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 扬名立万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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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军袭营了!官军来踹营了!”
賊营中军,看见大队全副武装的官军甲骑冲进营来,守卫在出入口的杂兵大惊失色,慌乱之中大部分賊兵转身就跑,鲜有人履行职责上前抗敌。
要说他们胆小倒也不是,杂兵武具粗陋大多只配备一柄单刀,就是有心抗击也无力实行。倘若营门紧闭依托守坚优势或许能与之周旋,但眼下辕门大开官军铁骑直冲而入,他们又拿什么抗衡?
大开门户不是有什么请君入瓮的计策埋伏,全是方便攻城部队的调度。没想外头军寨中的官军竟能突破重围直捣黄龙,从而使大开方便之门这个省事之计变为了要命的缺口。官军甲骑再无需烦心坚固营防,直接从大门入内即可。
“临阵溃逃者,斩立决!”
“临阵溃逃者,斩立决!”
“临阵溃逃者,斩立决!”
毕竟是中军,在各处还是设立有精锐之士组成的督战队。
瞧见大批杂兵畏不敢战,这些督战精卒直接拔刀相向,一连斩杀数十溃兵,终究是挽住了溃败之势。
前有狼后有虎,杂兵们神情悲愤却也只能攥紧粗陋武具朝官军甲骑迎去。
不过他们人数虽众,却毫无阵势章法
可言,就是一股脑以蚁附之势冲杀。
“挡我者死!”
赵云冲锋在前,对贼寇勉强组成的攻势毫不在意,只见他接连出枪,将一个个杀来的农兵精准点杀。
在银甲战将手上,亮银枪仿佛活过来般灵动,既似细蛇吐信,又似游龙狂舞,迅猛而刚强,可谓招招致命。
没有任何一个賊寇能在赵云枪下撑过一合,往往在转瞬即逝间、甚至还没能看清汉将出招,挡路者便沦为枪下亡魂。
“哈!”
一声怒喝似龙吟,骇得賊兵肝胆俱颤几欲逃走,然而身后督战队却没有半点情理可讲,转身也只有死路一条。
賊兵们没有选择,只能退而求次,绕开赵云朝其身后的大批甲骑杀去。
然而结局却是相同,固然甲骑在武技上远不如赵云,但打起这些被强征来的杂兵也跟切瓜砍菜一般轻松。农兵的单刀根本摸不到甲骑,就是摸到也难以造成多少伤害,而骑枪却能轻易扎穿他们毫无防护的血肉之躯。都不论双方素养,就单从武具装备上来看,骁骑营早已完胜。
“蝼蚁,自不量力!”
“螳臂当车,勇气可嘉!”
甲骑们狞笑着,肆无忌惮的挺枪而出狠狠扎入賊兵的
胸腹。
这些杂兵不似先前路上的那营精锐,先前那些贼寇人人披甲,质地优良不是铁胄也是韧性十足的皮甲,倘若拿骑枪不管不顾去扎胸腹,纵是能一击致命,骑枪大抵也就废了。就是枪头未损毁,在高速移动下也难以将武器从敌军尸体中拔出。
但面对无盾无甲的杂兵,显然就没有这个顾虑。骑枪能够轻而易举扎穿他们的血肉,旋即骑手只需要稍微调整角度,就可以借助巨大惯性,直接将賊子的身躯撕裂开来,骑枪也随之得到解放。
其实面对这种无限接近于重骑兵的中装甲骑,只要没配备专门的超长长枪,哪种步兵来阻拦都只有死路一条。
唯一的区别就是精锐步兵能够依靠坚固甲胄的中止性来损毁骑军的武具,而轻装步卒连用性命来破坏骑枪都做不到,廉价的麻衣布袍起不到半点防御作用,在骑手强劲的长枪冲击下,上身下身分离断裂不是什么稀奇事。而骑枪只要质地良好,造成如此破坏后往往都不会有多大损伤。
“杀!”
“逆贼受死!”
甲骑们咆哮怒吼,不断奋勇杀敌。
滚烫的鲜血溅到他们脸上,那腥臭的气息嗅入鼻腔,无一不在
刺激着他们的神经,也叫骑手们愈加疯狂。
没有怜悯,也无需怜悯,战场本来就是你死我活的地方。
是的,这些賊兵装备粗陋,他们是被逼无奈,是被张纯逼迫入伙的可怜人。
但那又如何?
何为乱世,就是身不由己的时代,如果可以选择誰又愿意刀尖舔血?对方运势不好与自己何干?再说如果落敗的人是自己,这些被逼入伙的可怜人又会怜悯他们么?想来不会。
事实就是这么现实,倘若落敗的人是自己,这些可怜的杂兵只会欢呼雀跃的剥下自己的甲胄,甚至还会割去自己的头颅拿去上官那换酒喝。
人们往往会对落敗者的悲惨遭遇报以同情,可实际上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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