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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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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说是兄妹连心呢。”北流说着,细细将那披风收了起来,不让上面沾染的尘土扬起,拿下去让仆妇清洗去了。

“百两,来吃个大骨头。今儿你的主人做了件好事,这是赏你的。让你受委屈了,长这么大,都没有撒丫子跑过,明天去马场,我们比比赛好不好。”

百两好似听懂的似的,欢喜的摇着尾巴,汪汪直叫。

“你的主人要是有你这么机灵,也不会让大兄讨厌了。”十八娘说着,站起身来,南枝已经将浴桶准备好了。

北流看着,张了张嘴,又闭上了。

百两的主人,不就是小娘吗?沈耀怎么可能会讨厌小娘?她都被整糊涂了。

东珠撇了撇嘴,鄙视的说道:“你忘记了,这狗儿为啥叫百两了!说起来,这还是小娘做的第一笔亏钱的生意,真是心疼死我了。”

北流拧了拧东珠的脸,骂道:“你以为小娘跟你似的,成天里掉进钱眼子里了。”

东珠也不恼,骄傲的挺了挺胸膛,“要不说我是小娘的钱袋子呢?叫我说,夫郎什么的都是不可靠的,靠山山会倒,靠树树会枯。还是靠钱的好,我帮小娘赚多多的钱,小娘以后就什么都不怕了。”

北流被她这番话逗乐了,“就你歪理多。有这耍嘴皮子的功夫,还不如带百两去洗澡!”

第六十六章 一见倾心(二更)

翌日一早,十八娘就换了一身轻便的骑装。她本来就生得英气勃勃,比起襦裙,这骑装竟然更加适合她。

南枝给她将头发高高的竖起,用一个紫金环束着,又带着了一个细细的抹额,额心缀着一颗猫眼石。

“小娘如此装扮,简直与大人一般无二。”可不是,这简直就是十三岁时候的沈泽,好一个雌雄莫辨的翩翩少年郎!

十八娘满意的点了点头,取了一条系着红缨子的马鞭,在院子里抽空挥了挥,笑道:“今日且让我也夺个头筹。”

百两高兴的“汪汪”了两声,好似在说:主人你说得对!

十八娘看着它脖子上的皮绳,开口说道:“今儿让百两好好耍耍,不被它栓绳子了,系个银铃铛吧。”

一人一狗装扮满意了,出了院门,就碰见了一身紫色骑装的沈琴,她的衣衫上细细的绣了柳叶儿,煞是好看。

她一边走着,一边拽着衣服,看上去有些局促。

“十八,这可如何是好,我不会骑马,也没有自己的马。”

十八娘过去拉着她的手,安慰道:“无妨,今儿大约是来不及了,过几日我送姐姐一匹好马。马场里会有专门为小娘准备的温顺的小马,姐姐骑那个准没有问题。我这里有很多马鞭,姐姐可以选一条自己喜欢的。”

沈琴看了看,选了一条和衣服颜色相近的紫色马鞭,东珠动了动嘴,被十八娘一看,又闭上了。

“琴娘,十八,你们准备好了没有。”沈庭大嗓门的喊着,看起来分外的急迫。

“这就来了。”兄妹四人齐齐出门,沈庭的是一匹大宛良驹,枣红色的,十分的健壮,名叫追风。

十八娘的是一匹黑色的马,名唤踏云,因为它的四只蹄子是白色的,看起来好似踩在云端。

沈耀病了多年,骑的是沈琅的马。

十八娘伸出手去,一把拉起沈琴,将她拉上了马,吓得她闭着眼睛不敢看。

“阿姐,没事,踏云温顺着呢。”东珠听着,心中暗暗的翻了一个白眼。

小娘真的是越来越会睁眼说瞎话了,踏云是一匹野马,被小娘驯服了的,性子烈着呢。

不认识的人上去,非得被撅下来不可,这也就是十八娘在上头坐镇,沈琴才能坐得上去。

马场在长安城郊外的一处庄子上,这里因为经常会有许多好马,举办一些拍卖会,因此来往的都是一些王公贵族,世家子弟。

沈庭远远的就冲着门口的人挥手,“子期,阿武,小豆子,你们都来啦!”

那姑娘一听,愤怒的甩了甩手里的鞭子,“沈庭,你丫又欠抽了不是,叫谁小豆子呢!”

沈耀坐在马上,黑着脸,阴测测的问道:“阿庭,你怎么没有告诉我,你还约了李世子。”

沈庭奇怪的看了他一眼,说道:“本来就是子期约了我来赛马啊,我没有告诉你们吗?啊哈哈,我忘记了。”

说着他跳下马,飞奔过去,一只手搂住李子期,一只手搂住徐武,亲密的说着什么。

李子期虽然面无表情,但是是人都能感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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