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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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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六子和小七子等着花橙藜大发雷霆,到底涌砚卿已经太过分,该是给他一点几颜色瞧瞧的时候,花橙藜也正有此意,只是用的方法不太一样。

“嗯……听你这么说,这儿还真是个鬼地方呢!”她故做沉思状,小六子和小七子在一旁听得眼珠子快掉下来。

“你说什么?”涌砚卿是为了逞强才胡说,没想到她竟然点头。

“我说罗新镇确实是个鬼地方。”她一脸正经。“咱们这座小镇,经常会有野兽出没,毒蛇、蜘蛛更是满地爬,咱们住惯了不觉得可怕,但看在外人眼里,怕足真的有几分吓人呢!”

小六户和小七子一听就知道花橙藜是故意捉弄蒲砚卿,但蒲砚卿听不出来,以为罗新镇真的是这么蛮荒的地方,吓得脸都白了。

“小七子,布巾和药膏。”花橙藜而不改色的跟小七子要治疗工具,一点几都看不出来是开玩笑,小六子和小七子。不禁佩服她装得真像。

“给饰,橙藜姐。”小七子忍住笑,特沾了热水的布条和药膏拿给花橙藜,她先用热布巾敷蒲砚卿小腿的患部,再涂上她特制的药育,最后再用热布巾敷一次同样的患部,他顿时觉得小腿舒服多了,也不再抽筋。

蒲砚卿第一个想法是真神奇,她的医术真高明,然而再进一步细想,他如果这么想岂不是认输了?他怎么可以输给这个年纪看起来跟他相差不了几岁的年轻姑娘,绝不可以!

“我就说这儿是鬼地方……”

“不过你不用害伯,我经常拿这些毒蛇、蜘蛛入药,还满有效的。”以毒攻毒。

花橙藜笑排甜美,蒲砚卿的脸色则是更加惨白,用毒蛇和蜘蛛入药?这个女人压根儿是个野蛮人,亏她还长得那么美。

“既然蒲公子无法在镇上久留,那么事不宜迟,咱们现在就开始治疗吧!”花橙藜多的是整人的方法,但是她不会像花橙蕾一样恶作剧,她比较讲究效果,最好是两方皆得利,这样才有意义。

“现在就开始治疗?”不是早就已经开始了吗,要不然她干嘛帮他热敷?

“小六子、小七子,你们带蒲公子去他的厢房。”她要开始济世救人的大业。

“季玄棠公子住过的那一间吗?”小六子问。

“就是那一间。”花橙藜点头。

“季玄棠?”这个名字真耳熟……“等等!你说的季玄棠,可是京城季氏现今的掌门人?”

“就是他,蒲公子,你认识季公子?”小六子很喜欢季玄棠,因为他很聪明,对于脑筋不太灵光的他来说有莫大的吸引力。

“呃、不、不认识。”蒲砚卿没想到连季玄棠都来回春堂以治过,季氏的产业遍及京城,在留都应天也有一定的影响力,他爹几次想借机和季玄棠碰头都被他巧妙躲过,想跟他攀亲带故可没有那么容易。

“真可惜,季公子是个好人呢!”小六子很想念季玄棠,只可惜他太忙无法经常回来,但时常提供药材供医馆举办义诊就是。

“是吗?”蒲砚卿有些不自在,本来以为自己高高在上,结果原来财力、外表、学识皆一等一的季玄棠,比他还旱一步来到罗新镇,他一直维持的高姿态,现在看起来就像个笑话。

“是啊!”小六子猛点头,不明白蒲砚卿的个性为什么那么别扭,那么爱质疑人。

“蒲公子,请跟我到你的房间。”相对于小六子的活泼外放,小七子显排沉默,也没什么聊天的兴致,一心想达成花橙藜交付给他的使命。

“走就走,催什么催?”知道大人物曾经来此寄宿过,蒲砚卿的气势似乎不再那么嚣张,想来这就是官家子弟现实的地方。

他虽然足不出户,耳濡目染多少也沾染了一些官场义化,而对位子比他高的人会自然而然的收敛。

“蒲公子就拜托你们了,我去拿一样东西。”花橙藜把这一切都看在眼底却没说什么,依她看来世上有许多事都是身不山己,他的现实任性恐怕也一样。

蒲砚卿几乎是被小六子和小七子架去厢房的,他虽然不服,但在没有马车、脚又疼痛的情况下,似乎也只能乖乖屈服。

太好了,泡了快一个月的药酒,终于找到人尝试,她原本还在担心找不到人喝呢!

趁着小六子、小七子押解蒲砚卿去厢厉的空档,花橙藜跑到药房把她二十三天前泡的丹参酒拿出来,边检查酒边点头。

丹参善于活血化淤、清热止痛,是治疗各种血瘀症的良药。酒能温经通络,活血行气,酒助药势,药借酒威,将活血通络、化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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