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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朝梦醒(改)

大明洪武二十五年,正月初一。本来是大过年的喜庆日子,可是不论是皇宫还是王府或者是达官显贵家里都不敢显露出丝毫喜气洋洋的气氛,过年的布置也十分地简单。孩子们偶尔唱两句欢快的儿歌,立马就会遭到大人们的训斥。大人们训斥完后,还会小心翼翼地张望一番,像是做了贼怕被人看见一样。

南京城里的洪武大街上,一栋算不上奢华的别墅里,气氛尤为紧张,似乎过年的气氛跟他们丝毫沾不上边一样。

“娘娘,王爷醒了。”一名十四五岁的小丫头飞快的冲进一间简约但打扫的一尘不染的佛堂里,兴奋地叫着。

这名小丫头容貌清秀、皮肤白皙,穿着一件浅色的襦裙,头戴一副朴素但精致的银簪,看样子应该是主人比较宠爱的丫鬟。

佛堂里一名跪着的妇人听到她这般话语,长长的输了一口气,脸上露出了难掩的喜悦之情,道:“黛奴,你是说(音同养)儿醒了?”

那名名叫黛奴的丫鬟其实是这位妇人的贴身宫女,道:“是啊,娘娘。王爷醒了,现在正在用膳呢。”

“谢天谢地,阿弥陀佛,菩萨保佑。”妇人语无伦次的感谢了一大堆神仙,站起身来道:“走,快带我去看看儿。”她虽然穿着宫廷常服,但还是能透露出丝丝贵气。实际上,她就是明太祖朱元璋的第十四子肃王朱(此时还是汉王,为了方便下文皆称肃王)的母亲。历史上对她的记载也十分简单,简单到只有两个字郜氏。

朱元璋一生女人无数,但郜氏为他生了个儿子到死连个妃子的名号都没有混上也仅此一例,估计郜氏就是一个普通的宫女,某一天被朱元璋临时起意临幸了一下怀了孕,然后朱元璋就再也没有想起过人家,跟万历皇帝临幸朱常洛的母亲差不多。

不过老朱的运气要比他的那个后代子孙要好很多,不用面对国本之争,可以堂而皇之的将郜氏娘俩忘到脑后。这么多年来郜氏已经习惯了,她早就不奢望皇帝的宠幸了,她这一辈子最大的牵挂就是自己的儿子肃王,可是老天爷偏偏要跟她开个玩笑,五日前让她的宝贝儿子生了一场大病,连续高烧不退,昏迷不醒,太医都束手无策。

郜氏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里,寂寞深宫深似海,她的内心早就犹如枯井一般,无力也无意去和那些姹紫嫣红的小姑娘们去争风吃醋了,皇帝爱宠幸谁就宠幸谁吧,说难听一点他只不过是自己生命中的一个过客,而且是强行经过的。但是,她并不是没有任何牵挂的铁石心肠,这个世界上她可以什么都不在乎,但是她的儿子肃王的一举一动都能牵动她的全部情绪。

眼下听说昏迷了五天的儿子终于醒过来了,郜氏又如何能坐的住,急急忙忙的收拾了一下,就朝肃王的寝室赶去。

李少凡正在努力地接受这这一切,他回到明朝了,而且还成了一个王爷。后世的他是一名普通的中学地理教师,大学读的也是地理专业,本来想凭着自己优异的成绩留校任教,却因为种种原因未能如愿,在几经职场挫折后,他最终选择了在一家普通的中学教地理。在老师这个光荣而贫穷的职业上,李少凡一干就是七年时光,生活过的很不如意,不如意到三十出头的他连个老婆都没有。

在又一次相亲失败后,李少凡跑到河边去散心,恰巧碰到一名女子要轻生,被生活磨灭地仅存的一点正义感促使他跳了下去,结果女子获救了,他却沉了下去。醒来之后就躺在这里了。

在经过数次确认之后,李少凡终于相信自己穿越了,穿越到了大明洪武二十五年,变成了年纪不到十六岁的肃王朱。

由于后世的史地不分家,再加上当年明月刮起的那股明史热,让李少凡对明朝的历史也颇有涉猎。

他知道,这个朱是朱元璋的第十四个儿子,一开始封的是汉王,后来改成了肃王,成为了明朝著名的九大攘夷塞王中的一个。对于这个王爷,李少凡就两个感觉,第一个是平庸,因为历史上对他的记载就寥寥几笔,一件大事都没有。第二个是胆小,肃王镇守的地方是今天的甘肃省河西走廊一带,那里在明朝的时候就是边境,而且是三面临敌,只有东面跟友军相接,估计是天天打仗。历史上记载这个肃王是在洪武二十八年的时候到的封地甘州(今天的甘肃省张掖市),老子刚一死,建文元年的时候就上表请求内调,跑到了兰县(今天的兰州),他的理由是:甘、肃兵变不常以及江南官兵不适应西北气候。其实从他的理由里我们可以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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