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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似乎很喜欢他的故事,每天晚上准点搬来小板凳坐在角落默不出声的听他说书,听完就回去了。因为特别注意,所以叶梵知道他喜欢听一些神话故事,尤其是那种猪脚是草根出身的逆袭段路,简直大爱,每每听到精彩的地方都竖起耳朵,耳根子发红,到底是少年,男儿血性,激动的时候自然热血沸腾。“好啊,这可是你自己撞上来的。”听了他这么多书,以后他要是有难,江南好意思见死不救吗?“话说那哪吒性格倔犟,哪里能容忍给别人低头……”叶梵讲的越来越起劲,他总算找到了一种安全感,算是勉强能在这片天地落脚的依靠。他的故事也越来越出名,每到晚上打开门一看,人挤的到处都是,还生怕没位置,听的不真切。这事不知道怎么回事,居然传到了执事的耳朵里,某一天执事居然亲自过来听他讲故事,听到孟姜女哭的长城都倒了,他也跟着泪眼汪汪。再低头一看,底下已经有不少不争气的哭的稀里哗啦。也是入了感情,就像一般人看电视看到虐点的时候,跟着电视上的人物哭的死去活来的,说到底都是被感动了。执事也被感动了,隔三差五也来一趟,就爱听孟姜女的故事。为了讨好他,叶梵就特意多讲了几遍孟姜女的故事,后来他发现只要是爱情故事,这厮都爱听。后来也就没禁制了,专讲爱情故事,里面加点神话题材,妥妥的吊住众人。因为执事喜欢听他的故事,所以他的活也就轻松了,每天一起来就被执事叫过去讲故事,很多方面也就方便了。他琢磨着再过不久江南就会因为生病的事遭打,到时候王圣会站出来护住他,所以特意讨好执事,让他有时间去外面买瓶金疮药,好给俩人上药。他回来的时候外面正下着雨,江南和王圣互相搀扶,狼狈的穿行在雨中,可是模样却很开心,似乎找到同好了。这也是他们俩第一次勾搭上了,激动也是理所当然。“今日我俩同病相怜,不如结拜当个兄弟?”“好,就我们两个。”江南一口答应。就我们两个……我们两个……叶梵顿住脚步,默默捏住了金疮药的瓶子。他们说就他们两个,没有第三个人,所以他只是送药的,无法融入到他们一起。毕竟他们是共患难,一起挨鞭子,被砍被劈,而这些他都做不到,他怕苦也怕疼,更怕累,所以共患难什么的听起来更像神话。尤其是刀子,在现代蹭掉点皮都要疼半天,让他挨刀子似乎不太现实。江南的一句话似乎点醒了他,他不可能和他们融入到一起,所以这金疮药,他还在放在了王圣床上就好,交情就算了,点到而止吧!老实说叶梵有些难过,刚以为自己有了金手指,这一下回到解放前,他还不太习惯,看来还是要重新锁定目标了。倒不是一定要找金手指,他只是想找个靠山,有事靠一下,没事唠个嗑,毕竟他不能文不能武的,打起来很吃亏。经过仔细排查,居然发现没有其他目标了,除了猪脚之外的其他人基本都是反派,猪脚就是踩着反派上位的,他们最后的下场都很惨。总不能抱反派的大腿吗?那是大腿吗?那分明是沼泽,说陷下去就陷下去了,不能冒险。反派一般都是坏人,无情无义还不讲信用,他们的话不可信。叶梵很烦恼,他解开裤子,刚放了一会水,执事就慌慌张张的冲了进来。“幸好你在啊。”他不顾叶梵还没上完的小号就拉着他赶紧往外走,“快跟我走。”叶梵吃了一惊,手一抖尿裤子上了,“什么事这么急?”“大事。”执事很紧张,“内院里的那群富家子弟不知道哪晓得你会说书,非要传你过去,不去可是要小命的。”叶梵更加吃惊,“他们怎么会知道我?”完了完了完了,九成九的反派都在这群富家子弟里面,他们可是刁钻任性,刻薄无礼,最难伺候,要是谁不顺心了再给他一个眼神自己领悟那就惨了。叶梵很紧张,执事也不知道哪弄来的衣服,穿身上还正正经经的像个书生,手中那折扇一拿,看起来也更像模像样了。说起来这时候江南和王圣应该在拜把子吧,俩人拿着香上山拜魔神去了,还得有一会儿才能回来,想改剧情也来不及了。在这待了这么久叶梵已经摸出了规律,如果文中没有发生的事就会自行运转,该怎样怎样。他被请去给那群纨绔子弟说书小说里当然没有提到了,所以就是属于自动运转,跟本文无关,他也改不掉,除非把那群纨绔子弟都加进文里,并且被什么事缠住手脚,才能改变今天的剧情,但是他们要是今天有事那明天呢后天呢?总是躲不过的。他突然想起了本文的最大的配角,也是最大的反派,姬尚。姬尚身为最大的反派,自然和绝大多数的坏人一样,性格刁钻,脾气古怪,最难伺候,而且智商没及格。这是所有作者的通病,为了给猪脚制造点麻烦,而且显得猪脚很无辜,那么反派的智商就堪忧了。一定是无缘无故就惹上了猪脚,然后一路刁难猪脚,

《被我杀死的反派又双重生了》 第5页(第1/2页),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