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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认可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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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熙见秦恪反应如绝大部分人一样,惊慌、失措、认为他太过冒失,不免觉得有些无趣,刚打算敷衍一二,却见秦琬盯着自己,眼中满是好奇,心中就升起一丝兴味,回答道:“您是不知道,这些圣人千方百计搜罗来的‘贤德之人’,领得是辅佐储宫的差,做得是沽名钓誉的事。太子一有个不对,他们不是私下里劝谏,慢慢引导,而是上折子。那些折子,当真是一封比一封狠,骂人骂得畅快淋漓,也莫怪太子的脾气一天比一天大。”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仍旧是那种散漫的,骄矜的,不将世事看在眼里的轻狂样子,却听得秦恪心惊肉跳:“旭之!”

话音刚落,秦恪意识到自己有点失态,冷静下来后,免不得讪讪地接了一句:“你也太冲动了些。”

裴熙聪明绝伦,旁人的关切是真心还是假意,他一眼就能看穿。秦恪的举动虽有些失礼,对一个才认识不久的人来说,也略显冒失了些。但比起他那个上朝时就一脸铁青,回家后立刻对他动家法,还四处斡旋关系,唯恐家族因他的举动受牵连的父亲,这份来自陌生人的关心反倒更加纯粹。故他也收了几分懒洋洋的样子,神色更是柔和了不少:“我在御史台待得好好的,本犯不着管这些乌七八糟的事情,谁料太子宾客中有个是内人的亲戚,听见我是连圣人都公认的‘猴儿’,便仗着所谓的亲戚关系,义正言辞地教训我,盼着我改邪归正,自个儿的名声也能更进一层。这种沽名钓誉,虚伪至极的家伙,若不让他载个大大的跟头,莫不是要让他直接踩着我的脸去飞天?”

秦恪一听,忍不住苦笑连连。

他算是明白了,裴熙聪明归聪明,却实在是胆大包天。这小子之所以能全须全尾地站在自己面前,家世得占很大一部分的功劳。罢了罢了,到底是少年人,冲动一些,可以理解。

裴熙很清楚世人对他的普遍看法,故代王的反应他不怎么关注,反倒瞧了一眼秦琬。见她若有所思,不像不赞同,也不像不懂他方才说得是什么的模样,唇角微微上扬,觉得这趟心血来潮的彭泽之行倒是来对了,也不枉他先斩后奏,又挨了气急败坏的父亲一顿家法。

见裴熙这副捅破了天还不当回事的样子,秦恪只觉头疼,心道有个这样的子侄,骄傲也骄傲,就是时不时会糟心得觉得自己铁定折寿十年。

秦琬见父亲为难,便插话道:“阿娘身子不好,刘使君又要离开,裴使君,冒昧地问一句,我能不能向裴夫人借几个伶俐的丫鬟来服侍阿娘?”

“抱歉。”裴熙摇了摇头,婉拒道,“旭之心有余,只可惜,力不足。”

见秦琬有些没绷住,不大高兴,裴熙解释道:“内子贤良淑德,一听我要来彭泽,哭着喊着说要孝顺婆婆和太婆婆。我呢,素来懂得成人之美,就将她送回洛阳,做个温良恭谦的孙媳妇去了。”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神色淡淡,愣是听不出一丝火气,偏偏所有人都能懂得他字里行间的讥讽之意。

按道理说,此举称得上十分没有风度。毕竟在绝大部分的人眼里,家里怎么闹都是家里的事情,怎么能拿到外面去说,对外人非议自家人,还是自个儿妻子的长短呢?不到万不得已,这种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招数,谁都不会拿用,哪里会像裴熙这样轻描淡写,浑然不放在心中?偏偏秦恪与裴熙的境遇有些相似,闻言就生出几分同病相怜之感,越发觉得像沈曼这样能与夫君同甘共苦的好女人太少,便为裴熙惋惜:“旭之三年后方及冠,本不必如此迫切。”拖两年再成亲,说不定就能挑到个更好的,省得与一个舍不下富贵,抛不下名声,明明自私自利,却还要装得自身贤良无比的女人同床共枕。

大夏建国之初,民生凋敝,人口稀少,为鼓励生育,太祖规定男十五,女十三即可成婚。若男二十,女十八尚未婚配,则要告知官府,或说明缘由,或让官媒撮合。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天下安定,百姓富足,这一律令就免不得有所放宽。现如今,女子若未及笄便匆匆嫁出去,必会遭到旁人耻笑;男子弱冠之龄还未曾娶妻,也算不得多么稀奇。裴熙今年才十七,上头还有个嫡亲的兄长继承家业,实在没必要如此着急。

谈到这个问题,裴熙不以为然地笑了笑:“内子四个月前生下一个男孩儿,已过继给了兄长。”

秦恪听了,不由动容:“旭之高风亮节,实在令人佩服。”

秦琬一开始还有些没闹明白这两人在打什么哑谜,冥思苦想许久,终于想到了缘由,忍不住用惊讶地眼光看着裴熙,不住点头,赞同起父亲的“高风亮节”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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