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 骑士比赛(三)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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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一声响亮的鸣锣,还有观众们山呼海啸般的鼓掌和尖叫,正式的比赛终于开始了,这才是一天当中的真正重头戏,所有人废寝忘食等待的关键时刻。毫无疑问,终会有人在通向至高无上荣耀的征途中倒在对手的剑下,但是胜利者,即将享受非比寻常的崇拜和欢呼,当然,还有姑娘们热情似火的投怀送抱,皎洁月光的掩映下是一场不分彼此的大狂欢。这在正统的教会看来依然是保持着野蛮异教传统的淫秽习俗,但是谁会在乎呢?酒精、烤肉和极度的放纵,想想都让人刺激的血脉喷张,这是上帝赐予的生命宴会,就连姑娘们的父母都不会在这个寻欢作乐的夜晚把自己的宝贝女儿圈在家中,于是乎,每一个角落里都能看到如蛇一般绵绵纠缠的*,空气中弥漫着令人昏昏欲睡的靡靡味道。
参加决赛的两支队伍分别从不同的通道进入赛场,他们一步一步的走向场地中央,接受着观众们狂热的欢呼和飞吻。就像古罗马时代喜好角斗士表演的市民一样,这些法兰克国家里的百姓也崇拜能够战无不胜的强者,女人们同样乐得冲这样心目中的英雄投怀送抱,接受更加强大的基因来造就优秀的下一代。
科勒他们果然全都选择了步战,除了公牛仍旧使用自己的战斧之外,他们两个人都拿着长矛和圆盾,背上还背着备用的小手斧。贴身的半截锁子甲代替了禁锢身体行动的鱼鳞甲,短衫配上皮裤子更适合灵活的跑位和选择战斗时机。虽然大多数人并不这么认为,他们只会为胜利者欢呼,而胜利者应该是装备相对较好的一方,况且看上去身材高大又孔武有力,三个奈梅亨来的小鬼怎么可能战胜如魔鬼般萦绕在沿海居民梦中北欧海盗的后裔?拜托,奈梅亨到底是在哪里,恐怕连最博学的教士都说不上来。
诺曼底出战的三名骑士全都出身高贵的家族,所谓的高贵不过是在几百年前维京人侵扰的大浪潮中掠夺的金子相对较多那些人的后代,他们率先比自己住在北欧穷山沟里的老哥们拥有了土地和随之而来的头衔,然后代代相传。在放弃了自己的奥丁信仰并且自以为浸淫了相当长时间的墨水之后,如果这期间谁的运气好娶了某位法兰克血统的贵族公主,那么他的家族就能够堂而皇之的称自己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墨洛温时代,也许更早,反正不过是多花点金币堵住宫廷书记官和教士们贪婪的嘴巴。
为首的骑士叫做“疯魔”葛德兰,身高八尺,站起来几乎和长了五十年的大树一样高大粗壮,他的曾祖父曾经参与了丹麦首领西格弗雷德组织的那次著名的巴黎围城战,这也是为什么他与其他的诺曼同胞不同,拥有一枚镌刻着握紧断箭手臂的胸章,那是他家族的象征。葛德兰骑士自幼沐浴在祖先的荣光里长大,追随于理查公爵的麾下,不止一次的将那些懦弱的法兰克人打得屁滚尿流,用他的话讲:“那群只会在女人裙摆下逢迎求欢的娘娘腔根本不配骑士的称号,他们摆弄自己的‘长矛’甚至比拿剑还要利落。”他擎着自己夸张的角型巨斧,上一个倒霉蛋的鲜血尚未干涸,正期待着新的献祭者。
站在他左面的骑士同样不容小觑,虽然他看上去似乎已经垂垂老矣,事实上他不止一次的在战场上教训了敢于藐视自己的年轻人,“摧花者”的诨号在整个法兰西北方鼎鼎大名,当然不只是来源于他对年轻少女的特殊爱好。洛拉斯骑士年过半百,却仍旧精力充沛,左右双手都能灵活的使用武器,这也正是他屡战屡胜的法宝所在。
站在右边的骑士戴着铜扣的眼罩,迷人的鹰钩鼻子和与众不同的黑色卷发让他很难不被人第一眼记住,“驭鹰者”瓦格纳骑士是自己风流成性的父亲追随首领沿着第聂伯河顺流之下,来到黑海对岸同萨拉森人做买卖时纵情偷欢产下的后代。他从母亲那里继承了迷人的面部轮廓,曾经令整个诺曼底的女人都为之动容,不过是在左眼被某个刀下亡魂取走落下难以愈合的伤疤之前。他拿手的武器是流星锤和短剑,一长一短,一远一近,传统的萨拉森式的组合,身上精钢打造的铠甲严密的保护住每一个薄弱的部分不受伤害,整个人往那里一站,浑身散发出凛冽的杀气。
“看到我们诺曼底的必胜组合了吗?您难道不觉得与这样的对手面对面决斗是一件是很残酷的事情吗?”理查公爵趾高气昂的冲我招招手,“我实在是不忍心看到雄狮蹂躏小绵羊的场景,虽然酷爱征服,但是恃强凌弱并不是天生强者的性格,我更渴望的是同一当量水平的公正挑战,肌肉和肌肉的碰撞。”
我不动声色的听完了他的话,放下切肉的小刀,装作满不在乎的模样故意问道:“您刚才对我说了些什么吗,尊贵的公爵大人?请恕我从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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