吃得舒坦,天天变着花样儿做好吃的:水饺、馄饨、包子、和乐……,惟恐他吃不饱。

对于我父母的照顾,吴原非但不领情,背后还说尽坏话,一次他竟然抱怨道,说那段时间他像个孤儿!

天地良心!我们怎么对他的?他怎么能说出这种不负责任的话?

每次他来吃饭,我妈都站在阳台眼巴巴地张望,见他进了院,才下锅炒菜,为的是让他能吃上一口热乎乎的饭菜,可是吴原却怨声载道,当着我的面向他妈告状:“欢颜她妈不见我来不做饭!”气愤的表情无法用言语形容。

我惊讶得说不出话来,这是什么逻辑?我反问他:“我妈不看见你来才做饭,那你让她什么时候做?”我知道婆婆舔犊情深,赶紧对她解释:“我妈要是把饭早做好,冬天天冷,一会儿就凉了,吴原胃不好,吃了岂不是要难受?要是吴原来了还不做饭,不是耽误他上班了吗?如果换了你,你说什么时候做饭才好呢?”婆婆眨巴眨巴眼,一脸沉思状。

这还不算,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吴原竟然抱怨说我妈有一次往我碗里夹菜,没有给他夹!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小心眼的男人,太离谱了!当时我正处于哺|乳期,饭量自然要大一些,我并没有记得有夹菜这回事;即便有,也完全在情理之中。作为丈夫的吴原,看到丈母娘疼女儿,应该高兴才是,可是令人遗憾的是他却表现出强烈的嫉妒之心,连自己的妻子都不放过。

平时吃饭,我妈总是给女婿端上第一碗,盛得又多又满;好吃的菜都摆在他面前,生怕他吃不饱;其间不住地劝他多吃,经常为他夹菜;有时前一顿吃剩下的饭,第二顿我和父母吃,从来不给他吃剩饭。这些事情千真万确,难道吴原统统都忘了?

而与此对比鲜明的是:我们每次在公婆家吃饭,他俩都争着为儿子夹菜,公公一个劲儿劝道:“儿子,来,吃这个,这个好吃!”婆婆同样不甘示弱:“这个有营养,吃这个!”从来没有哪个人为我夹过菜,有次婆婆似乎想为我服务,却被吴原一口顶了回去:“你还用得着给她夹菜?她不会自己夹?”婆婆见儿子阻止,伸到半空的筷子很自然停住了。

——话不在多伤人心!吴原根本就没把我当成他家的人!

可是吴原却不这样认为,他把这件事当成眼中钉、肉中刺,反复提起不下十余次,经常当着婆婆的面恶狠狠地质问我:“你说,你妈是不是给你夹过菜?”

我哭笑不得,同时又气愤地无话可说,面对这样一个小鸡肚肠的丈夫,我还能说什么?

除此之外,还有两件事被他当成攻击我的靶子。一件是有次他发现鞋里有颗小钉子(估计是从墙上掉下来的),于是推断我们三口暗害他;另一件是他上班,刚巧我爸去门诊打针,与他同时出门,他便认定我爸是在跟踪他。真有意思!

吴原将在我家所受的委屈统统写进日记,其语言之天真、思维之简单,让人几乎喷饭!

13日 晴。 星期天毛宁《晚秋》“心中藏着多少哀和愁,”早晨给欢颜买扒鸡,颜的爸:“为什不是炸鸡?” 下午5点多在北门一职专十字路口,同突如其来的15岁男孩撞车,他先闯红灯,出言不逊:“你还撞了我呢?”我速度过快没及时刹闸,手套。4只糖葫芦。手套飞出去好远。车把拧弯,到欢颜家后备箱撞裂。男孩负主要责任,我次之次,左手腕左褪那侧疼,1速度太快 2急着回家 3心情不好,丈母娘。1家讦责。公安记录,我虚报。

14日 晴 星期一。 早晨上居委会,受张责备,不用管她,张雁赶管不着我。 现在我是无人管的灵魂,不知道休息,不知道保护自己,对父母埋怨,对丈母娘。丈母爹欢颜憎恨,外是一匹放荡不勒的野马,不知去何方,何去何从,爸妈欢颜我很想念你,你们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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