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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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皎说结局有保证,那么我可以自作多情地认为,他们会在一起吗?

白衣,不管爱谁,都要爱得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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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皇甫栖情的贞节观念

[作者:赵家西施]

各位,我理解大家。我真的理解大家的义愤填膺,因为我也是读者。故事中的矛盾慢悠悠地发展,评论区就已经像爆了颗原子弹一般,猛烈轰炸后辐射无穷。一切都源于女主角的感情趋向和她的“贞节”观念。

一,皎皎说的,萧婉意皇后的舍身救子,意在有其母必有其女,暗示栖情以后也会为了大业舍取身躯成就一番烈骨豪情。(在这里先为自家的安亦辰抹把泪,俺也已经决定为二公子另谋个媳妇儿)可仔细想想,不对劲。萧皇后的舍身没有引起大家的反感,反而觉得她很了不起,为什么?因为首先她是母亲,为了孩子的存活;再者当时的局势已经无法挽回,是生死攸关的抉择;再次,萧皇后多大?四十有吧?一个女人活到四十,她应该是成熟了,甚至是老练。如果把“老练”强加在一个现今看来尚未成年的豆蔻女孩身上,尤其是这“老练”需要用身体来磨练的,那么女主角就毫无贞烈可言。

二,心理因素。她被萧采绎弄上床的时候,依她的性格,应该是死活不从的。大叫大嚷,寻死觅活的不从。别说因为他是“萧哥哥”,任何哥哥准备把妹妹弄上床的时候就不再是哥了,是狼。栖情应该是烈女子吧,古人云,贞烈贞烈,有贞才有烈。殊不知愿意和多个男子上床的女子,通常都是傻的,没有个性的。像栖情这样的女子,第一次就能“委屈求全”,以后还了得?更不要说大局所迫,萧能迫她什么?栖情甚至还为他当心,而没想去找白衣。正常的发展下,她应该去地牢亲手抽死萧,而不是为他上药。

三,负了安公子。负了白衣。虽然我不喜欢白衣,还是得说两句,白衣没错。有错就错在出生的时候不择好人家,错在他的阴冷和每天像裹尸布一样裹着层白衣(没办法,我没办法喜欢他)白衣好像就栖情一个女人吧。(安公子不是,没办法,人家魅力大,其中一个姑娘叫赵家西施)安公子心里也只有她一个吧?好像还陷得挺深。所以栖情应该管好自己的心思,不为安,也要为白衣。这心思首先折射在贞操观念上。

三,主角是位姑娘,还是位年尚十七的姑娘。男女有别。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安公子有多位姑娘,栖情也就有了三男人。先不拿现代观念作为借口,这是古文。我想安找到了栖情,他就认为全天下只有她一位佳人了;而栖情有了白衣,全天下的男子就全都穿着白衣了,萧也穿了白衣?虽说这不是她的本愿,但作者和读者的评论里加的为谁为谁生了孩子无形中就急速减弱了她的贞操观念。因为孩子不是一两次激情就能诞下的。而且三位都是那么地爱她,爱她就不会勉强她,除非她自个儿愿意。

四,为什么容书儿没有引起大家的反感?一,她对汉王没感情,有的话也是厌恶痛恨之情;二,她没有为谁生孩子;三,东方清遥爱上了另一女子,这样一来谁也不欠谁了。

五,用第一人称写的。弄不好就弄出个上帝视觉来,而这上帝不再完美的时候,读者就想革命了。

总的来说,女孩子应该管好自己的心思,有时候身不由己,心还是由自己支配的。栖情不能对萧表现出一丝丝的怜悯,除非她喜欢和他上床的感觉。

谁说的呢?男人问女人,问的总是:他有没有碰过你?女人问男人,问的总是:你心里到底有没有我?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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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终究是懂得爱情的。

[作者:phyllice1985 ]

如果张扬任性的人才值得拥有爱情,那么安亦辰当然是强势的胜利着。他的感情如同打仗一样,势气恢宏,先声夺人,以睥睨天下的震慑力让对方臣服。可是爱情本来就是埋在心田里的种子,需要弯下腰,放下姿态,经年日久的悉心呵护才能使它的根系牢固的扎于心底,破土发芽。这不是一场骄傲自尊的竞争,而是需要双方都低下高贵的头颅方能平等的相爱。

如果说安亦辰如火,那么白衣便似水。白衣幼时身体孱弱,甚至命悬一线,这纷扰尘世的戾气恐冲散了精魂,因此养在深山,不入凡俗。虽然不曾经历俗世的烦恼,但是经历过生死的人,对人生都会有所彻悟吧,懂得敬畏生命,尊重感情。知道这世间太多的因缘都是脆弱的不盈一握,知道隐忍矜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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