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池中之物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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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曾郑,我出生那年,正是苹果公司推出划时代计算机Macintosh的那一年。 那一年,身份证制度开始实行。 对了,《变形金刚》也是那一年开始首播。 啊,1984年,真是一个美好而伟大的年份啊! 9月24日这天,就在四川省一个不起眼的小县城里,我“哇哇”降生了。 听说,我出生的时候,因为脐带没有剪好,我的肚脐眼长得比较特别。怎么形容呢,脐眼处有点像塑料袋收口过紧的模样。 多么平凡的一天,多么普通的小孩,谁能想到10年后的这天,会是他进入了那个山洞呢! 出生后不到一年,我的原生家庭就发生了巨大的变故,我的父母离婚了。其实,他们离婚这事,我至始至终都没有太大的感受。这位自打有记忆之后仅有数面之缘的父亲,对于我来说,他可能和街边从我身边擦肩而过的路人,并无两样。毕竟不论是感情还是金钱,他几乎都从未给予过我!所以,我并不在乎有没有父亲,至少没有亲戚们以为的那么在乎。 但关于他们离婚的原因,我却直到成年以后,都觉得比电视剧还要狗血。 我的妈妈年轻时,那可也算得上是村花级别的人物,喜欢他的年轻小伙子可真不少呢。当然,我的爸爸当时也是文质彬彬,样貌俊朗,尤其是笑起来时,有一种触动心灵的感染力,让对方忍不住也会心情舒畅。那时候的他们,可真是美好啊,用那句俗话“郎才女貌的天作之合”来形容也不为过。 可是,美好的开始,似乎总难跟幸福的结局划上等号。 那一年,原本是双喜临门的好事。一来,妈妈怀上了我,喜得贵子;二来,退伍的舅舅谈了一个漂亮的女朋友,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 那天,舅舅请全家人去他家做客,要向大家宣布他跟女朋友订婚的事情。而让所有人都万万没有想到是,那一天竟是舅舅家和我们家被双双撕毁的开始。 舅舅的女朋友和我的爸爸在那天相识了。在近一年的时间里,他们甚至毫不掩饰地交往。我的舅舅虽然气愤,但也无可奈何,毕竟他们没有结婚,女方有自由选择的权利。 但我的妈妈,这位还怀着孩子的孕妇,却忍受了巨大的屈辱。为了不让刚出生的孩子就没有爸爸,她拒绝离婚。而我爸爸的家人一改从前的良人形象,撕下伪善的面具,开始向我妈妈泼脏水,我说的是真的脏水。他们在街上看见我妈妈,就会出言侮辱,甚至向她身上泼脏水。目的就是想逼我妈妈离婚。 当然,我妈妈这边的亲戚也不会善了,双方时常发生争执,甚至上升到肢体侵犯的程度。 这场旷日持久的争执,终于在我出生后半年,划上了句号。我的妈妈和我的这位陌生的爸爸,终于离婚了。法院判决爸爸支付了800元抚养费。他确实支付了,而这也是他支付的唯一一笔抚养费。 你问我怎么对这些细节知道得这么清楚?你在娘胎里就有记忆啦? 我当然不可能知道,这都是长大后听妈妈和亲戚们讲的。不过,我妈妈的手腕上,那清晰可见的烟头烫伤的疤痕,在一定程度上,也印证了很多。 其实,按理说,我听完这些事情后,应该恨我父亲和他的家人的,但我却莫名的平静,没有恨,也没有爱,就好像一切都是发生在别人身上。只有我父亲跟他那位二婚妻子的狗血恋情,让我目瞪口呆! 刚出生就经历了这些,可能你以为我会是个脆弱内向,有些阴郁的孩子吧。 但我恰恰不是。 小时候的我,开朗活泼,甚至有些野。 那时候,妈妈在一个国营单位上班,虽然不算富裕,但基本的生活是没有问题的。她租了一个单间房,就在爷爷奶奶家的旁边。而我就寄宿在爷爷奶奶家。 没错,我是叫爷爷奶奶,不是叫外公外婆。因为爷爷一直觉得,喊外公外婆很不顺耳,所以他的孙子孙女统统都叫他们爷爷奶奶。不仅如此,他还决定让我改姓曾,跟母家的姓。关于这一点,我特别欣赏爷爷,这位质朴的男人,也有他坚决的一面。 爷爷家背靠一座小山,叫全峰山。山上有果园、有菜地、有小树林,每年还会有养蜂人来这里采蜜。 而这座小山,从小就是我的乐园。我喜欢漫山遍野地在山上抓昆虫。那时候真是什么都不怕,啥虫都抓。有时候还去偷果子和蔬菜。 我记得有一次,我偷了一个特别大的冬瓜。凭我的力气根本抱不动。但这难不倒我,我愣是连推带踢,把它从山上给运到了爷爷家中。原本还指望爷爷夸我呢,结果爷爷见了,什么也没说,只是黑着张脸,告诉我以后不要再这样了。 事后我才知道,原来种冬瓜的老伯早就发现了我这个“小偷”,我还没运到目的地,他就已经跟爷爷告状了。爷爷只得按市场价把钱给了他。 还有一次,我看见一只蜜蜂在采蜜。我居然大胆到想徒手捉蜜蜂。当然,我也知道它会蛰人,所以我原本是想凭手速直接抓住蜜蜂的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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