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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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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我爱城市猎人

作者:馥梅

男主角:史尔杰·罗兹

女主角:彭珏

内容简介:

长得圆不是她的错,

只怪哥哥英俊、挺拔得太超过,

害她这小妹好似成了“帅哥”的衬托,

甚至“好康的”也不“逗相报”,

明知偶像“犽羽獠”住隔壁却没人跟她说,

等她跌得鼻青脸肿、一身是痛,

才莫名换取第一次“昏天暗地”的邂逅,

从此,他这大名鼎鼎的“神鹰”活像小偷,

总是故意来无影、去无踪,

生怕光被她看个够……

正文

戏说馥梅 郁樊

由于某种原因,这次的序,就由我这天才帅哥来代打了?

没人比我更了解馥梅了,趁著这次难得的机会,馥梅又不在旁边虎视眈眈的监视著,再加上很多读者都一直要求馥梅介绍一下自己,现在就由我来出卖出卖她吧!

本名:加个姓氏念起来就一样了。(你问姓啥?自己猜吧!)

性别:当然是母的。(没人以为是公的吧!)

星座:天蝎座

血型:A、AB、O。(这三种之外的那一种。)

生日:十一月六日。(馥梅不过生日的,所以不用送礼。当然啦!若有人硬要送的话,也只好恭敬不如从命了啦!)

兴趣:看小说、漫画、沉思(其实是发呆)、听古典音乐、钢琴演奏。

嗜好:写小说、淋雨。(特别吧!)

抱负:赚大钱、书迷满天下。(这两点好像有点关联?)

梦想:开一家大型连锁小说漫画店。(这是馥梅高中时就存在的梦想,知道为什么吗?因为可以看小说看个痛快。)

个性:迷糊、健忘、少根筋、没大脑、爱哭、爱耍赖、爱撒娇、懒惰、没耐性、还是个大路疑……(自家隔壁条路叫啥名字都不知道,台北市跑了几百趟还是一样迷路,连东西南北都搞不清楚。)

差不多出卖光了吧!啊!漏了一点。馥梅很喜欢各类诗词,古今中外,只要她看来意境觉得不错的,她都照单全收。最近她迷上了以“死亡”为主题的诗词。像这首Christina Rosett所写的“歌”:

当我死了,亲爱的,

不要为我唱哀曲,

也不必在墓前植玫瑰,

亦无须柏树来荫覆;

由草儿青青长在上头,

承受著秋露和春雨。

要是你愿意,就记得,

要是你愿意,就忘去。

我将感觉不到雨露,

我将看不到荫影,

我将听不见夜莺,

唱著像是哀吟的歌声。

在那幽冥中我入了梦,

那薄光不明也不灭;

也许,我还记得,

也许,我忘去了一切。

还有,前几天寄了一本张小娴的书给她,她看了其中一篇“比烟花永恒”后,竟然交代说,如果她死了,就用她的骨灰代替细沙,放在沙漏里,让它慢慢从一边流到另一边,永恒的流动吧!

你说,这个女人是不是疯了?

呵呵……这篇序最好是不要被她看到,要不然啊!等她回来我准吃不完兜著走。

各位亲爱的读者朋友们,这种出卖程度若还不满意,没关系,下次我再继续努力。可预见的,下次还是我出现在这里!

你问馥梅哪儿去了?哈!她啊!被我一脚踢到地球的另一端去了,你们要等她再出现在这里,就要有点耐心了!

好了,翻开下一页,看书了,咱们下回聊喽!

第一章

“啊——”一声长长的尖叫自彭家老旧公寓的顶楼里传了出来。

砰!锵!两声巨响随著尖叫声之后,由卧室和厨房传出来。

彭勋因尖叫声而被吓得从上铺跌下来,抚著痛得差点开花的屁股,无奈的白眼一翻,仰天长叹。

彭珣看著地上的炒菜锅,和散落一地的美味菜肴,好……好可惜喔!只差一步,就差一步而已啊!唉!下次动作得快一点才行。他小心的将地上的“油焖香冬”一块一块的捡起来,排列在盘子里,反正地板干净得很;反正彭家的家规就是“勤俭”这两个字;反正又没人看见;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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