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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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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出现,给中国文化的气质带来极大的改变,这是社会发展变化、外来文化影响和鲁迅在自身经历中养成的个性的共同结果。

七、要说“五四”新文学与以前文学的最明显的区别,是它包含了积极地改造社会的精神;许多优秀作家的眼光,不仅关注自我,同时也关注社会,关注下层民众(尤其是农民)的生存处境。从鲁迅的《阿Q正传》、《祝福》、《故乡》等小说开始,许多作家写出了相当数量反映农村社会情况及农民生活的作品,构成“五四”新文学一个富于特色的方面。与此相似的,还有一部分作品涉及了城市贫民的生活。

当然,反映“民生疾苦”向来是中国文学的传统,它至少可追溯到汉乐府,而社甫通常被推举为这一传统的代表。但“五四”新文学中这一类作品的性质与上述传统是有着根本不同之处的。以前的文学反映民生疾苦,所注意的是农民物质生活的贫困和具体遭遇的不幸,其原因大致可以归结为战乱、灾害和官吏的贪暴等几项,所提出的要求不外减轻赋税、改善吏治、抑制豪强,使民众免于饥寒,得到稍为安定的生活。

这样的文学当然也有它的价值,但说到底,即使像杜甫那样出于真实同情的诗篇,所表达的也只是封建政治的理想,所谓“忧民”总是和“忧君爱国”联系在一起,并且根本上服从于后者;更有许多人只是藉此表示自己未曾忘记作为官吏的责任而已。所以袁宏道不无愤慨地自称“诗中无一忧民字”,原因是“自从老杜得诗名,忧君爱国成儿戏”(《显灵宫集诸公以城市山林为韵》)。而从鲁迅开始的反映下层民众生活的文学,所注意的不仅是他们生活表面上的困境,而且更多地深入到他们精神上被奴役、人格被践踏、人性遭到扭曲的悲哀的命运。这就远远不是稍稍给以饱暖就能解决的,而必须求诸整个社会包括文化传统的改造。

郁达夫述及“中国新文学内容变革的历程”,说是在“发见了个人”之后,“接着便是世界潮流的尽量的吸收,结果又发见了社会”(《中国新文学大系·散文二集·导言》)。这里说的“社会”包容较广,就我们所谈的这一方面来说,外来影响确实起了很大作用。最初是林纾翻译了狄更斯的一些“专为下等社会写照”(林纾《孝女耐儿传序》)的小说并表示赞赏,这对改变人们的文学价值观发生了一定影响。此后西方民主与平等的思想被大量介绍进来,人们对世界文学的情况也了解更多,于是在“五四”时期对“平民文学”的提倡成为一股浪潮,它被看作文学发展的方向,如刘半农《中国之下等小说》就是从世界历史演变的角度来阐述的。可以说,没有外来文化的影响,中国关于“下等社会”的文学的发生恐怕要迟得多。

郁达夫把“个人的发现”与“社会的发现”作为“五四”新文学中相继发生的现象来描述,那么,这两者之间究竟有什么样的关系?有人习惯把个性解放、个人主义思想与关注大众、改造社会的意识对立地看待,然而从“五四”新文学的情况来看,恰恰是没有前者就不会有后者。所以,尽管新文学中反映下层社会的作品在以前的文学中几乎找不到直接的源头,但作为个性解放的精神发展到一定程度才会出现的东西,它终究还是连续的历史过程中的产物,只是外来影响使它的出现大为提前了。

要说明“个人的发现”是“社会的发现”的前提,有一个道理至为简单:人们只能用自己能够理解的方式看待世界;

一个人倘若未曾真正意识到自身的独立价值,当然无法注意他人的独立价值。就像杜甫,因为“君”与“国”对于他是首位的,所以他必然要求在战乱中饱经苦难的人民继续为“君”与“国”奉献最后的一切(如“三吏”“三别”所写);

诗人的良知令他对人民失去生存的希望感到痛苦,但他的思想只能到此为止。再以鲁迅为例,由于自由和尊严对于他至关重要,所以他才会因曾是天真少年的国土变得谦卑迟钝而感到莫大悲哀。这是切己之悲,与闰土本人反而无涉。实际上《故乡》所写的闰土并未遭遇特别的灾难,他的一生在旧中国的乡村里平常之极,而鲁迅从中看到了生命不应有的沉沦。“五四”时期优秀的农村小说(包括喜欢写乡村美好风情的沈从文的一部分作品),常常是这样从人们司空见惯、绝不以为有何深意之处发掘出令人心惊的人生悲剧,这确是一种全新的“发现”。——但它们的前提,是作者必须有新的人生价值观。

鲁迅谈他为什么写小说,称:“我的取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中,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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