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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一杰很认真地顺着人行道跑,付坤没马上跑过去,跟在后边儿看着。他很少这样仔细地看付一杰,现在一看,突然发现付一杰真的长大了,不再是一个小圆球,虽然个子还是不高,但也顺溜了很多。跟了一会儿,他在后面喊了一声:“一截儿!”付一杰顿了顿,猛地扭过头,看到身后的付坤时,一下惊喜地喊了起来:“哥!”丢丢扭头边摇尾巴边叫着往他跟前儿跑,付坤吓得连退好几步,指着丢丢:“停停停!”丢丢停下了,付一杰边乐边蹦地跑了过来。“跑挺快啊!”付坤冲他伸出胳膊,看着付一杰一脸开心地带着风扑到他身上,哎,一直没注意,付一杰脸也没以前那么圆了,长开了。“你怎么来了?”付一杰声音脆嘣嘣地喊着。“怕你迷路,”付坤拍拍他脑袋,“走,陪你跑。”“我认识路,我就从家里跑到前面菜市场绕一圈再回来。”付一杰边跑边说,他本来就有点儿喘,再一兴奋,喘得更厉害了。“慢点儿,”付坤放慢步子,“你说你没事儿跑什么步啊,昨天也没听你说要跑步。”“我要跟你一样高。”付一杰严肃地说。我要跟你一样,这话付坤其实很熟悉,要跟哥哥一样,他经常说。衣服要跟哥哥一样,裤子要一样,书包要一样,笔要一样,书皮儿要一样,杯子要一样,牙刷毛巾更是要一样,现在连个头儿都要一样了。“那你慢慢撵吧,我慢点儿长,等你。”付坤转个身退着跑。付一杰跟付坤不同,付坤从小野,上树下河地疯玩,身体相当好。付一杰学习好,坐得住,没他那么好动,对很多运动并不是很感兴趣,但有一点,他一旦决定去做什么,哪怕只是跑个步,也会全力投入,不做好了不会停。就拿长个儿这事儿来说,他从第一天开始说要跑步,就没再中断过,天儿好天儿坏他都风雨无阻地带着丢丢出门。几个月下来,付坤感觉丢丢都修长了不少,不知道是身子被跑长了还是跑瘦了,不过付一杰的个儿长没长……他反正是没看出来。付一杰并不只依靠跑步这一个项目来长个儿,他还开始打篮球。张青凯上学的时候是篮球队的,教了他一点儿步伐和动作,他就开始每天放学抱着个球去公交公司的篮球场打球。付坤也喜欢打篮球,但他快要考初中了,每天作业一大堆,压得他透不过气来,连陪付一杰跑步都放弃了,每天一睁眼就愁得不行。老师要求六点半到校开始抄题,每天他迷迷瞪瞪地到学校时,黑板上已经密密麻麻写的全是题,光抄下来都得费半天劲。还得马不停蹄地抄,因为有时间限制,老师会看时间,觉得他们差不多抄完的时候就把前面的擦掉,又开始写。付坤觉得自己要真是长的蹄子,估计早就被磨没了。什么早操,课间操这些平时还能用来玩的活动全都取消,眼保键操到是没取消,想做就做,但老师往黑板上抄题和擦掉的时间不会变,做完一套没准儿之前的内容已经没了……付坤家按片儿分的话,初中得去七中上,不过老妈和杨老师商量之后决定让付坤择校去一中。杨老师的理由是付坤聪明,有个好环境能学出来,老妈的理由相对简单得多,一中本校初中部升高中的分比外校的要低。如果不去一中,就只有七中,七中没有高中部,而且用老妈的话来说,这学校是流氓培训基地,像付坤这种根不正苗不红意志不坚定的人进去了再出来就是个祸害社会的料。付坤觉得就自己这样的,去哪儿都差不多,没必要再多花钱还得考个好分数,但最后他之所以也愿意埋头磨蹄儿,除去拧不过老妈之外,剩下的原因就很简单了,就俩,第一,汪志强在七中,第二,一中校服很帅,男生的立领小西服和女生只到大腿的黑色小短裙曾经在全市引起轰动,在一水儿蓝白黄白灰白相间宽大如同道袍的运动服里绝对透着划时代的洋气。但穿上立领小西服这个过程如同炼狱,孙玮得去七中,于是不用陪着付坤拼命,说我七中就七中吧,去了七中咱俩也是铁瓷。这话让付坤觉得特悲凉,感觉就剩下他自个儿为了一中的校服起早摸黑地抄着黑板上永远也抄不完的题。唯一还有些安慰的是每次跟他们没什么关系的下课铃响过之后,他抬头往窗户外边儿看,都能看到付一杰趴窗口冲他乐。付一杰现在不像小时候那么爱哭鼻子了,虽然只要有需要,他照样能跟按了开关似的立马泪光涟涟,让人看了就觉得心里除了软乎乎再没别的感觉。他现在更爱笑,挺大的眼睛一笑就弯成两个弯。付坤看到他的笑容就能舒服不少,再说自己做为一个哥哥,在学校始终被老师说不如弟弟,现在埋头发愤大概是他几年以来头一回树立了个正面形象,多不易。这种让付坤每个晚上都会梦见老师手举铁铲逼着他们趴地上写题还怎么也写不完生不如死的日子过了一个学期之后终于结束了。老妈从杨老师手上拿到一中的通知书的时候,激动得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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