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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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优�难侠饕彩浅隽嗣�模��歉荡厦挥蟹璧簟�avid疯掉了,因为要完成他父亲的梦想——弹奏《拉赫曼尼诺夫三号钢琴曲》。傅雷比David老爸高明,就在于他比后者理性、不偏执,虽然有点像诸葛亮。家书里事无巨细,里八嗦,絮絮叨叨。David没有那么幸运,老爸天天要他当胜利者,要他守着家不准去外国念书。他终于反抗了老爸的权威,去英国皇家音乐学院念了书,老爸的阴影却一直挥之不去。最后,他准备用“拉三”证明自己的时候,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下疯掉了。
David后来的故事就有点类似莫大先生了。他冒着雨在城里找一架钢琴,嘴上叼着香烟,脸上戴着难看的黑眼镜,整个人看上去潦倒落魄,疯疯癫癫。等他进了酒吧,娴熟的指法牛刀小试的时候,众人一下子就完全被他征服了。音乐在手,David哪里是一个落魄的中年汉子?分明是莫大那眼角目光一闪,琴中剑一挥。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David刚刚病倒时,他的手的一个特写镜头——手的主人已经全无知觉,但是那只右手依然在床单上疯狂弹奏。世多有疯狂的人,但少疯狂的天才。天才即使疯狂,也依然停驻在他内心世界最爱的那一部分上。音乐已经超越了David的生命,无论他是在什么状况下,音乐永远是他生命中的惟一,这让人肃然起敬。如果相反,生命超过了音乐,人也会疯狂。那大概就是佛家说的“求不得”的苦——希望用音乐来证明自己的生命,这种人最多是个大匠师。大匠师疯狂,人们有的只是同情。
《美丽心灵》里的Nash也是个疯子,他对艺术没有什么心得,在数学方面他倒是个天才,获得了诺贝尔奖金。Nash真有其人,此君今天尚在人间。他20多岁时就奠定了博弈论的基础,但是随后他就疯掉了,一疯30年。
片中他得精神病的一段,我非常喜欢。在刚进入普林斯顿的时候,由于不合群,他自己假想出了一个好朋友。此人非常明白Nash的心意,一直鼓励和安慰他。毕业以后,Nash没有找到女友——他的性格缺陷让他在人际沟通方面举步维艰,所以他又假想出大学好友的侄女,一个非常可爱的女孩,以满足他对家庭生活的渴望。再后来,在冷战的大环境下,他又想像出一个密探,对方委托他为美国服务,分析杂志上存在的密码。这一切导致了他严重的心理障碍,令他人格分裂。
在数十年间,他一直为这三个人困扰。他知道他们不是真实的,但是又无力说服自己相信这一点,因为他们随时会出现在他面前。直到有一天,小侄女伸手要他抱,他突然醒悟这一切都不是真的——他们没有随岁月流逝而变得衰老!Nash冲出家门,拦在即将驾车离家出走的妻子面前,几乎被车撞死。大雨淋湿了他的头发,他凝视车窗后的妻儿,用他那含混不清的语调说:“我明白了,他们不是真的。因为他们没有变老!”
我非常喜欢这一段,觉得这体现了人类的伟大之处。一个人在精神世界如此凋零混乱的状况下,依然不放弃任何转好的可能。而在狂乱和绝望的挣扎中,他没有放弃理性之光,没有放弃一个智慧生物对世界的观察能力和思辨能力。他在观察自己心中生成的幻象时,依然能注意到他们没有随时光流逝而衰老,从而证明他们是虚幻不实的,这让人深深感动,也因为自己和他一样,为被冠以人类的名号而骄傲。即使是疯狂如斯,也坚持使用理性,人因为肉体而脆弱,却因为理性而坚强。
这种迷人的魅力是理性独特的光芒。Nash约会女友的时候,他拙嘴笨舌,无法像个文科生那样表达自己的感情。借助于漫天星光,他站在女友身后,抱着女友的双手,逐一指点天上的群星。在他不发一言的指引中,一只巨大的天蝎从无序的繁星点点中慢慢出现,巨螯清冷,尾钩如月。两人相拥,星辉摇曳,在无限的宁静和永恒中无言的浪漫充斥天地——理科生的浪漫竟一任如斯!难怪我那挑剔的女同学会说他Sexy和Charming了。
两部片子一起看,真是妙不可言的事。David试图将自己的生命无限逼近他所热爱的音乐,因而疯掉,最后在音乐和爱情的帮助下,重新站了起来;Nash从事的数学工作,抽象而复杂,因此他需要关闭很多正常人的功能,以节省精力,他因为这自闭,因为渴望友爱亲情而疯掉。最后,依然是爱情和理性,带他重回他心爱的世界。一个是艺术天才,一个是科学天才,两人的历程却如此相似。
攀登人类艺术和科学高峰,要求一个人有宁静的内心世界,但是我们总为我们的肉体所束缚,心灵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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