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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章 亲友之争(4) (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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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仲春震惊,对方心里清楚本来地方应该属于谁,但害怕其中一方会因为此事与她生了间隙,干脆把事情给县令处理。如此,便可以甩锅,还不会让张娟和罗春对自己产生看法。最重要的是,她还是对自己的孩子有所偏驳,罗春作为她的儿媳,张娟是外嫁女,且二人先前有过约定,约定土地借还,唯独少了一纸借条。 林仲春不仅仅是听取老妪的看法,还跟周围的花李村的人探听了些许关于张娟和罗春的事儿。 虽然这些都跟案子没有关联,但为二人的争执也埋下了伏笔。 一开始张娟与罗春的关系好得很,村子里大部分人都对他们的姑弟媳关系羡慕得很,是村里不少人的饭后谈资。可是,一切在罗春剩下的第一个是女儿之后,所有的事情都发生了转变。 花李村的人最是看重后代,罗春生了女儿,让婆婆觉得丢了面子,恰好自己女儿张娟也生了孩子,尽管是女儿,但好歹比罗春生的不能给自己家族传宗接代的赔钱货要强上很多。故此,在罗春整个月子期间,婆婆一直在照顾生产了一年的张娟和比罗春孩子大一岁的外孙女。 在此期间,罗春不仅坐月子的时候洗衣做饭,还要把一墙之隔的张娟的衣服和孩子的生活用品准备好。 都说月子仇最难忘,两人的根就此埋下。 罗春生儿子,是在嫁过来的第六年,大女儿五岁的时候,儿子顺利诞生,她也不用受婆婆每日的“赐教”和大姑子的讽刺,勉强算得上是她嫁过来后,第一个扬眉吐气的日子。 但又有什么用呢? 张娟总能找到理由讽刺罗春。做的好了,说她也能做。在津渡城城内开了个点心铺子,张娟说她不过是城里人没吃过村里的东西,图个新鲜,很快就会倒闭。罗春的儿子高中状元,张娟说其是碰运气,皇帝是看错人了,位置很快就会被人挤掉。 诸如此类,不在少数。 只要罗春有一件事情顺心顺意,张娟便会不断的否定,从别的角度讽刺她的生活和行为。 再后来,张娟的婆婆死去,借出去的地也就荒废了,慢慢的就成了两家人的杂物间。 现在事情也已经过去了五年,罗春儿子也高中状元,即将回来,还要娶亲。 为了让儿子体面,嫁过来的姑娘风光些,她便想翻新房子。借出去的地,占据了翻新的东面,不拆掉连着现在的房子一起重建,看着不平整不说,还招蚊子,一眼看过去就是个破败又脏乱的地儿。 本来地方便是老张家的,但罗春现在是张家唯一的儿子的妻子,为什么没有权利? 回衙门的路上,林仲春心里百味陈杂。 了解完了事情的所有真相,她对罗春很是同情。 张家老太太,即罗春的婆婆将事情交给衙门,希望衙门收走也不要让二人争执。看似可以让家里保持和睦,但罗春的坚持也很有道理。 那块区域林仲春看过了,衙门收走地,便会让原先四四方方的院子少了一个角,东边太阳最是充足,少了一个角看似没问题,等后续衙门拿走后,会是一大麻烦,毕竟一块20x15平方的地,衙门拿走能做什么,还不如让罗春翻新给她儿子娶媳妇呢。喜欢大靖女讼师()大靖女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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