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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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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rn。

一直在想新文的序到底要交给谁来写会比较好,考虑了很久,最终还是决定自己动笔比较好。

因为其实有许多事情一直很想说。

回来或者离开并不想做过多纠结,只是我终于回来了。一个,重新的开始。

感觉短短三个月,好像经历了一个很大的变化。这些时光看似短暂,其实已经足够漫长。

长到我已经记不起曾经很喜欢的徐良许嵩汪苏泷唱过的歌,那些曾经熟悉到在脑海中徘徊千万遍的歌词变得模糊而断续。

长到我已经忘记不知道什么时候列表里循环的总是王菲eason和一些都不是很出名却有好听嗓子的歌手。

用这种东西来见证成长真是一个幼稚的例子。其实我还并没有完全脱离稚气。

其实一点一点都不想长大,一辈子小孩子本来就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当然,那是要在自己的亲人都能陪伴在自己身边的前提下。

很早很早以前就有梦想,赚很多很多钱给爸妈。

有过很多很多梦想,但这么些年来,似乎只有这一个不曾变过。

曾经我自以为很能明白自己这种心情,只是在看了郭敬明最近的散文集《愿风裁尘》之后又有了更大的感触。他在里面写,他想赚很多钱,更多钱,多到能帮爸妈换器官,换血,换命。

好像突然间就明白了什么。

其实一直以来对四爷都是一种不悲不喜的情感,那些舆论什么都对我无所谓,本来就无所谓喜欢,只是一直习惯看他的文字,除了以为没什么内容的最小说,他出一本书我总会去看看。

身边总有很多人在抱怨四爷,甚至有的人不懂就妄加评论。有时候无所谓,但有时候却处于一些奇怪的心理偏执的去反驳。

好像在护着什么,也许是出于有同一种心理,也许是出于都是双子座。虽然也是昨天刚刚知道,但莫名就觉得很奇妙。就像我一直很相信星座一样。

遇见一个同星座的人,其实真的是件很奇妙的事情吧,

就像现在的我同桌,双子的阴暗和光明她都拥有。和我太像以至于偶尔感觉像是在面对面照镜子。但又有很大的不同。

就像她如果有一段时光,会喜欢用来做阅读理解和做几道很难的数学题,在草稿纸上一遍遍演算那些繁琐的公式。

而同样换做是我,宁可用来抄写一段长诗或者写几个多愁善感的片段。尽管我连当天的作业也没有完成。

写这些并不是因为什么多愁善感。

只是我那潇洒的美男子同桌想要出现在我的序里罢了。

于是也没有于是了。

讲了这么多,却自己也不知道是不是讲到了自己想讲的东西。

写这篇文的初衷是什么呢。

大概是曾经也很喜欢一个女孩子。

不知道是谁说过,总有男孩子在年少的时候会喜欢另一个男孩子,总有一个女生在少年会喜欢另一个女生。但那些情绪,在最后,总是会随着风散去随着水流去。最后他们各成家庭,想起年少那场荒诞,总是笑笑,便不再表示。

所以就很想要写一写,那段曾经也觉得很想要被记得的时光。

就像我现在也同样喜欢着几个对我很重要的女孩子。

那个刘海偶尔梳起来额头就很漂亮的总是期待着有一个数理化超好的他能够站在她身旁替她拂去肩上柳絮的自卑的勇敢的笑起来很好看的她。

那个总是被我们唱着歌“小姐我这种傲人身材不叫自然美”的名字谐音很像“甲鱼”还年纪轻轻就像个老头一样腰间盘凸出的被我们说是心很冷其实很温暖的她。

那个总是穿运动服明明很土豪却装的真的很瘪三总是想让我介绍她是个美男子却明明是个娘们儿用功努力想要实现梦想的总是害怕着我是个同性恋的她。

还有很多很多。那些被我叫做“我们阿尘”“我们豆花”“我们酸奶”“我们大坨”“我们蛋蛋”的等等等等的人。

但那些喜欢,都是友情之上类似于亲情。

就像最后我也会找到一个真心喜欢的人,拥有一个新的大家庭一样。

所以喂喂喂,你别老是怀疑我是个同性恋好不啦。

临近圣诞节。

很喜欢满天雪花圣诞树闪闪发光的样子。

这个圣诞节注定要在学校度过。

很喜欢《曾有一个人,爱我如生命》里孙嘉遇写在照片后面那句话:我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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