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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难怪,好好的女子怎会把自己弄成我这副模样,胡子拉碴,衣服穿了一层又一层来增加自己的厚度,脸上尽是煤炭,东一抹西一抹的。
这样的妆容,这样的打扮,我随着绮罗的三万大军,走出了千里。
莫白,我在向你靠拢,你能感觉到么?
第二卷 天上人间几多情 第四十六章 水阔知何处
浩浩荡荡的队伍,我夹在其中,艰难的走着,茼蒿现在已经可以让我骑着了,不过此刻骑着她的却是绮罗。我实在不愿意再把茼蒿留在什么地方自己跑掉了,所以主动要求把茼蒿献了出来,又跟茼蒿好说好商量两天,茼蒿才同意让绮罗骑着她。那个家伙,脾气坏的要命,真的有点象某个人。
我走的很慢,头都不抬,我本来就不是很习惯穿着盔甲再加上还要背着很多锅碗瓢盆,走了不远就汗流浃背的了,旁边的人一下子拿起我身上的大包背在自己身上,我看了看他,眉清目秀的样子,但是很结实,我冲着他笑了笑,“还是我自己来吧。”
“不用,还是让那个林傻子来吧,反正他有的是力气。”我后面的一个人说道,我一回头,那人长着尖嘴猴腮的样子,说起话来也是阴阳怪气的,我不由得笑了起来。
“死猴子,就你会说。”被叫做林傻子的人怒斥道。
“我说林傻子”那个林傻子旁边的胖子刚要说什么,就被林傻子一个眼神瞪了回去。
“你们何以如此不和乎?”我前面的人回过头来,长得白白净净的,但是话说的很是奇怪。
“书呆子!你不要说话!”那三个人一起开了口,脸上尽是些无奈的表情。
之后我才知道,我和他们几个竟是一个炊事班的。胖胖的那个叫潘大龙,不过混熟了之后我们叫叫他胖子,又瘦又小的邓超我们就叫他猴子,还有一个斯斯文文的好似书生样子满嘴之乎者也的宋庆江,我们都叫他书呆子,再有就是一个热血青年叫林启华,每天都在想着去战场上打仗,可是因为他是家中的独子,所以才被分到了炊事班。猴子和胖子认为想林启华这种没事就想上战场送死的人是傻子,所以我们都叫他林傻子。
我们五个每日说说笑笑洗菜做饭倒也清静。
某一天晚上不知谁提起来,说了一句,“你们为什么要当兵啊?”
所有人都沉静了下来,过了好长一段时间,猴子先开了口,“我先说吧,我原本是大漠的人,邓超是我后起的名字,我原本是大漠穆异族的族人。后来纪玄非那个小子占领了我的部落,抢走了我们的牛羊,还抓了我们去给他们璃族做苦力,每天没日没夜的干活,稍微有些懈怠他们就往死了打我们。我实在是吃不消就联合我们一伙十个人逃了出来,可是没曾想在出逃的过程中他们都被纪玄非的手下杀死了,只剩下我侥幸活了下来,听说央国要帮着析国打璃族,我马上就报了名参军,不管怎么样也要为我那些惨死的弟兄们出一口气。”
所有人听了猴子的叙述一阵唏嘘,纪玄非,你真的是这样的人么?
“那个璃族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红发琉璃眼的,准是妖怪变的。”胖子也开了口。
“难道胖兄也是什么族的后人乎?”书呆子开了口,胖子白了他一眼接着说:“我可不是什么大漠的人,我是正宗的央国人,不过我老家在扇即,那个地方又偏僻又穷,我每天都吃不饱饭,我天生饭量又大,最后没有办法了,我娘托人给我送到了军队,心想着最起码不会被饿死了。”
“胖子,怪不得你每回做饭的时候都要偷偷吃上两口呢,原来是饿怕了。”猴子接到。
胖子不好意思的笑笑,“我倒是听说纪玄非的老婆很是漂亮,虽然也是红发琉璃眼,不过却生的百种风情,万般滋味。”
“呸呸呸!”猴子怒喊道,“那样的女人不见也罢!虽说长得漂亮,可是心眼太***坏了,凡是纪玄非看上的女人没有一个能活过第二天的,仗着自己是纪玄非的大老婆看见谁都恨不得揍上一顿。”
“所以古语有云,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书呆子又来了一句,再次成功的遭到白眼。
“不过那个纪玄非也真是奇怪,一个大老爷们,偏偏喜欢紫色。他房里所有的布置都是紫色的,但是最奇怪的是他的大老婆最不喜欢的是紫色,你说这两个人奇怪不?”猴子说。
我的心突然疼了一下,难道纪玄非还记得我们的那些那些曾经?
“不说那个什么纪玄非了,说说你们吧。”胖子接到,看着我们三个。
“咳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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