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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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小桥见自己一说丁修节就明白了,高兴的扑过去抱着丁修节的胳膊:“爹,你可真厉害啊,要不然你怎么能生了丁小桥这么漂亮这么聪明一闺女呢!你看我一说你就明白了。”
这样没脸没皮的自夸,惹得屋子里面的人都笑了起来。米氏也忍不住笑着道:“小桥啊,你是夸你自己还是夸你爹呢?”
对于丁小桥的主意丁修节跟米氏还有丁风儿商量了一下,都觉得可行性比较高,然后丁修节就去着手办这件事去了,而这几天上山采菌子的事情就暂时交给了明鸿光,一家人分工虽然不同,可是因为心里都有共同的目标,人人动充满的干劲。
而丁五郎和丁七郎自从上学之后也格外的忙,他们白天要去上课,放学回来不但要帮家里做一些轻松的活计,还要写功课,甚至在写完功课的以后还要负责给家里所有的人上课,教大家识字。
虽然这样的安排很是辛苦,可是丁五郎和丁七郎却觉得对自己的提高特别大,特别是在他们上完课写完作业又再给一家人讲课的时候就好像是重新复习了一遍,而家里人在上课的时候问的问题,他们能够回答的就等于再一次学习了一次,不能回答的记下来第二天到学堂里去问先生,便能对学过的课程越发的巩固和提高了。
因为从第一天开始去上学堂他们就用这个方法在学习,所以两个人的进步特别的快,就连那学堂里脸上有如万年不化冰山的张老秀才也忍不住对着丁修节夸奖了几句。
乐得米氏买了一大块肉,好好的犒赏了一家。
原本一家人在一起识字,米氏是觉得自己不是那块料,学起来很不用心,可是因为先生的夸奖,她也下下狠心好好的学一学了,这倒算是意外之喜了。
丁修节虽然在外面打仗了六年,可是原本就有好人缘的他再加上回来之后乐于助人,脾气又好,更是让他朋友众多。尽管在这些人中并没有什么达官贵人,可是要办点事还是不难。
在丁小桥将那商标的描画交给了丁修节两天之后,丁小桥就收到了丁修节拿过来的十来颗瓷珠子。这些珠子都是比豌豆稍微大一点,十分的圆润,中间的孔洞不大不小,刚刚够7一根丝带拧细了穿过去。那珠子分为了四种颜色,分别是白色、淡青色、黑色和红色。
每一颗珠子上都印着一个小小的商标。丁小桥拿起了一颗珠子,细细的观察着那柱子上的商标,十分的清楚,可见这雕刻印章的人手艺相当的高超。
“哇,做得可真漂亮。”就算是见惯了那现代工业产物的丁小桥,面对这样由纯手工做出来的瓷珠子也忍不住称赞了起来。
“漂亮是漂亮,可是不便宜呢!”丁修节呼出了一口气,“光是雕那个小印章就花了五两银子,而那些珠子我跟路安说好了,两颗一文钱,要是我们做得多,那出去的可不老少。”
丁小桥算了算成本,现在算起来,一根手链的成本已经上升到了两文半了,这还不算那刻印章的五两银子,要是郭景山最后不愿意长期来进他们的手链的话,他们可算是亏大发了。
他们说话的工夫,丁风儿已经捡了两颗次珠子穿在了已经做好的手链上,然后带在了自己的手腕子上,然后她上下看了看,脸上的笑意掩饰都掩不住,她说:“你们都看看,怎么样?”
丁小桥原本就知道会很漂亮的,可是没有想到,那瓷器特有的柔和的颜色跟手链那色彩斑斓的颜色搭配到一起,更是为那手链增加几分娇俏的味道。
“可真是漂亮。”丁小桥仔细的将丁风儿的手腕子翻过来翻过去的看了好一会儿,脸上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虽然她原来也是做过这样的手链的,可是,现在看起来这一根好像比她原来做过的都要好看。
因为定下了就是这几种珠子,丁修节便又去找路安,路安连夜赶工,终于弄出了一千颗珠子来。丁修节当即就付给了他五钱的银子。
路安接过了那银子,显得有点激动:“我还以为你开玩笑的,两颗珠子一文钱,这可是太贵了。”
“不算贵,这釉彩就不便宜,还得一个个的弄上印子,算下来还是我占了便宜。”丁修节对于这些方面历来很宽容,并且待人又大方,这也是他好人缘的主要原因。
路安听了说不出话来,只是拍了拍他的肩膀:“兄弟,只管放心,这珠子我指定给你好好的烧,也绝对保密,一定不会告诉任何一个人。”
丁修节点点头本想走了,可又想起丁小桥的交代道:“下一次我们还是写个文书,这样你就放心了,我指定不找别人。”
“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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