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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已渐黄昏,蓝色的天空尽头卷起一片片橘色火烧云,杏林书院的膳房也飘出缕缕炊烟。
白色的的雾气卷着阵阵酒香,让原本埋头于书卷的莘莘学子都忍不住抬起头深吸一口气,任这香气沁入五脏六腑。
“咕噜”一声,不知是谁的肚子唱起了空城计。朗朗书声被这意外之声打断,而后窃窃私语蔓延开来。
“周兄,今晚是轮到那胡家小妹子下厨了吧?”一个身穿青袍,面颊圆润的书生悄悄用手推了推他身边的同窗。旁边的灰衣学子正襟危坐,一副目无下尘的表情扫了说话的王姓书生一眼,仿佛在用眼神鄙视他的无聊,但他微微上下滚动的喉结却出卖了他内心真实的想法。
王成一直看着他,自然没有忽略他的这一小动作,暗自撇了撇嘴,心里骂了声假正经,面上却不动声色的捧了捧对方:“哈哈,周兄的定力怕是能比上古之圣贤了,不愧是山长的长子兼得意门生,日后成就怕是不输令尊。小弟不才,却是喜好这口腹之欲,一会便先行一步了。”
周嵩心里有些瞧不上王成那副贪嘴的德行,微微颔首便默不作声,不过却感到嘴里的唾沫分泌的更凶猛了。他倒不觉得自己的反应有什么丢人的,那胡娘子确实烧得一手好菜,色香味无一不是顶尖,让人连饭堂的大锅菜都恨不得舔得一干二净才好。
胡阿婠是约莫五年前来到天府山杏林书院脚下的王家村的,据说是北方胡子入关时对妇人施暴留下的野种,因而姓胡。刚到王家村时,瘦的只剩一把骨头了,王家村人淳朴良善,又因地处天府之国庄稼每年收成好,户户都算富足,村中寡妇孙王氏怜她十二三岁孤身一人,又是个哑巴,实在可怜,自己也是孤独寂寞,便收留了她。
不料才过三年,孙王氏因为过于思念亡夫悬梁自尽了,十六岁的胡阿婠幸有隔壁王先生的引荐,得以进入杏林书院厨房打杂谋生。一年的杂工生涯下来,胡阿婠口虽不能言,但却是在厨艺上天赋异禀,厨艺一日千里,第二年就能给书院的学子们掌掌勺了。
王成是王先生的儿子,体型微胖,与阿婠的交情也不错,因为极爱口腹之欲,还经常从书院里偷偷带出些如《食珍录》、《饮膳正要》等书籍给阿婠开蒙,他知道阿婠无法说话,脑子也不大灵光,便经常在一旁煽风点火外加自己除外游学时吃到的一些菜色,使劲的出谋划策带忽悠,一来二去竟然也让脑子慢人一拍的阿婠磋磨出不少新鲜的菜肴。
比如今晚的这道仙人醉。仙人醉这名字显得高雅极了,一听就不是阿婠的手笔。其实阿婠一直很是奇怪,好好的一道酒烧鱼,王成非要起这么一个不知所谓的名字,每次吃起来都要摇头晃脑作飘飘欲仙之态,还喜欢拽几句诗文,好像吃了之后真能成仙似的。
阿婠摇了摇头,把一个胖子作飘然之态的可怕画面甩出了脑袋,专心开始剁案板上那条可怜的鱼。想要做出顶级的菜肴,这鱼的剁法也有诸多讲究,比如下刀处一定要在那一截截鱼骨的骨缝之间,毫不拖泥带水的划过,这样鱼肉的口感才能不带凝滞且更好入味。
这毫无疑问是个麻烦事,而且很多人牛嚼牡丹可能无法察觉,因此许多大厨虽然知道,却嫌麻烦不愿意这么来。但阿婠是个一根筋的哑巴,做事从来是一板一眼,绝不会偷工减料,是以一开始打杂时比旁人慢了不少挨了不少教训,但渐渐的她干起这种高难度的技术活却比人家一般片鱼还要来的快。
杏林书院在非休沐的日子里是不允许学子们喝酒的,因此仙人醉这道用酒烹制的菜肴便格外的受那些学子们的欢迎。
挑选肥美的清江鱼沿骨线剁成小指长的块状。时人虽以食鱼片为雅,但这道菜却以鱼块为佳。鱼片浸酒则恐酒入太多,反而喧宾夺主掩盖了鱼本身的鲜美滋味。而鱼块有一定厚度,热锅用酒来烧则酒味可和鱼本身的鲜美相辅相成,更有别样的美味。
阿婠剁好鱼块,用八角、桂皮等香料稍加腌制,而后便开始以油热锅,并撒了些许辣椒花椒入油。天府人喜食麻辣爽口的食物,味偏重,且花椒等物能很好的克制鱼本身的腥味却又不像大蒜等物食用后口有异味有伤学士风雅。
阿婠曾烧制过一道蒜香排骨,当时书院的一位先生十分喜爱这道菜,午膳便食用了很多,然而下午赴友人诗会高谈阔论之时,却发现周围的人皆隐蔽的朝离他远处挪动,并且表情怪异。该先生十分不解,友人最终还是隐晦的相其透露了真相。先生十分恼怒,于是阿婠受了好一顿罚。阿婠脑袋不大好使,但是也不是彻头彻尾的蠢蛋,然而一个哑巴也不能为自己辩解,只能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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