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明哲保身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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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的死和大爷一家密切相关,具体的说是大堂姐。(我的爹是老四,他的哥哥们,我叫大爷、二爷和三爷) 我的大堂姐是大爷家唯一的女儿,今年十六岁,风华正茂的年纪,名字起的也好听,叫曹花儿,生得也像花一样,十分美貌,常年跟着爹,娘住在城里,大爷高兴时也会教她识些字,自己却以为自己成了才女。又认识了几个同在县城里的姑娘,更是三天两头地聚在一起念个诗,逛个会的。 奶说孩子大了,该回来相看,相看了,这不,不知怎么地让她听到。她自命清高,哪会看得上家里的泥腿子,有一天,逛庙时无意中就认识了县城一位张员外家的小公子,两人一见钟情,爱得死去活来,从此私定姻缘。 听说张家以前是一个大家族,虽这几年家道破落了些,但在这还是数一数二的有钱人家。张家家主看不上这门婚事,但是架不住张小公子要死要活,哭闹个不停,张家老夫人年岁也大了,受不了小儿子缠磨,最终还是答应了这门婚事。张家虽破落了些,但家里还是很守规矩的,前几天就派人来下定,虽张家老夫人没有来,但礼数也算周全,因为是高攀,曹家很是重视这次下礼,曹家老大除了正在学堂读书的大堂哥外,其它人就都从城里搬了回来,在老宅里过了礼。 张家公子为了表示对花儿姐的喜爱,缠着老夫人给送的定礼里面加了一副玉镯,据说以前家里出过贵妃。这个玉镯正是那个贵妃传下来的,晶莹剔透,到时需要新娘子戴着一起嫁入张家,好给新娘子长脸。 问题就出在这个玉镯上面。 在这个村里,曹花儿从小就是夸着长大的人儿,又因为靠自己的能力找了一门好亲事,那更是得意忘形。曹花儿像一个骄傲的孔雀,广邀村里的姐妹们到家里来,她把订亲送的玉镯给戴到了手腕上。 “这个玉镯怎么样,听说这可是皇帝的贵妃才能带的东西。”曹花儿抬着头,嘴角轻轻向上一咩,神气地对几个小姐妹说 小姐妹们惊呆了,从来没有见过这么贵重的东西,只见玉镯戴在曹花儿的手腕上,更显得曹花儿的手如柔荑,肤如凝脂。其中一个小姐妹羡慕的看着,手不由自主的就想去摸,曹花儿一甩手,不知道怎么地就被小姐妹的哪个脚给拌了一下,人就向一边倒去,一只手按到地上,好巧不巧地正好是戴玉镯的那只手,结果玉镯给碰了一道裂痕。花朵姐也是一个有能耐的人,她不动声色地把玉镯藏在衣袖里,恁有小姐妹们怎么说,再也不给拿出来看了。看过一眼的小姐妹只差没有当场翻脸,花儿姐那么聪明的人,立即拿出在县城买的头花什么的出来,把那不值钱的小头花给小姐妹一人送了一枝,小姐妹们才欢欢喜喜的离去。 看到离去的小姐妹,想着没有显摆成,差点酿成大祸,晚上没有吃饭,一个人躲在床上哭,晚上的时候她娘看她不对劲,问了她,花朵姐这才告诉了大娘,大娘一看吓了一跳,连忙找大爷商量。这刚下的定礼,不说价格如何,农村的人总有喜欢说三道四的,要是让别人知道有个裂缝,光是这些人都能把人给说死。大娘和大爷当天夜里摸黑赶进了城,多个人家打听,终于找到一个会修复玉镯的。一问价格,200两。好家伙,就是把曹家所有的田地和家产全加在一起,也不够一半啊! 这样,他们就把主意打到了这个家里最小又最好看的女孩曹莲枝的头上。 原主的记忆到这里就有点模糊了,我在想万一原来的世界回不去了,我真的要在这里生活下去吗?这里的一切让我太陌生了,除了这一家子,我记忆中的曹家人可都不是好人啊。我先规划规划,别刚熟悉了身体,又被这一大家子给整死了,要活就要活出精彩来,我就不相信,受过高等大学教育,学过商业管理的青春美少女,还斗不过这家没几个读书的人吗? 这时原主的娘从外面端了一个碗走了进来。 “莲枝,吃点东西吧,娘特意向恁奶要了个鸡蛋,恁爷发话了,明天还给恁一个鸡蛋吃。” 我扫了碗一眼,很普通的蓝边大碗,外表粗糙,有我脸那么大,看着稀稀拉拉地浮着几根面条,最上面卧了一个白色的鸡蛋。鸡蛋旁边还有两个青色的菜叶子,连个油星都没有。我肚子很饿,很想吃,但是我不能吃,趁现在可怜,我要先保住自己的命才行。这个家是曹老爷子做主,但是这事曹老爷子不知道,这两个憨憨不知怎么地就同意让卖我了。我要自己弄明白。 “娘,恁端走吧,俺不吃,俺吃了,万一再把俺给卖了怎么办。还不如让俺直接饿死得了。这样娘还少养活一个。”我把头扭到床的里面,带着哭声,断断续续虚弱地说着。实在是喉咙痛的不能太大声,话也说不连惯。 娘看了我一眼,端着碗的手无力地垂了下来,刚止住的眼泪又不要钱似的往下流。看得我心烦。不会去找爷吗?就知道哭。本小
《与过去说拜拜的句子》 第3章 明哲保身(第1/2页),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