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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前面是哈利的,后面是金妮的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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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怎么没想到呢,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哈利到了霍格沃兹以后,会受到邓布利多这么对待也就可以理解了,什么主角,这才是一切的原因吧,斯内普这个就很好理解了,因为莉莉所以这么对哈利。 这么一看,他也不能算是平民巫师啊,对了,他还有一个布莱克家族的教父,你这算哪门子的平民麻瓜,在第一组人全员失败的情况下,后面还是有很多学生硬着头皮上来一试,结果良莠不齐,明明已经知道了结果,却还要尝试,就总觉得自己会是那个不可能。 虽然他们的魔力控制的不错,但是这不仅仅是一个控制魔力就可以完成的,所以不管怎么尝试都是不可能成功的,在无数个学生测试过后,格兰芬多的学生们基本都倒下了,最后一组就连罗恩都推了上来。 罗恩一脸没自信的怯弱模样,手上还拿着从三位哥哥手上传下来的老旧魔杖,老旧魔杖经过三位主人的使用,魔杖早就已经到达极限,而且还没经历过保养,经常容易魔法出错,三位哥哥在自己的努力下,终于换来了自己的新魔杖。 韦莱斯太太为了节省魔杖上的金钱消耗,于是就将这个魔杖留了下来,就这样这个魔杖就正好的传到了罗恩的手上,但是他们还有一个女儿呢,所以没有办法,就只能再花费点钱为了自己的女儿前往奥利凡德魔杖店配了一根魔杖。 紫衫木,传说中可是只有汤姆猫猫才拥有过的,在决斗和施展一切恶咒方面有着特别黑暗骇人的名声。 但是说(像那些没有受过魔杖学教育的人经常说的那样)使用紫衫木魔杖的人更容易被黑魔法所吸引是没有根据的。那些最适合紫衫木的男巫或女巫成为一个坚定的守护者的概率是同等的。从这种最长寿的树上凿出的魔杖被英雄与恶人所拥有的次数一样多的。 所以卡修斯其实一直都挺想看看金妮的,用紫衫木制作的魔杖,这怎么说都不太可能会平凡的,但是后面她还真挺平凡的,如果是这么平凡的话,按照道理,是不太可能被紫衫木选中,明明蝙蝠精魔咒都掌握的那么娴熟。 结果折腾成了这种结局,卡修斯真的觉得有点遗憾了,要知道紫衫木材质的魔杖在她之前就已经有了一个强大的主人,它的主人用它度过了那段发育的时期,一直到后面得到老魔杖以前,都是用的它,由此也可以说明紫衫木的强大了。 到了金妮手上也不平凡,金妮这不是也能熟练掌握蝙蝠精魔咒了吗?蝙蝠精魔咒这个东西虽然勉强、强行、硬扯、生拉硬拽、这也算是带点黑魔法的变形咒吧,但是这是种只是有点,不多,就一点,甚至一点恶意都没有。 变形咒的内容很多,有的甚至可以算是诅咒,亦或者是别的什么东西,并不是说就一定是黑魔法了,在这一门上,金妮真的可以算是无师自通,只需要稍微教一下,那么就可以施展的很漂亮,如果稍微调教一下,那么就将会是吸血鬼最好的女王殿下了。 但是偏偏金妮的守护神是一只马,而不是蝙蝠,如果是的话,那其实很利好,那就是天生蝙蝠女王圣体了,可惜了,都说退一步海阔阔天空,但是为什么卡修斯这里是退一步越想越气,nnd,忍不了了,卡修斯果断决定等下让赫敏带着金妮来找自己一下。 还是要看看现在的金妮失去了笔记本,究竟发展成什么样子了,顺便看看天赋怎么样,理论来说,天赋如果不好的话,连霍格沃茨的门都不一定进得来,但是她最为擅长的居然只是一个变形咒的分支,尽管这个咒语有点涉及到黑魔法的概念。 但是本质还只是变形咒,虽然说学院的教授基本都是变形咒起家的,但是你也不能只会一个变形咒啊,而且还只是分支,学了,但是没有学完,所有的人全部都试完了,这节课的时间也被磨耗的差不多了,卡修斯本来也就没打算讲什么课。 所以自然是将这份作业留下以后,给他们更多的时间去完成这份“简单”的敷衍,转身走出教室,赫敏很快就和金妮一起来了,赫敏最近也很久没见过卡修斯人了,不是去了不在,就是自己没空或者他没空,课业其实没有这么繁忙。 霍格沃茨的课业在整个魔法教育行业里都是极为轻松的存在了,哪怕是在卡修斯的改革下,依旧不是很多,完全是可以做完的,甚至还有大把的时间做其他的事情,但是即便是这样,还是存在着两种极端。 一种是想要和老师抗争到底,觉得自己没有错,错的并不是他们,而是这个世界,以及被这个世界同化的卡修斯这一众的普通人,天黑了,黑夜统治了整个世界多年,而他们就是上天选定的人选。 他们应该觉得这个世界需要一些改动,整个世界早就已经腐朽溃败了,这个时候天就该亮了,那怎么才能让别人知道自己的身份呢,那就是从一些地方让别人看出,自己与一般人不一样,那怎么才能让人很轻易地看出来呢,对啦,忤逆老师。 只要这样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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