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足迹 永久书架

第10部分 (第1/4页)

乐乐陶陶提示您:看后求收藏(67小说网www.67txt.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所以说,未来的事会如何,未来再说。比如,如今两个相对的人,会一直相对下去?难道他们不会在下一秒结盟?不过,谁知道呢。

“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山里的时间总是要比人间来的晚一些。所以,当初生的阳光洒满人间的时候,山里还处在黎明前的黑暗之中。秦岭,就正好是处于最黑暗的时候。

有人类说过,天生万物,万物平等。也有人类说过,天生万物,万物生而不平。你这辈子所能达到的高处,你这辈子的命运,都在你出生的那一刻被决定了。我也觉得是后一种人类的对。就像我,一出生,就注定是要称王称霸的。因为我老子是当地霸王。

作为本地大王的唯一子嗣,我这辈子即使什么也不做,但只要我父王一仙逝,我就会成为王。而那些出生平凡的,辛辛苦苦努力一辈子,见到我,也要屈躬卑膝。而像我这种一辈子不学无术的家伙,所说的话在那些饱含学士的人看来,便是至理名言。而这一切,只因我是我父王的孩子。

如果不出意外,我这一辈子应该是好吃好喝的被服侍着。到了娶老婆的年纪的时候,娶个老婆,然后就是生个继承者。等继承者长大,我就双腿一蹬,回归天国。但是谁知半路杀出了个死老头。

在我刚出生没多久,我父母就被一老头给忽悠走了。父母临走前,祈求老头也把我带走。老头看了看我,摇摇头。他说,我跟他没有缘分,和我有缘的是他徒弟。去他妈的,老家伙,把我父母骗走了,还不给当时幼小的我找个可靠的饭票。把我丢在深山老林,让我自生自灭。为此,我曾暗暗发誓,如果让我遇到那老家伙的徒弟,我一定一巴掌拍残他,两巴掌拍死他。他奶奶的。

幸好,本大爷天生命好,在父母走后遇到了一个人。那是个在山里迷路的人类小女孩,当时的她扎着马尾,穿着白色的公主裙,一双大眼睛干干净净。为了保护她,我便护送着她回到她家。后来,发现她实在是需要被保护,所以我就自愿留在她家当她的护卫,一直保护着她。在我的保护下,她平平安安的长成了个大姑娘。她家里我父母留给我的王府并不是很远,所以我和她有时也会回到我的王府这边来玩耍。后来长大后,她因为要应对个什么破考试,听说这个考试对人类来说是个至关重要的考试。人类就是麻烦。像我们,活的自由自在多好啊。因为她要应付考试,所以到王府溜达的只有我了。

今天晚上,我本来是躺在家传王府里就睡觉。睡得好好的,忽然半夜的时候传来了“啊”的噪音。我本来是不想理会的,毕竟咱是有身份的。可是对方却没皮没脸,“啊”个没完。

怒从心中起,恶向胆边生。他吗的,不给点厉害让他瞧瞧,他还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这可是秦岭,是本王的领地。他丫的,活的不耐烦了。于是,趁着月色,我走出王府,循着声源走去。结果,半路上看到一团火光冲天。我赶紧跑去,原来是山上那间存在了好长好长时间的土房子被烧了。

来到被烧的土房子,我没有发现任何人。但是闻到一股血腥味。我在土房子边上转了转,终于找到落在地上的血迹。我循着地上的血迹以及空气中的气味,慢慢往前搜索着。大概走了个两三百米远,我找到了要找的目标。我听到了熟悉的声音,还有一股让本大爷闻了之后兴奋无比的味道。

我悄悄走近,蹲在边上的树丛里看了看。前面是一片花林,里面现在有两个家伙。这两个家伙,一个躺在地上,一个坐在树下。躺在地上的那个看来是已经去下面了。而坐在树下的家伙正在喋喋不休地说着什么。

我悄悄走了过去,身子不休息碰到树叶,发出了声响。这让我好一阵担心,幸好那家伙耳朵不好,没有听见。

我离那家伙越来越近,终于借着他脸上的月光,我看到了他的脸。他的脸好奇怪,有黑有白有红。这家伙不仅脸长得怪,身上的衣服也和其他人类不同。不过,这家伙胆子倒是不小,本王来了,他连看都不看,很不给面子啊。

本王来了,你丫的还能这般无视呢?这让本王的脸面何存。所以,为了提醒某人,也是为了本大爷的威严不可冒犯,我善意的叫了一声。

哈哈,那家伙回过神来了。

看着那家伙哆哆嗦嗦,快要尿裤子的样子。本王甚是满意,所以高兴的又叫了一声。

虽然那家伙已经休息到本王,并且也被吓得不轻。但是,这家伙打扰本王睡觉的罪过,可不能如此就给揭过了。于是,本王虎躯一震,直接扑向那家伙。哼,那家伙竟拿着个黑乎乎的东西向本王抡了过来。

《江湖尘侠》 第10部分(第1/4页),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