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九八章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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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喜欢你。
略有耳闻。
……
搬着凳子回了教室,破天荒地我去了马潇潇他们班,很容易就找到了她的位置,我没有开灯,就这么呆呆地坐在她的位置上。一切都打理得井井有条,哪怕是草稿纸,也放的整整齐齐,书本上用娟秀的正楷字写上了她的名字,马潇潇。
厚厚的一摞书每一本都有翻看过的痕迹,每一本都有她写过的笔记,我想在这上面写上一句话,最后提起笔还是放下了。
我回忆起遇见她的那一幕,真的难以置信我们就这样相遇了,像是约定好的。如果可以我想问问上天,为什么让她站在我的后面,整好听见我饿的肚子叫。
然后我们又一次偶遇,在毓秀楼下,我没有等她,于是我看到她生气了。我还想起了我做的那个梦,那个红衣的姑娘,那个可怕的梦。然后我想起了我跟杨伟在夜市街喝得烂醉,倒在她的怀里,耳机里放的那首《鱼仔》。她让我抱紧她,于是在那一刻我忽然间觉得全部的念头都是爱她,爱她,爱她……
她说她没有喜欢过这是第一次,她怕自己做的不够好,让我觉得爱情不过如此。
我对她想来想去,想到半暝,只希望月光带她来到我身边。
我出神望着窗外的银白色光,像是看到了那晚拥吻在一起的我们。
我想起了很多事,我带她去望江亭,她找到了夏丹留下的字迹,她说这些年,她说那些年,她说往后好多年。她说她要陪我走过春秋冬夏的,可只过了一个秋天,我们就不再是彼此的唯一那一个了。
我想起在流江河畔那个她,我想起她质问我,是不是一点也不想见到她,我说的是一点也不想,我把话说得决绝毫无余地。
我想起了二叔说的那些话。
我后悔了。
我后悔了,马潇潇。
我把信封放在她的抽屉里,转身离去,借着回宿舍的幌子出了校门,走在兰城的大街,灯火辉煌,无处可去。有人说,如果你把手举起来,举到头顶,然后慢慢地张开五指,那么恭喜你,你给自己放了个烟花,一次最多放两个,可是马潇潇啊,你不知道吧,如果你把手伸过来,如果你当时可以留住我让我不要走,牵住我,在我心里绽放的烟花是千千万万朵。
慢慢地下起了雨,不大,不急,很凉,很软。
我举起手来,接住几滴雨,然后紧紧握着,然后再张开,手心空无一物,这一条街寂静无人,慢慢地往前走,雨就这么飘着,我想着好些个事情。我也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只是走着走着,慢慢地到天亮,也挺好。
我想了很久很久,想到天都黑了,想到眼都红了。
这个时候的自己,需要烟,需要酒。
我看着那片天空,望不到尽头,烟雨朦胧。
这座小城在夜色里,尤为安静。
闹市与这里隔了好几条街。
我看着雨色里的兰城街道,在这处新修的街口,两边是刚盘出去的门面。
很久没有一个人出来走过,从男六舍往北门,然后在礼堂附近这条两边都是梧桐的路上,刚下过小雨,略显得闷热,大爷操着斧头劈砍木板,树叶丛中乍起鸟鸣便不再断绝。这段路少有路灯,浅淡的黄色灯光铺在地上,空气里是雨水和青草的味道,还有小摊上炸土豆的香味。
出来走走也是好的,如果运气好,或许还会有一段恰到好处的邂逅,又或者能再次站在流浪歌手面前,点一首特别想听的歌。
这场雨下得刚刚好,洗净了这边街口的灰尘而不会太过于湿润。
天是青蓝色的,如宣纸上晕开了墨,经由雨水浸透,慢慢地散开,透着夜微凉。
街道这边新开了一家串串火锅,靠窗的座位上一对情侣相互依偎,黑色毛皮的流浪狗撅起后腿在香樟的树根下舒舒服服地放水过后,心满意足地跑开。
公交站的座椅上,一个三十来岁戴黑框眼镜的男人靠着站牌熟睡,怀里紧紧抱着双肩包,手心吃了一半的面包摇摇欲坠。伴随着一声急促而悠长的鸣笛,男人忽然惊起,冲我歉然一笑,眯着眼睛往车来的方向看了一眼,有些失望地坐下来,将剩下的面包重新密封好,装进双肩包里,然后背靠着站牌,双眼尽是疲惫。
最后他乘着202路公交车离开。
青年街入口的灯有些晃眼,骑自行车的小孩儿摔倒在地,很快又如若无事地爬起来拍拍裤子骑车远去。走近才看见那晃眼的灯光是那家名叫“修仙网咖”的网吧。青年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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