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合作探案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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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平安似乎完全没想到知州府衙的公子会怀疑他的生母,愣怔的神色尤其显然,好一歇后,才苦笑着解释:“舍人有所不知,虽家母为正、庶母为妾,且庶母因家父嘱托管家,看似威胁家母正室的权位,然而家母……家母出身贫寒,既不能识字知书,又实在无力经管种种琐杂,甚至于当家父获得机遇资产渐富时,家母便常常担忧会被遗弃,后来家父纳了良妾郑氏,让余尊为二娘,仆下也常以二太太呼之,郑氏管家,常常折辱于家母,若非后来庶母好意维护,家母虽不至于被郑氏所害,难免多受委屈,积郁于心。”
这番话的意思就是,王家主母周氏,更加亲近白氏而忌惮另一个偏房郑氏,万万不会自断臂膀,反而让郑氏坐享渔翁之利,周氏对白氏既无杀意更无必要污陷,周氏已经将近六旬的人,身体一贯不好,又没有管家的能力,既无必要再和白氏争宠,也无必要争夺财权——白氏唯有一女,没有子嗣,从利害来看,有两个儿子的郑氏对于正室嫡房无疑更有威胁。
所以王平安坚信生母是无辜的,他并不担心兰庭的那一假设,甚至于根本没有预料对方会怀疑他与世无争的母亲。
毕竟是面对着外男,春归不好直接插话,但她实在好奇一个问题,不想如同心有灵犀般,这问题被兰庭再次直接地问了出来:“再恕直言,据某知闻,虽说嫡子庶母之间也并非尽存嫌隙,母慈子孝却是更不多见,白氏被令尊质疑时,足下竟能毫不犹豫为其辩护,这,未免有些让人疑惑,未知足下因何笃断白氏无辜。”
“实不相瞒,庶母被家父赎身时,方才及笄,只比余年长五岁,因幼受调教,既能弹琴吹箫,又谙吟诗识字,且性情温和颇识情义,因家父嘱托,曾教授余识字算记,故而余对庶母敬重之余,也很明白庶母的性情,庶母出身贫寒,不幸坠于风尘,年幼时经历不少磨难苦楚,原本对日后并不怀抱期翼,不想却被赎身,家父待她比良妾之礼,委以教授子弟之托,家母待她亦为友善,庶母极是惜福,尤其当生下三妹,更是庆幸终身有靠再无遗憾,又怎会与高先生……行为苟且之事背弃家父让三妹蒙羞?高先生虽说承认了暗慕之情,却也矢口否认有不齿之行,故而余才怀疑,是那婢女凝思,被人收买意欲污陷庶母。”
一个婢女,倘若不是被自己的主人指使,当然不可能凭白无故污陷享有管家之权的妾室,除非另外的人,许以让这个婢女心动的利益。
看来王平安怀疑的人,非郑氏莫属。
兰庭先听他的一面之辞,也像信任了他的分析,商量起来:“为了行贿施公一案,令尊屡屡不肯如实作供,足见令尊对于讼争官家,避之唯恐不及,倘若足下与令尊直言我的身份,一来会让令尊疑忌,再者也怕会打草惊蛇,所以依我的想法,莫如足下与令尊这样禀明,就说我乃逍遥仙长的信徒,获仙长嘱托,趁往北平应考,路经汾阳时,拜望一番莫问道长,怎知道长被足下请去了贵寓行办超度法事,我与内眷,也只好暂时客居在贵寓。”
王平安正愁怎么说服父亲,听这话后,烦难尽释,哪里还会拒绝,又忙是打躬作揖好番礼谢。
又说兰庭,虽说不曾料会在松果山就撞见王家的人,原本却也有主动登门的打算,故而出门的时候,不仅让春归带着梅妒、菊羞两个婢女,他也带了书僮汤回,和一个唤作乔庄的长随,这样一行人,看上去还有一点远行的排场,只是春归还穿着素服,就不得不另加一番解释了。
妇人若服丧,纵然已嫁,一般也不能出远门的。
故而春归的原籍还是说在了汾阳,因母丧,又赶上夫君今秋应考,所以才从金陵随来,是为拜祭亡母。
哪知莫问小道这个奇葩,硬要款待获师父嘱托前来拜望的信徒,王平安无奈之下,只好把兰庭夫妇邀请来家中居住,又还告诉父亲:“莫问道长对宋郎君极为钦服,称宋郎君虽说不识卜断,却谙悉审推,咱们家里的事……莫问道长已经对宋郎君伉俪说明,再不能隐瞒了,儿子便想,兴许宋郎君真能察出真凶,助益道长超度庶母的冤灵。”
宋郎君就是兰庭杜撰的姓氏。
王久贵一听“冤魂不去、血光之灾”的断言,就像心里绷着那根弓弦终于断裂,早被震荡得六神无主惊恐不已,而且没有讼争的警告,让他完全忽视了“宋郎君”的威胁,又因被他视为高士的莫问道长也是这样推崇,为了避免血光之灾,王久贵完全不计家丑在这样小的范围外扬,而且就算难免外扬,相比起血光之灾满门临祸,名声的受损也不是不能接受了。
总之,在家主王久贵的允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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