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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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监督。”他以明末周栎园著的《栎园书影》中的鹦鹉自况,说是当此“大火”的时候,“实在不忍袖手旁观”;又说,“我们明知小小的翅膀上滴下的水点未必能救火,我们不过尽我们的一点微弱的力量,减少良心上的一点点谴责而已。”
当时,即有读者致信胡适,说,“《人权论集》不但不是要加害于党国的宣传品,依我看,倒能帮助党国根基的永固”。正因为有了这种向党国效忠的立场,所以,胡适的论人权的文章能得到包括蔡元培在内的一批开明的党内###的赞赏,能为汪精卫等改组派所利用。在胡适本人,也是乐于做“思想上的诸葛亮”,为政治人物所利用的。就在组织“平社”的时候,他一面同来华的英美政治家商讨“中国问题”,一面为财政部长宋子文设计政治改革方案。他怂恿宋子文出面领导政治,甚至代宋子文起草辞职电报,积极充当智囊角色。所以,他最后能为蒋介石所罗致,成为“廷臣”,不是偶然的。他向宋子文说:“我们的态度是‘修正’的态度:我们不问谁在台上,只希望做点补偏救弊的工作。补得一分是一分,救得一弊是一利。”他在日记中总结道:“近来与人谈政治,常说:民国十一年,我们发表一个政治主张,要一个‘好政府’。现在——民国十九年,——如果我再发表一个政治主张,我愿意再让一步,把‘好’字去了,只要一个政府。”
2。鲁迅与新月派的论战
对于英美派文人学者,鲁迅一直是有看法的。现代评论派曾经是他在北京时期的死敌,他们与新月派虽然挂的是两块招牌,其实是一彪人马,而且都是认同胡适为精神领袖的。新月派关于“人权”言论引发的风波,在鲁迅这位旁观者的眼中,不过是主人与奴才之间的一场误会,一场无谓的吵闹而已。在当时的知识界,还没有第二个人有过如此独到的、深入的、准确的观察,足见中国的知识者整体是怎样的一种奴态,从经验到理性,是怎样的贫弱,而又互相脱节。
从1929年到1933年,鲁迅针对新月社批评家以及所谓的“人权运动”,陆续发表过几篇文章,以杂感式的轻蔑的语言,对专制统治者和试图卖身投靠的知识分子败类进行了嘲笑和批判。他的第一篇近于表态的文章是《新月社批评家的任务》,文章指这批批评家在“人权运动”的小闹剧中,扮演的惟是“刽子手和皀隶”的角色;他们杀掉“杀人犯”,遵大老爷之命“打斗殴犯人的屁股”,这类打人和杀人的行为都是正当的,合法的。文章说,这些批评家也是不满于现状者,一是不满于“现在竟有不满现状者”的现状;本意帮忙主子“维持治安”,却为“别一种治安法”所不许,于是不免对现状生出又一种不满来。在针对梁实秋的《“硬译”与文学的阶级性》一文中,最后特意提及新月社群体,指出:“以硬自居了,而实则其软如棉,正是新月社的一种特色。”他说:“这一回,新月社的‘自由言论’遭了压迫,照老办法,是必须对于压迫者,也加以压迫的,但《新月》上新显现的反应,却是一篇《告压迫言论自由者》,先引对方的党义,次引外国的法律,终引东西史例,以见凡压迫自由者,往往臻于灭亡:是一番替对方设想的警告。”接着,用小说家的手法总结道:“新月社的‘严正态度’,‘以眼还眼’法,归根结蒂,是专施之力量相类,或力量较小的人的,倘给有力者打肿了眼,就要破例,只举手掩住自己的脸,叫一声‘小心你自己的眼睛!’”梁实秋发表文章说,现在“有真识的人”,他们的责任不仅仅是冷讥热讽地发表一点“不满于现状”的杂感而已,他们应该更进一步的去求一个“积极医治‘现状’的药方”。这类要所谓“建设性意见”的“积极”的“立”的学者,实在远不只新月派一流。到底哪一个“药方”,哪一种主义更好一点呢?鲁迅发表《“好政府主义”》回应说,“被压榨得痛了,就要叫喊,原不必在想出更好的主义之前,就定要咬住牙关。”从胡适到梁实秋们所奉行的“好政府主义”,其实就是“咬住牙关”的主义,并没有信仰的内容,等于药方上开的不是药名,而是“好药料”字样,以及一些唠唠叨叨的名医架子的“主张”,所以是“好药料主义”。
《知难行难》一篇,好像是鲁迅的第一篇也是最集中的一篇对付胡适的文章。文章一开始就把话题定在知识者与权力者的关系上面,也就是说,鲁迅要把问题引向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奴性上面,实质性的方面。他说:“中国向来的老例,做皇帝做牢靠和做倒霉的时候,总要和文人学士扳一下相好。做牢靠的时候是‘偃武修文’,粉饰粉饰;做倒霉的时候是又以为他们真有‘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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