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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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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哼!”皇甫嵩嘴里发出一连串得意的哼哼声:“我们这种弩,谁敢打遭遇战?遇到这种情形,我们的弩矢会漫天飞舞,准让辽狗吃不了兜着走。”

三人你一言,我一语,就把眼下这弩,与以前弩的优劣全给说出来了。以前的弩,太过笨重,不便携带,一旦遇到遭遇战,很难发挥出威力。眼下这种弩,却是不同了,随时随地可以投入战斗。

唯一的缺点,就是其杀伤力不如以前的弩有力,不过,这可以通过数量来弥补。只要有了足够的数量,照样可以杀得敌人渍不成军。

以前的弩,弩矢又粗又沉,杀伤力惊人。

唐朝的车弩,其弩矢达到惊人的几百斤重,那是用来轰城门的。

“接着测试在多少步能穿透重甲!”吴骥也是欣喜,提醒三人。

三人马上就笑了:“瞧我们乐的,连这事都忘了。”

测出了射程,还要把穿透重甲的距离测出来,这也是战场指挥需要的数据。要知道,战场上瞬息万变,要抓住一切机会,哪怕是一息的战机也不能浪费。

李明初带着人,不住把重甲往后移动,吴骥他们操作弩,进行射击。两百五十步以后,只能穿透两重步人甲了,到了两百八十步后,只能穿透一重步人甲,射入木头里近两寸。

杀伤力,就在这两寸上,这是射入木头,若是射在血肉之躯上的话,一定会是四五寸,足以给敌人足够的杀伤了。

“吴都指挥,你给取个名吧!”郑太打量着吴骥,满脸的兴奋之色。

“是呀!一定要取个好名字!”皇甫嵩和齐大保马上附和。”嗯,就叫破虏弓吧!”吴骥微沉吟,给弩取了名字。

(未完待续)

第十五章 演武(上)

冬去舂来,转眼间就到了三月,阳光明媚,万物复苏,一派无限春色。

如今的归信城已经给修好了,不仅尽复1日观,而且,归信城的规模比起以前大得多了。

之所以修得更大,一是因为归信城由一个小小的县城升级为“军”了,行正炙等级提升了一级。

二是驻守的宋军多了,达到了两千五百人,是以前的五倍,加上家眷,就要多出五六干人,以前的归信城根本就不够用了。更别说,两干五百归信军训练,需要一个更大的校场,占地就不小,不得不修得更大。

三是,吴氏军工的买卖红火,前来归信做买卖的人越来越多,来来往往的车队一队接一队,运送的主要是武器,不是霹雳弹,就是斩虏刀。

是以,如今的归信城比起以前繁华得多了,卖的东西也更值钱了。诸如,饭菜之类,以前的价格很便宜,如今却是以前的三两倍,这让归信城的百姓笑得嘴都合不拢了,这是他们以前都不敢想象的事情。

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叫卖的摊贩很多,比起雄州也不见得逊色。一个小县城,有如此大的变化,着实让人惊讶,可是,实实在在的就在眼前,不信也得信。

归信城虽然更大了,其坚固程度不仅没有降低,反而有所增加。当然,这除了宋朝有不错的筑城技术以外,还有吴骥的指点。对筑城一事,吴骥不太在行,不过,他把一些现代理念说出来,这让负责筑城的工匠们大是惊讶,欣然同意。是以,如今的归信城,比起以前坚固得多了。

“隆隆!”

一阵闷雷似自勺声响传来,行人震惊之下,寻声望去,只见一队队宋军开了出来。

这些宋军,个个骑着高头大马,精神抖擞,身如铁塔,精悍异常,骑在马上,就象一座座移动的铁塔。行进的队伍,秩序井然,横成行,竖成列,没有丝毫乱象。

“是归信军f是归信军!”

“我们的归信军!”

路上的百姓发出阵阵欢呼声,无不是脸上泛着红光,挥着胳膊,冲归信军打着招呼。

以前的归信军,被称为“贼配军”,在归信百姓眼里,是盗匪的代名词。自从吴骥接手之后,归信军的军纪严明,不再滋扰百姓,偷鸡摸狗的事情绝迹,百姓对归信军的改变大起好感。更别说,去岁一战,归信军大展神威,打得辽军大败。

最让归信百姓欢喜的是,他们跟着归信军出战雄州,打了一个天大的胜仗,他们也得到了不少好处,分得了不少金银、粮草,还得了朝廷赏赐,归信的百姓,不分男女,几乎人人有功名在身。

正是因为如此,再次见到归信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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