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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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杀死一只狐狸不难,然而狐皮最暖之处便只在四肢腋下,其下依次是脊,腹,臀等处,猎取之时要分外小心,不能坏了皮毛。
猎狐为生的猎户为求得好皮毛,多挖陷阱,极少使用弓箭,若在野外偶然碰着狐狸又寻不到合适的猎杀时机,便宁愿做下标志放过猎物,不敢轻易出手。
耿聚忠虽是出身将门,如今勉强也算得是弓马娴熟,自问却还没有费扬古这般本事,因此不肯收下猎物,摇手笑道:“这红狐既是费扬古大哥猎得,聚忠岂好掠人之美?红狐虽少见,不过是山林间的猎物,自然是谁猎得便归谁了,您别跟我客气。”
说话间透着十分的诚恳。最近两年,因为董鄂妃圣眷极隆,连带着费扬古在京里的权贵子弟***里名声日显。这位小伯爵生来不喜张扬,不爱出风头,却有一手极佳的骑射本领。那些个出身尊贵的少爷,少年人的骄纵之气虽然不免,却最是肯佩服有真本事的。
耿聚忠滞留京师,父祖是手握重兵地一方重臣,在一帮子满蒙的子弟中,却不敢肆意轻狂。私心里觉得费扬古的处事态度颇值得自己效访,又羡慕他一身真本事,因此两下里往来不多,对他倒极是叹服。
这时便不肯接下这只红狐。转眼瞧见陈旭日,颇觉得脸生,寻思着能跟在费扬古身边的,又被邀来参与今日的狩猎,也当有些来头,好奇道:“这位是……”
费扬古给两个人做了介绍。
两下里见过礼。客气地寒暄几句。陈旭日就指着红狐问:“刚才好像听你说。这只狐狸要送给三阿哥?”
耿聚忠今年九岁。比他还小了一岁。这会儿亲眼见识了闻名已久地传说中地神奇少年。虽是极力压抑。仍时不时拿眼睛扫过来打量。闻言点点头。笑着道:“我跟三阿哥在一块读书。今儿得了圣喻特别恩准。可以来南苑参加狩猎。三阿哥却不能来。他有些闷闷地……我答应这次来一定好好表现。顺便给他猎只红色地狐狸拿回去做礼物……”
费扬古又把猎物送过来。坚持要他收下。“既是答应了三阿哥。这只狐狸也是你先发现地。我们不好贪功。快些拿着。待会儿回去。找个懂得处理毛皮地人帮着处理处理。这般红地没有杂色地狐狸毛皮不算常见。送给三阿哥。三阿哥肯定高兴。”
陈旭日看看费扬古。帮腔道:“是啊。往后天冷了。这狐狸毛正用得上。这是打猎得来地。也是朋友之间送地礼物。意义不是下边进贡上来地那些能比地。三阿哥必喜欢地紧。”
耿聚忠还是不肯收。连连摇手道:“是我自己本事不济。回去如实说就是。三阿哥根本也没指望我这回真地就能猎到一只红狐。他说我能不空手而回。他就替我高兴啦。往后有地是机会。哪天我真地靠自己地本事猎到红狐。再送给三阿哥也不迟。”
他笑声爽朗,听其言,观其行,为人也算一派落落大方,陈旭日对他初次见面的印象还不错。
“听起来,三阿哥和耿聚忠地交情很不错?”
两下里分手后,陈旭日问费扬古。一边在心里寻思:这是单纯的一块读书的友情,还是三阿哥有意为之?耿聚忠属于“三藩”的嫡系,个中真意,不免奈人寻味。
经过了四阿哥册立太子的风波,三阿哥毕竟是曾经被人抬到台面上,成为另一个立储的热门人选,又被认到坤宁宫孝惠皇后名下。现在陈旭日也摸不清,这会儿的少年玄~,到底是怎样一种心思,会不会甘心做一个与皇位无缘的皇子?旁人不晓得,他却是从曾经的历史上,做了六十一年皇
熙本人地性格推算,三阿哥似乎不像是个甘居人下有孝庄在一旁推波助澜,未必就不会生出别的心思来……
思量一遭,又觉得自己有些草木皆兵了。不管怎么说,历史已经改变了,三阿哥这会儿还只是个五岁的孩子,一个五岁的孩子,再怎么样,也致生许多带着算计地心思,那样岂不是多智近妖了?
“他们一块儿在上书房读书,应该是有些交情。”
费扬古亦出了会儿神,突然道:“耿聚忠四岁起留在京师,平时说话做事可圈可点,是个聪明人儿……最近有个消息,朝中有大臣向皇上提议,打算与耿家联姻,嫁一位公主过去。如果不出意外,额驸人选十有八九就是耿聚忠了。”
“啊,现在吗?”陈旭日吃了一惊。嫁娶一节肯定是事实,他并且还知道,最后是安亲王岳乐恩养在宫中的二女儿玉铭公主嫁给了耿聚忠。问题是,“太早了吧?耿聚忠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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