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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第十一章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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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二十几日。

温雯和浅朝随着林管家去了磐洲的集市,抛开上次被卖不提,这是温雯第一次来这里。

磐洲的集市每月一小集,每半年一大集,每逢半年的时候,家家户户都会将家中闲置的东西摆出来,在街道两旁整整齐齐的摆着,以供相互买卖,这里的民风淳朴,不一定非得以银子去买,双方看得上眼了,以物换物都可。

林管家不缺银子,他给温雯和浅朝各分了些碎银子,让两个姑娘去换些自己喜欢的东西,浅朝拉着温雯很快就挤到了人群中,林管家捋了捋小胡子,笑着摇摇头,赶着马车停靠在了一家酒楼边上。

这酒楼名唤万客楼,在磐洲算是规模最大的一家酒楼了,同时也提供住宿。

但是今日有些不一样。

林管家到的时候,万客楼外面已经停了好几辆马车,他将马车停好,踏入万客楼内,找了个靠窗的座位坐下,点了一壶上好的桂花酿。

这会并不是饭点,万客楼的大厅里面空空荡荡的,除了林管家,还有另外三桌。

一桌是带着个婢女的美妇人,一桌是两个埋头吃饭的小厮打扮的男人,还有一桌的男子灰头土脸的,头垂的很低,看不清相貌。

林管家眯着眼睛一一将三桌人打量了一番,轻轻笑了下,转头向窗外看去,穿过层层人群,他看到温雯和浅朝二人正蹲在一个小摊前,双手比划着什么。

这小摊的摊主也是个外来户。

大多数的人都从她的摊子前面匆匆而过,更多的人只会驻足欣赏片刻,又惋惜的摇头离去,只因摊子上卖的并不是补贴家用之物,而是一些精致昂贵的饰品。

磐洲百姓大多只能果腹,这些华而不实的东西,都只会是富贵家族的玩物,可是真正富贵的人家,又怎会来这民间的集市挤热闹呢?

罗漪也并不着急,自顾自的扇风乘凉。

她原本也是荣华富贵中浸泡的人儿,早些年头家里落难,唯独跑出来了她一个,机缘巧合下到了磐洲,呆的久了,也就不想走了,岁月在她脸上留下了痕迹,她不年轻了,但是依旧貌美。

温雯停在罗漪的摊子前差点走不动路。

她还是温家大小姐的时候就很喜欢这些东西,那时候手头有足够的银钱挥霍,见到喜欢的就会买下来,她还有些选择困难,见到都喜欢的,便会一并买下来。

戴不戴是一回事,有没有就又是另外一回事。

那时候温婧和她有着一模一样的毛病,不同的是温婧收集的是胭脂水粉,每种色彩的都有好几个,武夫人还拿这事儿打趣过她俩,说她两人的“藏品”,宅内丫鬟一人送十个八个,都绰绰有余。

想到娘亲,温雯湿了眼眶,握着发簪的手微微有些发抖。

“姑娘若是喜欢,随便拿些东西,我都跟你换。”罗漪道。

温雯看着手中的发簪,一只雕的栩栩如生的凤尾蝶停在簪头,雕工精细,木簪散发着淡淡的檀木香,蝶翅上的微小花纹都被一一雕刻了出来,还镶了点点金子和珠宝,绝非凡品。

路过驻足的百姓,怕是谁都没有想到,这看似富贵的摊主是个真正富贵滔天的主儿!

温雯有些惊讶,余光扫了下罗漪的摊子,发现样样都是精品。

猛的,她眼神被露出一角的精致匕首所吸引,温雯探身,将藏在一堆发簪镯子下面的匕首挖了出来。

相比那些发簪的金贵,这匕首看上去就很一般了,格外简洁的刀鞘,通体银白,柄上缠绕着一抹红,仿佛晕染一般,温雯缓缓抽出匕首,刀刃上映出来她一双好看的眼眸。

温雯合上匕首。

其实她也不知道这匕首究竟好不好,只是觉得摊子上的发簪首饰都不是凡物,匕首也不会差到哪里去,她拿着匕首向着罗漪摇了摇,将林管家给的银子尽数递了过去。

她想要这个匕首,她想买下来送给霄宇珩。

虽然她也不知道这辈子还有没有机会再见到霄宇珩。

“姑娘真是好眼力。”罗漪笑着,拿回匕首,手指轻轻拂过刀鞘,仿佛有些不舍,但她还是收下了银两,从中掏了一块碎银还给温雯,“礼轻情意重,姑娘,匕首本身不值这个价的。”

罗漪口中的不值,未必是真的不值。

温雯礼貌的报以微笑,收了碎银,推了推身边的浅朝,此时的浅朝挑的花了眼,左手发簪,右手镯子,不知该选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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