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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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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夏菡紮

第一章:焚琴煮鹤从来有

“焚琴煮鹤从来有,惜玉怜香几个知。”这句诗说的是青楼中那些含泪卖笑的苦命女子。

提起风月场所的女子,我脑中不由想起杜十娘这般痴情痴爱的女子。

欧阳吾爱本是一个被叔伯赶尽杀绝的黑道孩子,却因爷爷送的那一指匕首穿越到了古代。本以为由此开始故事就会落入穿越文的俗套情节。然而作者却用清新的文笔新颖的故事情节让读者耳目一新。

欧阳吾爱穿越到古代时才8岁。从小立志要称霸江湖的她在十六岁时不幸被抻进了山寨,阴差阳错的入了青楼。甚至卷入了皇权的争斗之中。这让我想起古代野史中同样有位风月场中的俏佳人陈圆圆,让君王动心,大将反国。作者笔下的欧阳吾爱并非只是个沉迷风月的狐媚妖姬。作者成功的将她塑造成一个冷血无情风华绝代且妖娆的奇女子。

风月场中的女子都是被男人的玩偶,但欧阳吾爱却有般特有的魔力。正是这样的女子让冷面邪王邪夜轩甘愿为她付出生命,让欧阳山庄的少庄主为她情系一生,让卧龙岛主安晨临放下早有的婚约,只愿做一个守护她的平凡男子,更让名满天下的皇睿宇王爷为她不惜与皇兄邪夜轩刀剑相向。

古人都爱将绝色女子称为 “祸水”。看来也确实有几分道理。

欧阳吾爱就是个绝色 “祸水”。她就有把整个江湖和整个皇族玩弄于鼓掌之中的通天本事!

可叹这青灯古殿人将老,孤负了红粉朱楼春色闻,到头来依旧是风尘肮脏违心愿。

她终究是个女人,又怎能逃得开命中注定的情劫?当她以 ‘血色魅妖’名噪江湖时,危险也随之而来………

作者文笔清新,字里行间透出浓厚的古风色彩却又不失细腻和俏皮。特别是那些为欧阳吾爱倾心一生的男子,各有千秋不分伯仲。让身处现代的我羡慕不已。若世上真有此等机遇,穿越又何仿?

第二章:夺命鸳鸯

第二章:夺命鸳鸯

曾经以为,快乐的享受是永无止境的。傻呀,当血像大海一样澎湃,心里有个地方,空了一个洞。像被海风吹的,冷冷的。命运像只手,转动了。

——题记

我,一个11岁的女娃儿,有一对顶尖杀手的父母被人称为“夺命鸳鸯”,让人闻风丧胆。

可是父母却从不肯让我学武功,我知道,那将会是我一生的怨恨。

我叫欧阳吾爱,虽然没有武功,但老爸和老妈却培养了我机智、冷静,遇事小心谨慎的风格,骨子里却是和他们不相同的暴烈脾气。

当然,血腥因子是少不了的,我曾经背着父母偷偷的杀了一只刚买回来的宠物,躲在自己的房间里将它活生生的剖开了,让它里面的东西全部袒露在我的眼前。

“爸,为什么不让我跟你们一样?”当时我不爽的问他。

老爸对我笑,然后说:“吾爱,爸爸和妈妈不希望你和我们一样是个杀人的魔鬼,我们的灵魂已经肮脏,可是你没有,所以我们不希望你跟我们一样,沾染了鲜血。”

既然已经肮脏过了,为什么不彻底一些呢?

灵魂从来没有说过它需要漂洗,自己愿意做的,为什么要认为它是不可饶恕的呢?

从小在不安中生存的我,早就知道人是非常难做的,特别是活着的时候。可是即使死了,也不一定会好的。

“爸,我记得二年级的时候,我用雕刻刀差点割掉一个男生的耳朵,血都流满了我的手,我都不觉得肮脏,为什么你要那样认为?”从我口中说出的话让老爸惊讶,他理解现在的孩子是很成熟,可是太过成熟,是否比杀人还要来的恐怖?

“我们走吧!该回家了。”老爸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就拎着我回去。

回到家后,我生气地咬了他一下,然后直奔自己的房间,我从柜中偷偷拿出一把精美的匕首,是爷爷送给我的,他说这把匕首有邪性,而且只要有人喂了它血喝,那这把匕首就会永远的认定他'她'是它的主人。

银色的精美匕首像是在引诱我一般,我用它在我的手腕上深深地划了一条血迹,那些血缓缓地,缓缓地,消失在刀面上,仿佛上面有个漩涡,在将我的血吸进去。

奇怪的是用匕首划的时候我丝毫没有感觉到痛苦,反而匕首冰凉的温度让我觉得熟悉。怎么会呢?

没等我多想,门“砰——”地突然打开了。

“天,小爱!你在干什么!”老妈马上冲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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