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岁女孩被强奸家人收8万私了 (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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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隅,有姚氏二子,甲与乙,同壤而居。乙者,年仅十四,心智未全,如稚子之未觉世事。去岁六月,甲窥乙家无成人监护,遂起邪念,强与之合,辱其清白。
时光荏苒,至次年元月,乙之家人忽觉异状,察知乙身怀有孕,疑云顿起,直指甲所为。甲初犹狡辩,后终吐实,并愿以重金赔罪,八万有余,乙家念及乡土之情,遂息事宁人,不欲深究。然乙之腹胎日显,终须面对,遂由亲眷伴行至医馆,欲行堕胎之事。医者望乙之稚容,兼其智弱之状,又闻其低龄怀胎,心中疑云密布,恐其遭不测。遂记心间强制报告之制,毅然上报,无惧医患纠葛,亦不畏耗时费力。事闻于众,乐陵县检署速起而行,于三月二十二日,对甲提起强奸之讼。后经审判,甲罪证确凿,五月十八日,被处以六年牢狱之刑,以儆效尤。此案之余波,亦引人深思。为防医者怯于报告,乐陵检署联手卫健,共创“智能报告之系统”,嵌入医馆诊疗之中。凡遇疑似未成年人受侵之状,医者皆可一键速报,便捷非常。此案中,医者即于家属欲私了之际,毅然通过此系统上报,彰显法治之威。更兼此案暴露残疾儿童失学之弊,检署、教部、残联共谋良策,研“适龄残疾儿童教育监督之模型”,比对名单,寻得未入学之童,妥善安置,复其学业。并颁《控辍保学之法》,以固残疾儿童受教之权。
回望去年,因医者报告而揭之侵害未成年人案,多达千五百八十一,足见医者之勇与责。最高检以此案为鉴,倡言社会应广知强制报告之义,破除阻碍,共筑未成年人保护之网。天下医者皆能坚守正义,不负白衣之誓;世间父母,皆能护子周全,共筑温馨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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