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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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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所以这里的东西虽说比别处贵上十倍,可来往客商出行前都会不惜血本,在这间酒店里一掷千金。

所以如果方天随要出海,也一定会派人到这里来打探消息。裘鲲则好守株待兔。只可惜利令智昏,竟把卓王孙一行看作是方天随的前驱了。

少女却听得不耐烦,手上又加了一把力,喝道:“少废话!快说你们劫船的时间,地点,有多少人马?”

裘鲲痛得嘴角抽搐了一下,眼睛却突然直直的往外一突,张开的嘴再也没能合上去。

诸人均是一惊,裘鲲的脸色瞬间已变成乌黑,那蓝衫少年赶忙低身去试他的脉搏,却摇了摇头。

少女大怒,抓起银盘向裘鲲头上就是一阵猛砸,那尸体却连抽搐都无,只有乌黑的血汩汩流出,却又迅速凝结成块。那少女也知道就算她把手下这具尸体大卸八块,它也不会再吭一声了,但满心怒火却让她收不住手。

酒楼上血肉飞溅,四处弥漫着浓重的腥臭,不少客人吓得瘫软在地,连逃跑的力气都没有了。

十二层楼载古船

这时一个苍老声音从楼梯口传来:“连谢公子都摇头了,我看唐大小姐你也不必瞎忙活了。”

原来,这对少年男女正是唐门大小姐唐岫儿和他的表兄谢杉。

说起唐大小姐,江湖上可谓人尽皆知,而谢杉这个名字,听过的人就很少。

不过提起云南谢家的医术,却没有人不肃然起敬的。医术一道上,虽不时能出现些名噪一时的名医,然而要做医学世家就不那么容易。因为你能保证家族里某个人的医术一时冠绝天下,却很难保证众多子弟在用药时不出一点小小的事故。而有时一点小小的事故,就足以让一个医学名家声誉扫地。

近两百年来招牌不倒的行医世家只有两家——人称北步南谢的山西步氏和云南谢氏。两家医德医术本是不分伯仲,而山西步氏在武功上更胜一筹。但四十年前,步家人丁渐稀,独子步剑尘少时喜好云游,不问世事,步家医道渐衰。后来,步剑尘更为了救治妻女的性命投诚了华音阁,虽然传说后来其武功医术都已进益到了不可思议的境地,但舍救天下之心而为乎一人,终究为正道中人不齿。

云南谢氏的武功略逊,然而几百年间,谢氏子孙一直于瘴远蛮荒之地玄壶济世,救助贫病。朝廷几次赐宅京城,太医院首席数度虚席以待,谢家都婉言拒绝了。因而谢氏也更加深得民心,仅云贵一代,百姓们为谢氏子弟所立生祠就有上百座。

在江湖中,就算是谢氏旁系远亲,都会被人奉为神医。事实上只要敢报出谢氏招牌的人,也就能配得上这两个字。因为谢氏治家之严也是天下皆知。

谢杉正是谢氏长房嫡传。他只要摇了头的人,神仙也救不活。

唐岫儿虽然刁蛮,却也还明白这个道理。她索性丢开银盘,站起身来,怒视着来人道:“关你什么事?莫非是你搞的鬼?”她猝然住口,眼睛中渐渐透出惊惧来——她长这么大,从来没见过这样的怪人。

那个人有着一张五十岁的脸,和一个五岁的孩子的身子。

只有侏儒才能长成这样。

如果仅仅是侏儒,倒也没什么可怕,然而那身子上居然还少了一只手,一条腿。那身子却已经胖的如同一只冬瓜,完全靠腋下架着的那条闪闪发光的金拐支撑着,似乎无论谁上前轻轻一推,就会整个倒掉。

不过这只冬瓜摇摇晃晃,走得倒是极快,丝毫没有要倒的意思,身上还发出一阵叮叮咚咚的脆响——那是因为他披着一件极其华贵的衣服,华贵得简直诡异之至:透明的天蚕丝披风里边赫然是一件金缕玉衣。

只有死人才穿的金缕玉衣。

这件金缕玉衣已又脏又旧,还泛着油光,似乎真是从古墓里挖出来的。

唐岫儿目瞪口呆的看着他,既想笑,又想哭,喉咙里却觉得一阵阵恶心。

那侏儒似乎毫不在意唐岫儿的表情,笑道:“老朽怎么敢在大小姐面前搞鬼?但我是这里的老板,这里出了人命,我总要管一管。”

唐岫儿愣了半天,脸上挤出个古怪的表情:“老板?莫非你就是敖广?”

侏儒居然点了点头。

“你,你就是海龙王?”唐岫儿忍不住笑出声来。

敖广那张古怪的脸上依旧挂着和善的微笑,道:“江湖匪号,恐怕污了大小姐的耳朵。”

唐岫儿哼了一声,道:“既然你是老板,人是在这里死的,我就要向你讨个说法。”

敖广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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