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讲道理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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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巩也说不上自己是倒霉还是幸运,倒霉的是,无缘无故被人暴打了一顿,幸运的是,见到了几乎是开天辟地以来,最大的祥瑞,足以让亿万黎民无饥饿之虞的粮食,这不是天大的幸运是什么?
本来曾巩只是来登州蓬莱阁,会一会几位好友罢了,没想到竟然见到红薯与玉米,从刚开始的质疑与不屑,到现在的心悦诚服,曾巩整个人都升华了。
他看了看身边的这位传说中把玉米与红薯引进来的未央未二郎,长得很清秀,甚至有点英俊,身形修长,有一米六左右,微微显得有些削瘦,穿着一套短衣短裤,正是蓬莱最近最流行的款式。
寻常十二岁的孩子这个年纪在干什么呢?曾巩神情恍惚,他被称为神通,十二岁的年纪,也不过是做了几首狗屁不通的诗词,念了一肚子之乎者也,但是眼前的少年,却创造了一个奇迹,一个让天下百姓都要感念千古的奇迹。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啊!
曾巩是个务实的人,这与家学渊源有关系,曾家不想别的世家,他们很看重弟子的务实能力,曾巩上书欧阳修并献《时务策》,此后,他不但认识了欧阳修,结交了王安石,而且已经同杜衍、范仲淹等都有书信来往,投献文章,议论时政,陈述为人处世的态度。自此名闻天下。但因其擅长策论,轻于应举时文,故屡试不第。
当然,这是以后的事情,还没有发生,此时的曾巩自负满腹经纶,进士什么的,还不是唾手可得?
务实的人,对于世事看的就清晰一些,比如未央,曾巩来到蓬莱之后,听说的最多的,便是这位未二郎,什么巧施妙计让风雅阁起死回生,什么良善爱民之类的,林林种种,多不胜数。
最多的便是未二郎家的工匠,这些工匠薪水之丰厚,让曾巩很是侧目,当然,这也是爱民之举,人家好歹也是武翼大夫。
未央看着神『色』不属的曾巩,笑呵呵的道:“子固兄,还有什么疑问吗?”
曾巩郑重的躬身施礼,施的竟然是弟子礼,他觉得面对如此大才,就算是怎么礼遇都不过分。
“未先生,学生今日所见所闻,当真是振聋发聩,不敢当先生称呼为兄,先生叫我子固便可。”
未央翻了个白眼,但凡有才能的人,都是倔驴,比如范仲淹、比如王安石,在历史上都是大名鼎鼎的倔驴,王安石还有个“拗相公”的外号,为人刚直,如同神剑一般,可以劈开重重『迷』雾,可惜的是,神剑可以伤人,也可以伤己!很不幸,王安石这柄神剑,伤了大宋的根基。
不过面对曾巩这种纯粹的文人,未央还是很喜欢的,毕竟这是偶像啊!唐宋八大家啊!特么还是活生生的,弄回家供着也好啊!
未央眼珠转了转,一肚子坏水开始不断的冒了出来。
“子固啊!凡是知难行易,比如我们有了良种,但是却并非有无忧了,老百姓的认知,还需要一段时间,你刚开始不是也不认为这红薯的产量如此之高吗?可见这天下之事,不能夸夸其谈,不然就如子固一般,说起来容易,但是不亲自去做,不亲眼去看,怎么会服众呢?”
未央的意思很明白,凡新物种,让人接受,还需要一段时间,不是说你出来了,大家就会急吼吼的都去种植,要是真那样,未央觉得就不是好事,反而是灾难,你想想,满天下都种植红薯玉米,这玩意能当饭吃是不错的,特么天天吃谁受得了?还得大米小麦养着,那才是正道,这玉米红薯,灾年才是真正的利器。
未央的话,让曾巩陷入了沉思,显然曾巩被打动了,他动容道:“先生真乃真知灼见!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学生受教了。
不过听闻圣人有革新之心,如今朝堂之上,变法之声日盛,待圣人下定决心变法,我大宋必定鼎盛可期,这玉米红薯也能遍布天下。”
未央苦笑不得,文人就是文人,看到的都是那一套,他叹息道:“子固啊!就算是众正盈朝,这变法也没那么容易的。”
曾巩面『色』微变,当今天下,范仲淹范大人得天下之望,许许多多的士人认为,范大人从西北归来之日,便是执宰天下之时,到时候推动变法,当无往而不利。
“未先生的话,学生不敢苟同!”曾巩毕竟不想恶了未央,斟酌到:“范相公得天下之望,又有变法良策,有圣人鼎力支持,天下士人摇旗呐喊,如何不能成功?”
未央笑眯眯的看着曾巩道:“你可知市面上,米面价值几何?青菜价值几何?学生上学堂,需束修几何?寻常百姓家,一年收入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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