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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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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多年国家教育的功劳,我彻头彻尾是个顺从的小绵羊,即使是拿着面包换政权也甘之如饴。我明白自己势单力薄,从不做无谓的抵抗。根深蒂固的那种服从,不知从何时开始,转化成一种习惯性的逆来顺受。

同骏吟自那日出门起,我就再也没见过他,我不知是否应当庆幸自己的先见之明。没有证据,我无法劝服自己,让自己相信,自己笔下的几位爱将怂恿同骏吟离开我。

我不是南海观世音菩萨,我没有那份悲天悯人的慈悲心,但是我始终无法责怪他们分毫——即使是一丁点的埋怨,对我来说都是一种罪过。我很傻逼地逼自己背上乌龟壳,将自己定义为穷凶极恶的罪人——我那素来信奉黑白分明的良心,纯洁得令我生恨。

为什么我就不能对自己好点,为什么我不能放纵自己任性一回?为什么不?

日子还是要照过的,我心安理得地享受着混吃等死的富贵闲人生活,并且,乐在其中。我这人的感情向来不愠不火,我无法像那些狂热的粉丝一样,汹涌澎湃地喜欢一件事物。我喜欢的,我只愿远远地看着,这样就好。

我不偷也不抢,用的是别人挑剩下的,这样总就不会有人想跟我抢了吧?我还会自我催眠,想着也许还会有几块未经雕铸的璞玉留给我。

是我的,谁也抢不走。

时间是最好的良药,就让我自己治愈自己心头上的伤痕吧。我会记住,每道伤痕带给我的苦楚,吃一堑,长一智,即使是像我这样慢一拍的笨蛋,在摔得体无完肤之后,总会记得那么一点点经验教训的。

就让我默默守护你们也好,只是我那可怜的小烈,我该拿他怎么办?我甚至不知道要以何种身份面对他。

虽然我的身份高升了那么一块砖的高度,但是勉勉强强也算是个半吊子的主子,物质生活水平有了质的飞跃,什么东西都不缺。虽然给我使用的东西的档次可能不是那么高,可是有什么关系,我这个没什么品位的俗人,分辨不出什么高级次等,给我个古董花瓶,我所能想到的也不过是它的实用价值罢了。

被这些杂七杂八的事情耽搁了许久,我终于又能重拾笔墨,充实自己空空如也的脑袋瓜子。当了半吊子主子之后,还有一个好处是,我能够得到自己需要的药材,只要不是太稀有的东西,这对我的中医药研究有极大的帮助。

大伙儿别笑话我,我可不是盲目自大,俺可是有理论依据的。

根据:那带领中华人民走出列强环伺险境的伟大政治家、革命家毛主席提出的——活到老,学到老;

又因为:那大学才开始学习医学的大学生依旧能很好地掌握治病救人之技能的大学生;

由此可得:我秦玉,凭借芳官13岁那稚嫩的身躯,秦玉二十岁的智商,学习医学真不算晚。

鉴定完毕。

我拿着小秤子,兴高采烈地捣鼓着我秦氏秘方,由着性子实验自己的配药剂量,那几只悲催的灰兔子就这么无辜地成了我手下的亡魂之一。

咳咳,不是我心思歹毒,倪念心那个醉心医学研究的拼命三郎才不管什么合适不合适,他认为毒医无界限,难免误人子弟,随手就给了我一本毒经,同化俺那颗纯洁无辜的小心脏——其中各种辛酸,就俺一个人知道,可怜见的,我连个人证物证都没有!

(“活到老学到老”一语,出自古代雅典著名政治家梭伦之口。)

作者有话要说:我不偷也不抢,用的是别人挑剩下的,这样总就不会有人想跟我抢了吧?我还会自我催眠,想着也许还会有几块未经雕铸的璞玉留给我。

写到这里,很心酸。

30

30、呸,两只傲娇受 。。。

我又做了那个梦。

——死了好多好多的人,喷溅出来的热血立即冰冻成块,犹如阿鼻地狱一般,四处弥漫着死亡的绝望。

——我的小烈惨死在我的面前,一身红衣被鲜血染湿,他不言不语,直勾勾地盯着我看,却好像透过我看向某个人。我六神无主,却发现同骏吟却在远处,见死不救。我想出声,可是心里的每个字词都堵在嗓子口,只能发出呜呜的喊声。

我抹掉眼角的泪水,手指冰凉。我曾经壮志雄心,信誓旦旦地要改变小烈悲剧的命运,可是到头来却发现,无可奈何。我只能冷眼旁观,看着烈如天一步一步地泥足深陷。上帝啊,我这到底造了什么孽啊?!

挫败感,深深的挫败感,来到这个世界,我觉得自己分外一无是处。我也想要逃,逃离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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