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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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至船边停下,侍卫首领大声喝喊,命船家放下船板,随即从马车里飞快下来两名俏丽的侍女,她们屈膝在车前铺了一块小绒毯,便起身站在一旁,低头等待主人的下车。
这时,所有的士子都屏住了呼吸,盯着那块绣有花边的绒毯,片刻,马车踏板上出现一双精巧的羊皮靴,随即一袭淡黄色的曳地长裙拖下,遮住了皮靴,长裙用名贵的蜀锦绣制,层层叠叠一直系到胸下,她身材娇小,穿着一件新绿窄袖短衫,肩覆凤帔,头戴一顶用孔雀绒毛织成斗笠,上面缀满了精美的饰品,只可惜斗笠边缘挂着一层黑色轻纱,遮住了她的容颜。
她没有停留,直接被侍女扶上了船踏板,姿态轻盈优美,绣着金凤银鹅的裙摆在风中飘展,
“小姐上船了,大家快回舱去!”船家慌不迭地催促众人,大家这才恋恋不舍地最后望一眼她的妙曼身姿,回舱去了。
离开陇西郡,夜幕很快便降临了,船舱里***通明、酒气弥漫,充满了欢声笑语,陇右书院不禁酒,再加上关陇一带民风彪悍,故这群士子个个都颇有酒量,大家各自取杯斟酒,又捧出用油纸包裹的下酒菜,众人挤在一起,热闹非常。
在张涣五人中,数郑清明最为贪杯好色,几杯酒下肚,他满脸通红,话题自然便落到那位大家小姐的身上,读书人肚里有点文墨,风流也讲究一些品位,只听郑清明摇头晃脑吟了两句:‘美人兮美人,不知暮雨兮为朝云!’
立刻有一人替他大声接道:“自君之来矣,不复举酒杯,思君如残月,夜夜涨清辉。”
众人哄堂大笑,将郑清明的脸臊得如猪肝一般,张焕知道他的毛病,也只笑而不语。
“呵!这里好热闹。”
舱门忽然开了,一股冷风冲淡了房间里的热气,舱内的笑声嘎然而止,众人皆回头向门口望去。
只见门口站着一人,身材魁梧,长着一对又粗又浓的扫帚眉,有人认出来,他便是那小姐的侍卫首领。
“我家小姐请各位安静一点!”
“哦!真是抱歉了。”辛朗连忙上前行一礼,“我们忘记了,一定注意!”
侍卫首领说完,却没有走的意思,他的鼻子使劲地抽了两下,眼中露出迷醉之色,“是金城老酒!”
辛朗见状,不由微微笑道:“既然来了,不如喝一杯再走?”
“呵呵!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侍卫首领干笑一声,转身将舱门关上,搓着手挤了进来,他也不客气,随手端起郑清明的酒杯‘吱!’地一声,仰脖喝尽,不由连声赞道:“好酒!浓烈而不呛喉咙;我就喜欢这个劲!”
说着,他抓过酒壶,自斟自饮起来,喝了几杯他才发现众人都鸦雀无声,不由诧异地放下酒杯道:“大家可是嫌我粗鄙,不屑于同席?”
“那倒没有!”张焕笑了笑道:“只是我们在等兄台的自我介绍,所以没有举杯。”
“呵呵!是我失礼了,在下姓秦名三泰,京城人,请问老弟贵姓?”
他见张焕皮肤黝黑,臂膀孔武有力,和印象中的白面书生完全不同,不由对他生了几分好感,也不等张焕报名,便走过去和他挤坐一起,又替他斟了一杯酒道:“别看我没上什么学堂,我可在安西从过军,还担任过李嗣业大将军的亲兵,经历了大大小小不下百场战役,这一辈子有这些经历,我也不算白活了,老弟你说是不是?”
张焕举起酒杯向他微微笑道:“所谓行万里路,读万卷书,不瞒秦兄,我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来陇右、第一次进京,这一路上江山如画,早知道就少读几年书了!”
秦三泰咧嘴大笑,他重重一拍张焕肩膀,“江山如画算个屁,要玩最美的女人才刺激,你到京城后,晚上去平康坊逛逛,你才知道什么叫不枉此生。”
提到女人,酒席上的气氛开始回暖,众人看出这个不速之客虽粗鲁,但也是性情中人,便不那么拘束,各自饮酒聊天,场面上又渐渐热闹起来,郑清明的杯子被对面家伙拿走了,他只得重新取出一只空碗,但碗和杯子的细斟慢饮完全不同,灌下两碗酒后,郑清明心跳加速、胆子变大,渐渐开始失态。
“那个、我说秦老哥,平康坊里一般是什么价位,一贯钱能买到什么货色?还有,多少酒水钱可以送个粉头?”
秦三泰眯着眼睛打量眼前这个胖子,嘴里不住嘿嘿直笑,“想不到你倒是个老手,平康坊里档次不一,最贵的百贯才能见一面,最便宜的几十文便可以打发,不过花酒钱的规矩倒是一样,两贯以上,便能数人中选一,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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