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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这又激发我打更多的电话。我欲罢不能,似乎已经背离了原始想见她的初衷而是一种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偏执,有较劲的意味。最后一次打到她家,她明显不高兴,生气地对我说:“以后别再打电话了,我是不可能见你的。”我问她原因,她说:“不单独接见读者这是我的原则,除非是签售会之类的公开活动,请你不要为了自己的想法而破坏我的原则。”“难道一次都不行吗?”“不行。”看得出来这是一个很有个性很倔的女人,她放下电话,我很伤心,确切地讲是伤自尊。我想不通作家怎么能对一个无比热爱你的读者如此不通人情,将其满腔希望无情地斩断。我甚至怀疑她那条所谓“原则”是故意针对我电话再骚扰的说词。一种前所未有的失败感笼罩着我。“毕淑敏”三个字转而成了我心中的痛苦体验。
一晃三年过去了。
我不再是当初那个刚到北京,懵懵懂懂,缺乏见识,没什么心理承受能力的脆弱小孩了。我开始懂得尊重并理解他人,懂得很多事情都不能以自我意志为转移。有时也会为自己幼稚的行为噗嗤发笑。
通过努力,我在新浪网UC频道策划并亲自主持一档“名流专访”栏目,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同各路明星零距离过招。因为还是特别欣赏毕淑敏,所以第一期嘉宾我就请了她。毕老师其实是一个平易谦虚,很好打交道的人,她的笑容跟她的作品一样极具亲和力。节目中我们面对面坐在一起,很随意地聊着,就像多年不见的老朋友在叙旧,好不痛快!因为这次是我的“处女访谈”,毕老师又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所以节目中我还精心设计了一个“毕淑敏作品网络演播会”,看得出来,她本人对这创意也比较满意。在这种融融的默契氛围中,我不知不觉走神了,想想三年前毕老师对我见面要求斩钉截铁拒绝的严厉态度,实在是因为当时的我太任性,太难缠,太无理取闹了,脾气再好的人也受不了。
节目结束后送毕老师回家的路上,她突然问:“小玮,你以前是不是跟我打过电话呢?”
“没,没有啊,我……没……没打过啊!”我在装蒜。
“咦?很久以前好像也有一个叫小玮的人给我打过电话,不是你呀?那可能是我记错了吧。嗯,记错了,不好意思,老了。”毕老师自言自语,若有所思。
我在她面前撒了一个谎,因为不想破坏当时的良好感觉。
又回到了文章开头关于偶像与粉丝的关系。相信每个人生命的过程中,都会有一段经历可以在某一个人的某部作品里找到共鸣,或者是书或者是音乐。偶像的妙处就在于他(她)能制造一种广泛传播的东西来结集与之匹配的人群,形成精神上的集体互动,这种广泛传播的东西同时也充满了专属的私密感。但粉丝们千万别苛求偶像与自己在现实生活中也是一对一的专属私密关系。他们提供给公众的资源放之四海,我们只需去领略那符合自己口味的一份就够了,如果单独向偶像索取额外的东西,最后难免要失望的。
被欣赏的公众人物,也是普通人,他们有自己的空间,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局限。黄宗江先生说过一句话:不打扰便是最大的尊重。我们在理解并尊重偶像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努力提升自我的空间和价值,这样如果某一天真的单独同他们交流,我们则会有一份宠辱不惊的坦然,肯定发挥得更好。即便永远不照面,至少也能默默地以独立对等的心灵姿态想自己所想,爱自己所爱。是粉丝,就要把自己给煮熟了。
虽然几年前那次走火入魔当粉丝的故事也是我人生中一段美妙的小插曲,回味无穷。但从现在开始,我宣布——坚决做一个成熟的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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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曾被秋雨淋湿(1)
读高中的时候,我偶尔从一本书上接触到余秋雨这个名字,当时感觉名字很好听,读起来很上口。可马上我又对这三个字产生了强烈的抵触情绪,因为此书是这么介绍的:余秋雨,当今文化散文的霸主。我把印着“霸主”两字的这页拿给身后的黄健美同学看,她一声没吭,翻了一个白眼,是不屑还是抗议,我不知道。
后来我的班主任上课时又提到余秋雨,他当时是这么说的:“一个不爱学习的同学,你能想象他埋头解数学题吗?你能想象他挑灯读余秋雨吗?”看样子,班主任对余秋雨的评价还比较高啊!
再后来是听说青歌赛邀请余秋雨做综合素质评委,我记得以前青歌赛的综合素质评委一直是词作家阎肃的,就是那个憨态可掬的老头儿,这次换成余秋雨,引起了很大的轰动。爸爸说余秋雨是个教授,是原上海戏剧学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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