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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八章:写个小说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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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吕布这人说话怎么这么不吉利呢?没事好端端的咒我死干什么??算了,他这个人大老粗一个,不会说话也是正常,我就不跟他一般计较了。

而在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吕布都没有主动再说过话了,而我也没有说话,不是我不喜欢说话,而是这一下午实在是发生了太多的事情,所以现在的我还真的是想好好休息休息一下,而且我记得高顺晚上还要上我家,跟诸葛亮谈谈今天下午发生的那起枪击案,到时候估计又是一番嗡嗡嗡的对话…………要不然我出去躲躲,等高顺离开了我再回去得了。

不过躲哪去呢??仔细想一想我好像也没什么地方好躲的,要不然上自杀哥的超市躲一躲,话说我也有一阵没去自杀哥的超市串门了。

其实就在不到半个月前,我跟自杀哥的来往还是很频繁的——主要是自杀哥邀请我去的——不过你们也知道,我庞统大人可不是谁邀请我,我都会去的,要不是看在自杀哥是我的邻居,而且在他那里偶尔还能混到几个快要过期的酸奶面包什么的份上,我才不会没事就去自杀哥那里转转呢。

话说自杀哥邀请我的目的也很单纯——为他正在创作的小说取材——我当时就不乐意了,就你这熊货还能写小说??不过后来我突然想起来,我差点忘了,这货是祢衡啊,经常自杀哥自杀哥的叫结果忘了这熊货在历史上也算是一个比较有名气的人物,毕竟脱光了衣服在数百人面前唱歌也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事情,这种事情我只要想想就会觉得很刺激,非常想要自己也…………咳咳。我的意思是说,他是祢衡啊,虽然名气要比我庞统大人差了许多,但也是有点文采的,所以说这熊货写小说倒也是挺符合他的身份。

不过我当时就有些不懂。写小说为什么要请我去呢?难道说是要写名人传记??写个《庞统传》什么的,想想就会觉得很畅销,不过自杀哥说他想要写一本侦探类的小说,所以才请我过来取材的,而且拍胸脯的表示我会是这本侦探小说的主角,我当时就很高兴。将我和诸葛亮这两个多月来所接手的案子都给自杀哥讲了一遍,自杀哥听的也很认真,并且表示过几天请我来看稿子。

结果几天之后…………窝尼玛!!!你小说的名字写个《名侦探诸葛亮》是个什么意思啊???唬我啊???难道是欺负我庞统大人不认识字吗???这tm看名字就知道明明写的是一个有关于诸葛亮的故事,你上我这来取你妹的材啊!!!亏我还事无巨细的将所有我跟诸葛亮办案的情节都跟你讲了一遍,你竟然如此对待我。真的是,真的是…………

咦??什么??你说小说卖了之后给我分成??这怎么好意思呢??要不然我么先签个合同吧??毕竟口说无凭,签个合同也显得正式一点,咦?什么??你说签合同太麻烦了,不过在创作小说期间你们家超市快过期的酸奶以及快过期的面包以及所有一起快过期的产品我随便拿随便吃??

这话说的我就不爱听了!!话说你祢衡把我庞统大人当什么人了??你真以为我会是…………咳咳,不过我这时候倒是突然想起了一个喜欢吃到期凤梨罐头的男子,我记得他曾经说过——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在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东西上面都会有一个日期。就好像酸奶会过期,面包也会过期,超市里的很多东西都会过期。我开始怀疑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是不会过期的——唉,当时我在看到这句台词的时候就总是在想,或许我庞统大人凭借我个人的力量能够拯救一下我们这个即将崩坏的世界,不如我就从自杀哥的超市开始拯救起吧——我把那些即将过期的食品都吃了你们看如何呢??

好吧,当时的我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至于说小说的事情——拜托,以诸葛亮为主角的小说还会赚钱??我怎么就这么不相信呢??要是说以我庞统大人为主角的小说会赚钱还差不多。以诸葛亮为主角,呵呵——不过还是算了。这些话我就不跟自杀哥说了,不要让他放弃了然后我吃不到…………咳咳,我的意思是说既然自杀哥有这个爱好我就支持他吧,毕竟也是邻居一场,难道让我看他再去自杀吗??毕竟我庞统大人是一个这么有爱心的人,连要过期的食品我都要去拯救,更何况是一个快要过期的人了。

“快要到你家了吧,”吕布这时候突然对我说道:“看着点路,别让我开过了。”

“嗯嗯,好的好的。”我一边对吕布大人回答着,一边看着四周的景象,嗯,果然是一种很熟悉的感觉,虽然我也不太清楚我现在究竟在哪,不过只要看看这马路,这大楼,这街道,呃…………话说我还是先看一看导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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