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吾思锦袍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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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越此次归家便要与兄嫂庄客道别便要搬去刺史府中侍奉老师,待马场建好便要领队正之职镇守陵水马场,而马腾不日便要在陇县就职贼曹,算是喜事。家中晚宴自然少不了的热闹。
将手中块状的盐巴捏的粉碎,羊腿已被烤的金黄散发着诱人的芬芳,这一手烤羊技巧还是马越跟程银学来的,从最开始的烤出来自己都不愿意吃到后来就连最馋嘴的马猴子一听三郎在烤羊都会跑过来抢,马越可是在这上下了许多功夫。
短刀在羊腿上轻划几道,扎出一片羊肉递给马超,接着又给马休还有马岱,其后马越才开始享受今天的晚饭。静坐许久等待的就是这一刻,小马超挪了挪有些僵硬的腿换了一个更为舒适的坐姿,接过马越递来的羊肉轻轻的嗅上几下张口便咬,烫的便是一咧嘴惹得马越哈哈大笑。
“小叔,你为什么要离开家啊?”
看着吃成小花猫的马超马越伸手揉乱了马超的黄发,温和地说道:“因为你父亲要做陇县的贼曹我也要到陇县当兵。”
“陇县有多远啊?我都没去过。”
“不远不远,跟彰山村只有五十多里路,想回来骑快马一天就能跑一个来回”
“贼曹是什么?比蔷夫厉害吗?”
“贼曹就是抓坏人的好人,比蔷夫管的地方更大。”
“那小叔要去做什么?小叔会做大将军吗?”
“小叔要去杀偷马贼,杀了偷马贼家小叔给你买锦袍穿。”
“锦袍啊,侄子还没穿过锦袍呢,小叔你穿过锦袍吗?”
马越哑然失笑,看着同自己一样一身布衣的马超他一阵心酸,咬牙没让眼泪奔出眼眶,看着天真的马超笑道:“锦袍啊可暖和了,而且还好看,等着吧小叔给你买。”
日落西山,村子渐渐陷入黑暗只有众人围坐的火堆显得更加明亮。吃饱喝足后小马超便和弟弟马休马岱靠着睡着了,马越坐在火堆旁边啃着羊腿,心中思索着怎样才能让家人过得更好一些。这两年来马腾马宗靠着身强力壮上山打猎日子辛苦撑起了这个家,只是苦了孩子们。
还有两位嫂嫂,尽管这西凉北地汉风比不得中原浓郁,可两位嫂嫂连一件绸缎衣服都没有让马越心中惭愧。
这两年来马家不是没有余钱,只是家里一伙四十余口,满足生存的基本需要便花去了大半,动辄三五千大钱的衣服对于余下的钱财来说显得太奢侈了些。
钱钱钱,马越轻抚着胸口那道五寸疤痕,满脑子几乎都被钱财所占据,如何才能在最快的时间内积累到尽可能多的财富成了当下马越心头重担。
他已决定一旦在西凉站稳脚跟他便组建一支商队流通西域与中原并且自建牛马场放牧,汉末的河西走廊可不同于日后的荒漠戈壁,这个时代的西凉可谓水草丰茂,能够驯养出横行天下的西凉大马之地,这方土地便是最大的财富。何况手下这么多的秦胡汉子,他们认识回家的路。
只不过这***凉州,真***冷。
给火堆又添了一把柴火,马越将搭在身上的兽皮毯盖在马超和马休身上,起身活动了一下筋骨。夜已经深了,他打算去不远处关羽彭脱那边同他们聊聊日后的打算。
“叔父,我也想要锦袍。”
正要迈腿离开,转身却听到不过九岁马休的梦呓,让马越停下了脚步。
一直以来也许是因马超历史上的鼎鼎大名让马越对他喜爱非常,这孩子是马腾妾室所生不被父母喜爱,教授武艺也好平日关照也罢,不知不觉他对马超便多了许多偏袒,马休这一声叔父叫的他于心有愧。
手心手背,终究都是自家侄儿,他这小叔做得错了。
其实说到底,两个侄儿还都是孩子,马腾夫妇不喜马超或许也有他的原因,马越幼时丧父马腾也不过才十六岁,兄嫂二人将马宗马越养活到大,马越幼小的身体中却是成年人的灵魂,在兄嫂眼中自然懂事老成,十二岁时便提着柴刀进山打柴补贴家用。
十二岁,马超如今也十二岁了,近年家中光景渐好人命不再薄如纸,根本用不着他去与野兽搏斗,有了安定自然也就少了历练,如今的马超终究还是少儿心态。这在马越心中无可厚非可马腾看来却是不喜,当年自家兄弟也是如此年岁早已能够独立生存,自己儿子却还在家中整日把玩木枪,做爹的心里能舒服了才怪。
想通这些细枝末节,马越决定过段日子有了合适的机会同大兄谈一谈,毕竟这父子之间总是如此日后难免隔阂。
俯下身子亲了亲小马休光洁的额头,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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