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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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后15年,而奥古斯都是在公元14年逝世的,这就是说,提庇留在位第十五年的那一年正好是公元25年,此时的耶稣早已经超过了30岁,所以说他年纪约有三十岁。
这也就是说,当人们以为公元元年耶稣才刚刚来到人间的时候,此时的耶稣至少已经有5岁多了。对于这一点,在《马太福音》里面可以得到印证:
当希律王的时候,耶稣生在犹太的伯利恒,有几个博士从东方来到耶路撒冷说:“那生下来作犹太人之王的在哪里?我们在东方看见他的星,特来拜他。”希律王听见了,就心里不安,耶路撒冷的合城的人,也都不安。
这位听到耶稣出生的消息就感到不安的,并打算置之死地而后快的希律王,恰恰死于公元前4年。因此,耶稣出生的年代应该在公元前4年之前是毫无疑问的。
不过,听到耶稣诞生的消息,希律王的不安与合城人的不安并非是一回事,希律王担心的是被人取而代之,而合城人的担心是有可能被卷入一场宗教混战。尽管如此,希律王还是“召齐了祭司长和民间的文士,问他们说:'基督当生在何处?'他们回答说:'在犹太的伯利恒,因为有先知记着说:犹大地的伯利恒啊!你在犹大诸城中,并不是最小的,因为将来有一位君主,要从你那里出来,牧养我以色列民。'当下希律王暗暗地召了博士来,细问那星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就差他们往伯利恒去,说:'你们去仔细寻访那小孩子,寻到了,就来报告我,我也好去拜他。'他们听见王的话,就去了。”
与用心险恶的希律王不同,博士们在那颗星的引导下找到了耶稣,并向其礼拜献礼。与此同时,上帝一方面在梦中指示博士不要再回耶路撒冷,直接转道回家;另一方面,则派天使向约瑟“梦中显现,说:'起来,带着小孩子同他母亲,逃往埃及住在那里,等我吩咐你,因为希律必寻找小孩子要除掉他。'约瑟就起来,夜间带着小孩子合他母亲往埃及去,住在那里,直到希律死了,这时要应验主借先知所说的话,说:'我从埃及召出我的儿子来'。'希律王感到被博士愚弄,就下令将伯利恒地区两岁以下的男孩全部处死。
然而,希律王以如此血腥手段所犯下的暴行,其实不过是出于一场语言的误会:因为他毫不怀疑基督就是犹太人之王的希腊说法,所以极力想杀害那个据说要取代他的小男孩,结果却伤及无数无辜的幼小生命。事实上,这样的语言误会是有其文化历史背景的。从词源学的意义上看,基督是对以色列人惯用的弥赛亚一词的希腊语翻译,最初的意思是“受膏者”——古代犹太人在封立国王及祭司的时候,要举行在受封者的额头上敷膏油或往头上倒膏油的受膏仪式,因而被奉立的君王及祭司被称为受膏者。
自从公元前538年犹太人由巴比伦重返耶路撒冷以来,便一直处于争取民族复兴的斗争之中,曾经几度立国,随着公元前63年罗马大将庞培占领耶路撒冷,使之成为罗马帝国的省份城市,犹太人的复国梦才最后被粉碎。而在随后不久犹太人写成的著作之中,则提出了耶和华将派出一位弥赛亚来作为“复国救主”,也就是大卫式的犹太人之王。因此,犹太人不仅在《圣经·旧约》里面寻找先知们关于弥赛亚降临的预言,而且整个犹太民族都在渴望着弥赛亚的现实出现,这一切在《圣经·新约》之中是特别是在“四福音书”中都有着程度不同的反映,因而基督耶稣的出现,必然会引起社会性的振动。
对于这一点,在公元1世纪犹太历史学家弗拉维乌斯·约瑟夫斯的《古犹太志》中便有着这样的评论:“这时耶稣出现了。如果说他是人,那么他是位具有卓越才智的人。他常行奇事,是那些乐于接受真理的人的老师。他把人们吸引到自己的周围,不仅是犹太人,还有众多的异教徒。他就是弥赛亚。”值得注意的是,这位历史学家显然已经认识到,基督耶稣并不是犹太人所企盼的那种“复国救主”弥赛亚,而是上帝之子!
这样,在基督耶稣身上,至少出现了两个与犹太人的弥赛亚不同的特点:常行奇事是为了治病救人,而不是以此威摄众人,因为他乐于进行平等的教诲;传道不分对象,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其他民族的人,都一视同仁。然而,正是在这种明显的差异上,体现出了民族宗教犹太教与世界宗教基督教之间的本质性不同,也正是由于这种差异的现实存在,形成了耶稣之死的一个直接原因。耶路撒冷城中的大小祭司及文士们议论纷纷:“这人行好些神迹,我们怎么办呢?若这样由着他,人人都要信他。”这就表明,世界宗教的出现,在客观上诱发了民族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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