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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六章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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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擦,老子一直都在这里好吗?老子这么帅,是这么没存在感的人吗?小叔皮笑肉不笑:“我家孩子不懂事,当然要看着点。”

程熙更惊讶了:“林医生竟然是你的孩子?你结婚了?没看到报道啊?莫非林先生是隐婚?”程熙虽然刚来中国,但是也知道华人娱乐圈里其实隐婚很普遍。要知道当年歌星费祥交了女朋友之后就曾被歌迷威胁:你要是结婚我们就自杀。有些歌迷影迷对偶像的配偶态度很那什么,所以也不能怪人家明星隐婚啊!

林宗盛:你过来,老子绝壁不打死你!老子这么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玉树临风貌比潘安颜如宋玉,像是有孩子的人吗?像是有这么大闺女的人吗?

这种感受,其实琳琳能理解,真的。

当年二十六岁正在读研的琳琳寒假期间帮妈妈看杂志店,十岁的小表妹在一边看书,来买杂志的一顾客对琳琳说:“这是你闺女啊?几年级了?”

琳琳当时就爆了:“你什么眼神,这是我妹!我没结婚!我没男朋友!”

关键是老子还是处,还是处好吗?

处跟生了孩子的都分不出来,你有病吧!

如果单纯是孩子问题,还没那么严重,可是你把处认成非处,把黄花大闺女说成生完孩子的妇人,搁古代老子就要自杀明志以表清白了好吗!这绝对是血海深仇啊!这梁子咱们结大了!

那人连连道歉,大概自己也知道尴尬,速度买了杂志走了。

现在看到小叔也被这么说,而且情形更严重:都是二十五六岁的人,小表妹当时十岁,自己今年十七了!

看到小叔的黑脸,琳琳默默地低下了头,太同情你了,画面太囧,不忍直视啊。可是为啥自己那么想笑呢!果然还是看别人的热闹比较爽啊!哈哈哈!

小叔黑着脸:“程先生,我今年二十九岁,”看到程熙很认真地点点头,然后小叔指着琳琳说:“她十七。”

这下就算程熙神经再大条也知道自己闹了个乌龙,大大方方地道歉:“Sorry,我误会了。”大概是看到小叔脸色不好,又补了一句:“其实你看起来没那么老。真的!”

看这刀补的……

小叔已经不想说话了,你这么二,华夏真的不适合你,你还是滚回米国吧!当年我怎么会觉得这二货的歌好听呢?当年我怎么觉得这二货拿到艾美奖很骄傲呢?一定是当时自己喝高了。

不得不说,如果按照上辈子程熙的经历来说,小叔神预测!

虽然程熙演技唱歌都不错,可惜不会做人,开口就得罪人而不自知,惹下不少烂摊子,也被人使过绊子说坏话什么的,开始程熙也不在意,但这种事儿多了之后程熙就烦了,一怒之下,老子不干了!于是回家做生意去了。大概是吃一堑长一智,又或者是程熙本来就很有商业细胞,他回到他爹的公司后,从底层最基础的做起,花了三年,进入公司高层,后来他爹退休后,程熙接棒,更是把公司的规模扩大了数倍,也算是个商业传奇了!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目前的情况是,有点冷场,有点尴尬。

在这种诡异的气氛中,赵助理终于回来了!

那一大袋子东西,直接把众人惊呆了!

这么一个小钱包,半米布绰绰有余,你买这么高一摞,是要加工麻袋吗?

小叔:“我擦!虐待童工啊!”今天终于扳回一局!前面快给那俩二货憋死了!

琳琳:“程先生,我还是病人,现在也就能做个小钱包,大包没时间的。”

程熙:“……赵?”

赵助理解释道:“因为不知道要什么样的,程先生手机在病房也没人接,所以,我就各种颜色的老粗布各买了两米,您看哪个合适咱用哪个。”

程熙选了黑色,因为他麻麻的包包很多白色系的,他小时候经常因为弄脏麻麻的包包被罚弹琴,所以对白色深恶痛绝,必须是相反色,不黑不星湖。图案接受琳琳的意见,要了枝海棠花。

约好了明天来取包,程熙再次表达了谢意就告辞了。

程熙一出门,小叔就把凳子挪到琳琳床边:“琳琳,你真要给那二货绣包啊?多累啊!你病还没好呢!这人真没数!对了,不知道白痴会不会传染,你离他远一点啊!”

虽然最新科学表明,白痴病毒[1]确实是存在的,而且会传染,可是程熙智商应该还不错吧?据说是波士顿商学院硕士毕业,学历还不错啊!应该不是白痴吧?

虽然事实是这么回事儿,琳琳还是忍不住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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