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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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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不想和林修硬碰硬!”大胡子丢下这句话,便带着自己的人往某个方向杀了过去。

林修?是林修在攻打我的营地?汉克简直不敢相信,这个家伙今晚不是还在和自己一起喝酒吗?大胡子肯定是猜错了吧,林修现在肯定还在……咦,怎么没有看见他?

汉克双脚一软,果然,是林修在攻打自己,可恶,他竟然帮助了那个拉曼!

战场上可没有时间让汉克思考这些事情,就在他愣神的这会儿,一个凶神恶煞的人,正带着无数士兵,往这边冲了过来。

此人,正是林武!

林武觉得,眼前这个脖子上挂满了珠宝的家伙,肯定是部落首领,没见他周围还有卫兵在保护么?如果能杀了他,一定会被神使赞赏的吧!

“你是什么人?”汉克惊惧地看着自己的卫兵一个个被杀,毫无招架之力,顿时也没了逃跑的心思。

今天,就是自己的死期。

汉克只想知道这个答案,也不会死不瞑目了。

不过,林武似乎没有听见对方的话,只是嘿嘿一笑,便举起大刀砍下了他的头颅。

 。。。  

第七十六章 生了个白种人

“什么?大胡子跑了?”林修坐在汉克的屋子里,正洋洋得意,却不想得到了这么个坏消息。

此次夜袭无疑是非常成功的,不仅成功地消灭了汉克,而俘获他两百多士兵;老弱妇孺的数量也不少,估计在五六百人左右,营地内物资没统计,但绝对不会少到哪儿去。

本来以为这次能连同大胡子一起给灭了,谁知他却带着自己的战士硬生生杀出一条血路,主要还是林武粗心大意,或者说是林修没有刻意说明这点,所以才会让他有机可乘。

点算了下营地内的尸体,大胡子大概也损失了两百左右的战士,不过最关键的是他现在已经回到了自己的地盘,以后想灭他就难了。

当然,也有人对这战果非常满意,那就是拉曼。

现在他已经完全把林修当成了朋友,就差没有杀鸡烧黄纸结拜兄弟了,可他哪里知道,自己眼里的好人林修,下个目标就是他。

不过林修没有急功近利,而是准备休养生息一段时间,毕竟收纳的遗民现在还没有完全归心,而且自己老婆林妻那里也快生了。

留下了林武和五百士兵把守,并且命令他们迅速建造防御工事后,林修便踏上了返程的路。

避开大胡子的营地,绕小路,经过两天时间,林修终于回到了林妻身边。

亚瑟得知林修居然如此轻松征服了一个部落,眼中不免流露出羡慕和佩服的神色,并且要求,下次自己一定要上战场。

外人看起来轻松,可林修却不是这么认为的,这场仗虽然大胜,可自己也损失了一百多士兵。其中起码有一半是被己方的投石车砸死,虽说是意外,但这种意外却是难以避免的。

幸好收获比损失要大得多,否则真是得捶胸口。

这还是偷袭呢,要是真在别人有准备的情况下强行攻城,损失得更大,变数更多,能不能打赢还很难说。

不说别的,就看大胡子居然能在那种情况下杀出一条血路,便可证明他手下的战士绝对不会差到哪里去。林武一时疏忽,也只不过是没有亲自去抓它,但那些士兵可都是拼了命在杀敌。

让亚瑟指挥战斗?搞笑,虽然他有野心,可却没有实现野心的能力。

来回一个多星期,林妻的肚子是越来越大了,和林修前世在地球上看到那些即将临盆的孕妇差不多;马丁也说,孩子可能会随时出生。

“你回来了。”只是简单的四个字,却包含了林妻无限的温柔。

“嗯。”林修抱住林妻,给了她一个吻。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如果孩子出生,叫什么名字好呢?

在这方面,可没有任何能请教的人,林修也从来没有过孩子,所以一时竟然手足无措了。

不过在孩子出生之前,林修还得搞定另外件事情,其实也是想了很久的,关于军服。军服是军队的识别标志之一,也是军威和军人仪表的象征。

上次的战斗中,林修正是以分不清敌我为由,阻止了拉曼的行动,同时也是避免他的人进了汉克营地之后,会误杀己方士兵。

而要想有军服,就必须得搞定布的问题。

现在部落里大部分人都是穿着兽皮制的衣服,虽然做工还算不错,但就是怎么看也不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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