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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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向晚听到了佣人的禀报,面容扭曲,愣了半晌,挥手让人下去一个人怔怔的对着窗子,脑子中依然在轰隆隆的响着刚才的话。
“大少爷问,你不是说你喜欢向晚吗?岳小姐说,她喜欢的是姜向晚”
她喜欢自己,她居然喜欢自己?
姜向晚很想冷笑着说这女孩一定是在胡说八道,可是心里为什么居然涌上一阵狂喜,那喜悦的感觉是前所未有的,激动、甜蜜、惶恐、不安,甚至有一些不确定。
她喜欢自己啊!
他想起第一次见到她在床前站着,用一种他从未见过的眼神看着他,炙热深情,缠绵痛楚,她是很喜欢自己吧?很久了吗?
他努力的回想,却怎么也想不起她什么时候出现在自己的生活中了,他的记忆中,只有那个几岁的小女孩皱着鼻子不满的看着他的模样。
她怎么可能会喜欢自己呢?
这一夜,姜向晚是在纠结和五味杂陈中度过的。
而岳沉婉却正在喜滋滋的看大戏。
陈顺之刚刚认祖归宗的私生女俏俏病了,五岁的女孩烧的满脸通红,一声声的喊着妈妈,陈顺之不忍心,让江漫悄悄来看看女儿,正好被上街买衣服回来的蔡书仪堵在了家里。
蔡书仪气的眼睛血红,破口大骂,上来就要打,被陈顺之撕扯着拉住了。
江漫当然是个十分漂亮的女人,不仅漂亮还十分有气质,不是那种楚楚可怜的小白花,美丽中带着几分书卷气的浪漫气质,说实话,她看上去更像是那种端着咖啡杯坐在丽江咖啡馆中的女诗人。
江漫看着蔡书仪破口大骂,像一只受伤的母兽要冲过来撕裂她一样,也有几分害怕,可她死死的咬着嘴唇,面色苍白满眼警惕的向后退了一步,将女儿抱在怀里,用头巾将女儿的眼睛档上,镇定的跟陈顺之道:“孩子我还是带回去吧,你妻子这种样子,我怕吓着女儿,我先走了,顺之,我还是那个意思,我不要女儿继承你们家的财产,只是希望她能有个父亲,有个姓氏,如果这样也不行,那么我带女儿出国好了!”她毫不犹豫的抱着女儿走了。
蔡书仪在丈夫的怀中拼命挣扎嘶吼:“你这个贱货,不要脸的婊】子”
估摸着江漫安全的离开了,陈顺之狠狠的将妻子掷到了沙发上,指着蔡书仪骂道:“你他妈的没完了是不是?还嫌我不够丢脸吗?要不是你非要上江漫那闹,我会丢这么大的人吗?这么多的富豪人家,谁家男人在外面没有几个女人,我不过就这么一个,还被你闹成尽人皆知,我丢了脸,对你有什么好处?我告诉你,蔡书仪,老子早就受够你了,自私、愚蠢、泼妇,我陈顺之真是倒了八辈子霉才娶了你这么个不长脑子的女人,要不是看在儿子和女儿的面子上,我早就跟你离婚了,”他面容狰狞,满眼怨毒:“你今后安安分分的,还能享受你做二少奶奶的日子,你要是再作死,小心我不念夫妻情分,咱们一拍两散!”
蔡书仪疯了似的扑过去,被陈顺之一巴掌拍了回去,正好扇在脸上,蔡书仪的嘴角当即裂开,流出了血,她声嘶力竭的尖叫起来,疯了似的叫骂:“陈顺之,你这个狼心狗肺的王八蛋,你忘了当初你们家是怎么到的香港,你们一家三口靠什么过日子的,是我们蔡家,现在你们家富裕了,你就要扔下我,你狼心狗肺,你陈世美,你”
当年陈顺之跟父母狼狈的到了香港,岳君媚知道贵重的物品带不走,就找了隐秘的地方埋了起来,他们身上并没带多少现金,凑巧结识了蔡书仪的母亲,两家交往起来,还是靠着蔡家,岳君媚在香港开始做些小生意,然后才慢慢壮大起来的。当年蔡书仪看上了陈顺之,对他非常殷勤,也经常到岳家做客,陈顺之不是很喜欢相貌一般的蔡书仪,觉得那种香港女孩的精明优越感让自己很不舒服,岳君媚也不是很乐意,觉得蔡书仪有些小家子气,可蔡家对岳家毕竟有恩,蔡书仪的母亲又极力促成,两个人就这么结了婚。
对陈顺之而言,蔡书仪并不是自己理想中的妻子,结识了江漫之后,他才品味到了迟来的爱情,觉得这个女人优雅大气,聪慧贴心,还不计较名分,跟了他六七年,从来没有提过任何非分的要求。就算是蔡书仪率领众人上门毒打她,她都没有说蔡书仪一个错字,只是默默的流泪,说是自己侵犯了别人的家庭,这些羞辱是自己自找的。
相比较之下,陈顺之越发看不上妻子刻薄泼辣的嘴脸,他冷冷的丢下一句:“别提那些陈谷子烂芝麻,我们家欠你们蔡家的情,早八百年就还清了,这些年你哪个月不是十几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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