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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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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挚送来醉成一团泥的秦观与周氏兄弟,进得房来,他先扫了一下赵兴与陈公川地装束打扮,微微摇了一下头,也不知道他为什么摇头。而后,他一指不省人事的周邦彦与秦观,不满的说:“贤侄。人生得意,也不应该如此放浪形骸,老夫身为长辈,今日就多说你几句……”

赵兴在刘挚打量自己的时候,已经恭敬的站起来,叉手不离方寸。他顺着刘挚的目光悄悄打量了一下自己的装束,又偷偷看了一眼学他模样,恭敬侍立一旁的陈公川。

赵兴身上的衣着很普通——这是晚冬,天气微微有点寒冷,旁人都是一身锦袍,赵兴穿地略微有点单薄。但实际上,他的简单布袍里头完全是现代化的装备:贴身是羚羊绒编织的内衣内裤、毛衣毛裤,外加轻软的驼毛棉背心。驼毛棉长裤。

他表面一身布袍似乎很朴素,但布袍下面的东东。足够买常人几身衣服了。而他腰中扎的那条腰带,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这腰带实际上是一条阿拉伯软剑,剑鞘是用犀牛皮做成腰带状,剑柄部位正在当中当作袢扣,是麻逸紫檀木打磨成地半弧形木柄。为了便于抓握。木柄上面没任何镶啄,只纵横刻出网纹。

刘挚不是“明眼人”。他看不清赵兴身上的这身打扮的价值,只觉得对方很朴素,朴素的出乎意料。

这时代的宋人都喜欢用玉器宝石装饰腰带,命名为“玉带”,但赵兴腰上的竟然是一条皮带,上面镶嵌了一块木头(剑柄)而已。让赵兴浑身上下显得很朴素,朴素地近乎于寒碜。

与之相反的是,陈公川身上穿的很华丽。他穿着一身银白色的蜀锦袍,这种蜀锦又被称为“夜光锦”,在烛火下,它像银箔一样,闪闪的发着银色金属光泽。

也许是受了赵兴的影响,陈公川的袍子上也没有任何刺绣做雕琢,但陈公川画虎不成反类犬,光这身银袍已价值不菲了,他还围着一条翡翠玉带,腰带上缀满了打磨光滑,成弧形状的翡翠玉片。虽然那些翡翠玉片未加任何雕饰,只是打磨光滑而已,但玉片发出翠色欲滴地温润,让瞎子也看得出,就是那些翡翠不加打磨也是价值不菲。

赵兴身里穿的暖,所以他一身轻袍出来,但陈公川除了这身锦袍外,还有一件狐裘,那件狐裘是北海蓝狐地皮毛制成的,毛色纯白均匀,毛尖透出的微微蓝色,在耀眼的洁白外面披上了一层含蓄的蓝色……但这种含蓄,在另一方面来说也是锋芒毕露。

宋人没见过北海蓝狐,辽国占据了北方,他们连战马都很难得到,更不要说这种生长在辽北地蓝狐狸,但刘挚却看过很多书,他知道这种白色皮毛地狐狸叫做“雪狐”。

刘挚刚才只扫了一眼,就已经明白了较为年轻的陈公川地奢华,根据两人的穿着,他马上就明白刚才掷出珍珠的是房间里的锦袍人,而不是赵兴。

做官的人讲究沉稳,讲究不露声色,所谓“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就是。他对赵兴的朴素很满意,但神色中没有表露出来,他的摇头是认为,赵兴这样朴素的人,是不应该跟陈公川这样出手毫不顾忌的纨绔交往。

“年轻人,诫之在燥,诫之在奢,诫之在贪,一掷千金……不,一掷万金,岂是斯文人干的?”刘挚说的语重心长,但他也明白,训斥的对象不应该是赵兴,不过这时代文人就是这么含蓄,陈公川与他不熟——当然赵兴跟他也不熟,但既然他跟苏轼有一段同狱之情,所以他认为有资格代替苏轼训诫赵兴。

“离人所做所非,老夫也曾听说了,当年子瞻去了黄州,生活无着。幸好有离人照顾,别人都说那是诗酒之赌,子瞻兄赢了一个好徒弟,但我却知道,子瞻眼界甚高,平常人亦不入他之眼。

我知道离人行事稳重,性不张扬,但没想到今日初到汴梁,却露出本来面目……“

刘挚知道自己这番话压根把火力目标弄错了。但这种说话方法的叫做“旁敲侧击”,就是明明想针对另一个人,但却把目标对准了旁边的人,故意冤枉这位旁边人以引起争辩,然后义正词严的进行驳斥,以此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刘挚已经准备了满肚子的话,等待赵兴辩解。但他没想到,赵兴只是恭敬地拱了拱手,诚恳的承担下了一切责任:“长者训,寤寐不忘!”

刘挚这还能说什么,他提到嗓子眼的话一下子都被咽了回去,偷偷喘了几口气才把气喘匀。喘匀气之后。他长叹一声,感慨:“恨吾不得离人!”刘挚也经过了贬谪的生活,他知道那段待罪生涯有多苦闷,而苏轼更是“乌台诗案”的首犯,遭受的迫害比他遭受的凶猛十倍。然而,苏轼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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