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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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知道这件事,心内大惧,知道不马上重办刘瑾,哪天皇上“回心转意”,刘公公又会卷土重来要自己的命。
于是,张永下令有司以最快速度对刘瑾家宅进行抄搜。结果,“得金二十四万锭,又五万七千八百两。元宝(白银)五百万锭,又一百五十八万三千六百两。宝石二斗,金甲二,金钩三千,玉带四千二百六十二束,金汤盒五百,蟒衣四百七十袭……”
清单送上,这些骇人听闻的财物,并未让明武宗感到愤怒。让他勃然大怒的,是看到下列抄家搜得的东西:盔甲三千,衣甲千余,弓弩五百。
最终要刘瑾性命的,是搜得平日刘瑾在宫中陪侍皇帝时的一把扇子。这把扇子,让明武宗惊怒异常:扇骨内藏锋利匕首二枚!
“这王八蛋果真要造反啊!”武宗皇帝拍案顿喝。于是,他下令锦衣卫、法司把刘瑾押至午门,命朝臣廷讯。
刘瑾仍大大咧咧不在乎。在午门跪定,听闻给事中李宪也弹劾自己,他笑了,大声说:“李宪出自我门下,他也来弹劾我!”
刑部尚书刘璟素怕刘公公得紧,此时也噤口不敢开言。
见百官呆呆沉默,泥塑木偶一般,刘瑾更来了精神,大言道:“满朝公卿,皆出我门,谁敢审我?”众人闻言屏息。
此时,驸马都尉蔡震上前,扬手给了刘瑾一个嘴巴,怒喝道:“我乃国戚,不出汝门,待我审汝!”
此时,内廷又有武宗旨意传出,“打四十”。于是,五棍一换打,八名大汉轮打,一顿杀威棒,终于打消了刘瑾的嚣张气焰。
蔡震问:“为何家中藏甲?”
刘瑾:“用来保卫皇上。”
蔡震大喝:“藏甲于自己家中,如何保卫皇上!”
刘瑾语塞。这时,又有官员上前宣读抄家所得禁物,刘瑾知道事已败露,只得承招。
由于又挨打又挨夹棍,最后画押时,刘公公连笔也拿不住,揉手半天,才颤巍巍画成一个十字,算是画招认罪。
自供状呈上,武宗皇帝表示不用复审,下诏对刘谨处以凌迟之刑。
至于刘瑾受刑挨剐的详情,正史皆略,但当时监斩官张文麟为刑部河南主事。此人文人出身,退休后写书,详详细细记录了刘公公被剐三千三百五十七刀的经过:
(刘瑾)凌迟刀数例该三千三百五十七刀(不知是怎样“科学”计算出的如此刀数),每十刀,一歇一吆喝(类似卖肉表演),头一日,例该先剐三百五十七刀(先剐零头,后来好计数)。(所剐之肉)如大指甲片(大小),在胸膛左右起,初动刀则有血流寸许,再动刀则无血矣(刀少,血易凝结)。(旁)人言,犯人受惊,血俱入小腹小腿肚,剐毕开膛,则血皆从此出(不知是否合医理)。至晚,押瑾至顺天府宛平县寄监,释缚数刻,瑾尚能食粥两碗(保留元气,留待慢慢剐),反贼乃如此。次日,则押至东角头(第一日在西角头)。先日,瑾受刑,颇言内事(泄露国家机密,骂领导人),以麻核桃塞口,数十刀气绝……奉圣旨,刘瑾凌迟数日剉尸免枭首……,剉尸,当胸一大斧,胸去数丈。
张文麟目见耳闻,当可足信。但就是凌迟数与天数含混,他笔记中只记录凌迟当日和次日,依理应凌迟三天。第一天剐了三百五十七刀,而他描写次日时,“数十刀气绝”,不知是如何凑算成律定的“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可能是漏记,也可能行刑记数另有讲究。
但有一点非常可信:刘公公以近六十之年受剐,死得非常非常痛苦。但想想他从前害死那么多人,四位朝中御史犯小过也被他凌迟,就觉得这也真是上天有眼,罪有应得。
行刑之时,昔日受害家属“争买其肉啖之,有以一钱易一脔者”。生吃仇人肉,也算替亲人报仇了。刘公公日日山珍海味,身上之肉味道应该不算质量太差。
刘瑾不仅是一人被杀,其亲属,包括有“天子之相”的刘二汉,一共二十五人,皆被斩首示众。好在他哥哥刘景祥死的是时候,否则也被从家中拖入闹市砍头。
至于刘瑾党羽,前大学士焦芳、刘宇以及现任户部尚书刘玑等人,皆被削籍为民。只有张彩最倒霉,他在刘瑾败后被逮入狱,严刑拷打。
张彩大呼冤枉,狱中上疏,指斥阁臣李东阳等人也阿附刘瑾。
此时,张永大公公非常有定力,对众臣讲:“刘瑾用事时,我们这些人都不敢言声,甭说两班官员了!”言外之意,是保护李东阳。
锦衣狱内吏卒希旨,对张彩夹棍、脑箍、灌鼻、钉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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