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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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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体竟已不翼而飞。

他正惊诧间,忽听风声响动,有人从院后的墙上跳了出去。他迅速追了出去,只见前面有一名高大背影之人向着城外方向飞速奔去,当下施展轻功,从后紧追。此时天色虽亮,但行人极少,前面那人轻功甚佳,萧云全力追赶,却也难在一时半会之间追赶上。二人一前一后,转眼奔出了城。前面那人速度更快,萧云奋力追赶。

不一刻来到一处风水上佳的小山坳,只见前面那人奔至山坡上,站在一处新坟前一动不动。萧云心下大奇,轻轻潜了过去,只见那人背对自己,手里拿着一方丝巾喃喃自语道:“刚才带你来此安葬,不慎将你最喜欢的丝巾遗落下了,我这取来烧给你,望你欢欢喜喜的上路去吧。”说着打火点燃丝巾,放在坟头。

萧云定睛一看,只见坟前立着一块劈开的树木作为墓碑,上面只写了六个大字“胡女雅莎之墓”,心下又悲又奇,想到:“这人是雅莎的朋友么?”还未转过心思,却见坟前那人转过头来,似乎毫不经意的望了一望。萧云如中雷击,瞧得分明那人正是自己日思夜想的大仇人成无心,也是自己心上人的亲生父亲。他浑身的血液立时沉到了地下似的,手脚一片冰凉,心中激愤不已,一时间竟不知该不该现在便冲出去报仇。

正没个主意,却听成无心对着雅莎的坟墓大声说道:“眼下我还需去与刘锦云商量要紧事,等我做完正事,再带酒肉来祭你。”说完转身便走,用上轻功飞奔而去。

萧云听他是要去会刘锦云,心下大喜,似乎大仇得报在即。连忙出去在雅莎墓前叩了三个头,说道:“雅莎,待我办了正事,再来看你。”说完施展轻功,追着成无心去的方向疾速飞奔。追了片刻,远远瞧见成无心的身影,当下落后十余丈距离跟着,以防被他发觉。

成无心去的方向正远离长安城,此时久违的太阳升了起来,将萧瑟的冬日照耀得生机勃勃。阳光如碎金般洒在大地的各个角落,似乎天地原本也可以有情的。

二人一前一后走了良久,已离长安城足有二十来里路了。成无心进入一座小镇,站在街上抬头看看已至头顶的暖阳,信步进了一家酒楼。

萧云躲在一旁仔细观察,只见那酒楼的伙计脚步轻盈,目光犀利,显是都有一身武艺。萧云不便入内,躲在一处不起眼的地方监视。片刻后镇口进来一大队人马,前面几骑精壮大汉背上皆负着一张形制奇特的弩箭,正是鲁肃子的流云阵法那几名弟子,后面跟着一辆四马牵拉的彩车,其后数名腰悬刀剑的武士,耀武扬威的来到酒楼前。

萧云猛觉有异,仔细一想,这队人马如此大的阵仗出现在这座小镇当中,竟未惹得乡民围观?他四下打量一番,只见街道两旁多是铁匠铺,里面多是精壮的汉子正在劳作,不象是个平常的镇子。他忽觉此地万分不妥,悄悄张望四周,却又无人注意自己。

那彩车门帘撩开,一人笑着走了下来,问道:“教主他老人家到了么?”这笑声听在萧云的耳中分外刺耳,只见那人锦袍冠带,一眼带着*罩子,怀里抱着一名哇哇大哭的婴孩,正是被萧云刺瞎一眼的刘锦云。

萧云脑中一热,就待拔刀上前拼命,忽见成无心从酒楼上一跃而下,问道:“你捉了唐艳的儿子?”刘锦云笑道:“教主神通广大,属下什么也瞒不过你的法眼。”众人跟着行了礼,成无心面无表情,挥手道:“进宅子里说话。”当先率领众人来到酒楼旁一座高宅外,与刘锦云走了进去,余人皆守在宅外。

萧云眼见如此,赶紧藏起已拔出半截的长刀,晃眼间瞧见雪亮的刀身上映照出一名胡须缭乱的乞丐,不由微微一怔,旋即醒悟过来,暗想自己衣衫陈旧,须发不整,在别人眼中看来就像是一个不起眼的乞丐,一般人是不会多看乞丐两眼的。当下强忍住似乎已快爆裂的气血,暗想:“唐艳的儿子?刘锦云捉来做啥?”再看守卫那座高宅的武士个个神情冷峻,步履稳健,想来也都不是庸手,此时朗朗白日,却是无法潜入进去的。

他冥思苦想对策,时刻飞逝而过,已至斜阳镀金的时候。忽听高宅前有人低声叫道:“终于来啦。”当即转头望向镇口,只见一名女子左臂抱着一名婴孩,右手斜拖羌笛剑,缓缓走近。

萧云心头猛觉一空,似乎心跳也在这一刻停了下来。那女子不消说自然正是令他魂绕梦牵的成兰陵,只见她穿着一身淡雅素净的长裙,如云秀发披在背后,随着微风轻轻荡漾,被阳光照耀得熠熠生辉,仿佛她就是玄女临凡,来抚慰世间的一切痛苦一般。

众人也都看得呆了,仿佛只一瞬间,成兰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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